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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新材(9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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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新材(9200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23 23:16
薪酬制度制定 - 2025年7月21日董事会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 - 制度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适用人员 - 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5] 薪酬构成 - 非独立董事可领岗位薪酬和津贴,独立董事领津贴[10][1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工资和年终奖构成[11] 薪酬调整与发放 - 随公司经营状况及同行业增幅调整[12][14]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失职不发[11]
科隆新材(92009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3 23:1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规则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11] 募投项目相关规定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4]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7] 三方监管协议要求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协议内容[10]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1]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2] 现金管理规定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非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6] 账户管理规定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资金使用规定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22] - 节余超200万元或高于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22]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22] 检查与核查要求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7] 资金置换规定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23] 超募资金计划 - 公司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2]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6]
科隆新材(920098)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23 23:16
证券代码:920098 证券简称:科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4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5.17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 ...
科隆新材(92009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23 23: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公司本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7] 披露信息类型 - 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9] 披露要求与流程 - 依法披露信息需报送北交所审核登记并在指定媒体发布[9] - 重大事件及时披露临时报告,加盖董事会公章由董事会发布[13] - 按规定时间完成定期报告编制披露,预计不能按时披露需报告并公告[2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变更事务所需审议[24] - 送股或转增股本依据的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24] - 财务会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披露相关文件[27] - 定期报告差错或虚假记载应及时披露[28] 业绩披露 - 符合条件需披露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28][29][31]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1][32][41] 人员责任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8] - 董事、高管、审计委员会各负其责[18][40][41] 其他要求 - 监管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45][46]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委员会[46] - 违反制度处分责任人并可要求赔偿,涉嫌违法追究法律责任[4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25年7月23日发布生效[50][51]
科隆新材(92009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23 23: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制度[2] 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达最近年度对应总额10%以上认定重大差错[9] - 业绩预告与年报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重大差异[14] - 关联方披露遗漏或金额差异大未说明认定重大差错[11] - 重大诉讼、仲裁及担保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认定重大差错[12][13] 责任划分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各部门人员担直接责任,负责人担领导责任[15][13] - 董事长等对年报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4] 申诉与执行 - 被追究者可30日内书面申诉复议一次[19] - 出现重大差错公司按北交所规定刊登公告[22] - 季度、半年度报告参照执行[22]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23][24]
科隆新材(92009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7-23 23: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董事会通过制定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规范 - 明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5][6] - 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及时披露占用及整改情况[7][8] 检查与报告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负责人报告占用和担保情况[9] 关联交易与担保 - 与关联方经营性交易须签有真实背景合同,担保应履行程序并风控[9][10][12] 审计与清偿 - 外部审计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公告,占用以现金清偿[11]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可处分,违规致损可追究法律责任[14] 制度相关 - 术语同《公司章程》,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17][18]
科隆新材(92009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23 23:16
会议决策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总经理职权 - 可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等方案,主持实施投资计划等[10][20]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召集主持,提前1天发材料(紧急除外)[13][16] 行为准则 - 总经理需遵守法律章程,不得利用内幕等谋取利益[24]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27]
科隆新材(920098)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23 23: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7] - 特定情形出现后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8] 流程与保管 - 公司有内部审核流程,相关资料保管十年[11][14] 责任与实施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15][20]
科隆新材(9200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23 23:1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符合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等条件之一[6]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多项任职条件,存在九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9][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相关人员不得担任[12]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员[15]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不符要求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17]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六年[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会议与决策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21]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信息与费用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布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两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24]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4][27] 其他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26] - 公司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6]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提名人就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做声明[29] - 公司最迟在发布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披露声明并报送备案材料[30] - 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不符要求应要求撤销提名并披露[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35]
科隆新材(92009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3 23:16
证券代码:920098 证券简称:科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8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5.11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 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