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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心翼申(87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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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心翼申(8738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9:3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通过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议案[3] 持股转让 - 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9] 减持披露 - 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完毕或届满2日内报告公告[11] 信息申报 - 新上市、新任、信息变化、离任2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3]
美心翼申(87383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9:3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2] 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用于七类事项需董事会审议且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12] 现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不影响投资计划[13]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补充流动资金 - 闲置募集资金可暂补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 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到期归还至专户,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应存于专项账户,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使用完注销并公告[7] - 到账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9] 节余资金 - 节余低于200万或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6] - 超200万或超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16] - 高于500万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6] 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21]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4] - 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4] 责任承担 - 未按规定使用资金致损失,相关责任人担责[26]
美心翼申(87383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5 19:3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包括独资或全资收购、控股50%以上、持股低于50%但有实际控制权三种情况[4] 管理权限 -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对日常经营授权[4]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经审议并报公司审批[9] - 公司按持股比例委派或提名董监高[12] - 子公司经理层由公司提名,分公司总经理由公司直接聘任解聘[12] 预算管理 - 公司对各子公司经营、筹资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并核定下发[8] 财务制度 - 子公司财务制度需报公司审查确认后执行[15]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借支资金及提供担保[16] - 子公司财务核算与公司一致,及时报送报表并接受审计[16] - 子公司按月编报报表次月5日前上报,按季编报报告季末次月15日前报送[17] 重大事项 - 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相关信息[19] - 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23] - 子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必要时需报备公司审计后实施[23] 信息披露 - 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并备案,总经理是第一责任人[25] 办公制度 - 子公司参照公司办公制度制定本公司制度,不应冲突[28] 考核制度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30] - 子公司建立考核体系对管理人员考评奖惩[31] 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美心翼申(87383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5 19:3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议案[3] 披露原则 - 审慎确定披露事项,范围与北交所上市时一致[6] 豁免情形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7] 后续要求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消除原因后说明,登记相关事项[7][8] 资料报送与保存 - 报告公告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事项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9][11]
美心翼申(8738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5 19:3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11] - 经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12]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14]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情况[15]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指变动方向与年报不符或变动幅度等超预计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6][17]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指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8] 责任追究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董事会可视情节采取一种或数种[21] - 主观因素造成恶劣差错,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22] - 董事等人员出现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22][23] 处理流程 - 董事会收集汇总资料,秘书等调查认定责任[24] - 董事会处理决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24] - 更正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4] - 前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差错更正按规定披露[24] - 年报信息有重大遗漏等需及时补充更正公告[24] - 董事会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7]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2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
美心翼申(873833) - 累计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5 19:3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累计投票实施细则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候选人提名 - 现任董事会等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投票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投票权计算方式[10] - 多轮选举时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12] - 投票总数超累积表决票数或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的投票处理[12]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需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3] - 当选人数不足时的处理方式[13][14] 其他规定 - 表决前告知累积投票方式及相关解释说明[14] - 制度未尽事宜及术语含义规定[16] - 制度解释、修订及生效规定[16]
美心翼申(8738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9:38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7][8] 股东会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9]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 通知与时间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投票相关 - 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单一股东等情形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信息[2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10年[24][25]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9]
美心翼申(873833)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5 19:3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承诺要求 - 承诺事项须明确履约期限,涉及政策限制应在允许基础上明确[4][5][9] - 承诺人做承诺前后有分析可实现性等要求,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对承诺事项充分披露,定期报告披露进展[5][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实施[11]
美心翼申(87383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9:3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时废止[6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6]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并披露[9]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等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预告[11] -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或者盈亏方向发生变化,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披露[15]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披露[19] - 对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方交易累计适用相关披露标准[21]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2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比每增减5%需披露[25]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27]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29] - 涉及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29] - 公司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7] - 公司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或资金被占用,需披露整改进度[28] -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披露时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44]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53]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披露[30]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披露[30]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等报告,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1]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3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管理事务[35] - 证券事务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35] - 董事、董事会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7] - 高级管理人员对未公开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0]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33]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后需按流程报告和通报[34]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件相关材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2] - 持股5%以上的股东需被通报信息披露制度相关内容[36]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38]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43] - 控股子公司应按要求报送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到公司财务部[57]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证据证明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48] - 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8] -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4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财务进行审计监督[51]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及监管内部审计制度[5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6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65]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4] -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执行部门[82]
美心翼申(87383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19:3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1] 决策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经董事会批准实施[9]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超权限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0] - 投资金融衍生工具等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获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决策与实施 - 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统筹,总经理实施,财务部管理[12] - 短期投资由总经理指定部门预选、编制计划,按权限审批实施[15] - 长期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评估建议报董事会,超权限提交股东会,获批项目实施并监督[17] 投资管理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董事会派人跟踪[15] - 长期投资签合同协议,经法律顾问或证券事务部审核[17][18] - 重大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论证[25] 监督与披露 - 投资项目季报,档案保存至少十年[19][27] - 提名人员签责任书并述职[24] - 审计部门年末检查投资,对子公司审计,子公司每月报财务报表[27] - 公司及子公司按规定披露信息、报告重大事项[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