Workflow
纬达光电(873001)
icon
搜索文档
纬达光电: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8:09
股东大会安排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6] - 4月26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6] - 现场会议5月15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5月14 - 15日[7] 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4名,所持表决权股份115,232,053股,占比75%[11] 选举结果 - 多名董事、监事选举同意股数均为115,232,053股,占比100%[19][20][22][23][26][27][28][29][31][32] 合规情况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合法有效[36]
纬达光电: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8:0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2]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4人,持有表决权股份115,232,053股,占比75%[3] 人员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4] 审议结果 -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各候选人得票数115,232,053,占比100%当选[7][9] - 涉及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表决中,各候选人得票数0,占比0%当选[10] 人员任职变动 - 刘燕婷、巢伯阳、张镜和等多人任职董事,生效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13] - 2024年5月15日审议通过张光辉、张咏杰等多人任职[15] 其他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12] - 备查文件包含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16]
纬达光电: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7 18:09
会议信息 - 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 - 应出席职工代表31人,实际出席28人[3] 选举结果 - 公司以无记名差额选举选出1名职工代表监事[5] - 周文贤女士以21票当选,任期三年[5]
纬达光电: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024-05-17 18:09
换届选举 - 2024年5月15日公司换届选举,刘燕婷当选董事长,巢伯阳当选副董事长[3] - 周文贤当选职工代表监事,魏乐当选监事会主席[5][6] - 李铭全被聘任为总经理,赵刚涛被聘任为副总经理等[8] 任职情况 - 刘燕婷、巢伯阳、魏乐持股0股,占比0%[3][6] - 周文贤持股292,670股,占比0.19%[5] - 李铭全持股1,019,599股,占比0.66%,赵刚涛持股775,971股,占比0.5%[8] 换届影响 - 换届符合规定,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不影响生产经营[9][10] 聘任审批 -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同意相关聘任[12] 备查文件 - 包含第三届董事会等会议决议[13]
纬达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7 18:09
监事会会议信息 - 2024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3] - 5月9日以邮件发会议通知[3] - 由监事魏乐主持,应出席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3][4] 选举结果 - 魏乐当选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5][6] - 选举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
纬达光电: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夏明会)
2024-04-26 22:3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 任职资格需符合《公司法》等规定[1][2] - 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等[6]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禁止任职情形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等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超三家或在该公司连续任职超六年不得担任[6] - 过往任职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超半数不得担任[7]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以外其他部门处罚不得担任[7]
纬达光电(87300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22:37
营业收入与成本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49,328,125.49元,同比增长6.55%[4] - 公司2024年1-3月营业总收入为49,328,125.49元,同比增长6.55%[14] - 公司2024年1-3月营业总成本为39,221,524.83元,同比增长16.48%[14] 净利润与每股收益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4,323.72元,同比下降16.31%[4] - 公司2024年1-3月净利润为7,304,323.72元,同比下降16.31%[15] - 公司2024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04,323.72元,同比下降16.31%[15] - 公司2024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同比下降16.67%[1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4,465.31元,较上年同期的-8,251,247.07元大幅改善[4] - 公司2024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4,465.31元,同比改善109.26%[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567,626.10元,同比下降10,080.84%,主要系购买理财增加及偏光膜三期项目投资支出增加所致[4] - 公司2024年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567,626.10元,同比减少10,073.47%[17] - 公司2024年1-3月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59,299,413.11元,同比下降34.83%[17] 资产与负债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32,539,178.08元,同比增长59.21%,主要系新增购买的银行理财尚未到期所致[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为359,299,315.03元,较2023年底的422,412,546.37元有所下降[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32,539,178.08元,较2023年底的83,250,031.38元大幅增加[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为57,318,935.25元,较2023年底的55,594,003.27元略有增加[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在建工程为49,441,820.55元,较2023年底的23,827,553.16元大幅增加[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短期借款为4,297,653.16元,较2023年底的4,842,984.48元有所减少[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应付账款为10,121,376.43元,较2023年底的12,053,361.89元有所减少[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应付职工薪酬为2,589,816.36元,较2023年底的5,576,382.78元大幅减少[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其他货币资金质押金额为5,206,000.00元,占总资产的0.67%[11] 其他收益与损益 - 其他收益为789,941.19元,同比增长467.49%,主要系本期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优惠所致[4]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642,835.06元,主要来源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 研发费用 - 公司2024年1-3月研发费用为3,406,948.36元,同比下降6.12%[14] 关联交易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2,900,000.00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49,846.01元[10]
纬达光电: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24-04-26 22:37
会计政策变更 - 变更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变更后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2]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11票同意[4] - 本次变更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7]
纬达光电: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秦若涵)
2024-04-26 22:37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秦若涵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0]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 部分持股及任职人员亲属不具备独立性[4] - 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不得担任[6][8]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7]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7]
纬达光电: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柳子恒)
2024-04-26 22:3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任职资格需符合《公司法》等多项法律法规要求[1][2]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不良纪录限制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有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5]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5] 兼任与任职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其他限制 - 近12个月曾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符要求[4] - 过往任职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超总数二分之一不符要求[7]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以外其他部门处罚人员不符要求[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