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0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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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60159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9-09 19:1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开发行债券新增借款等超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8] - 应配合登记报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档案[10] - 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利[31] 档案与备忘录 - 内容包括内幕信息事项、知情人基本情况等[11] - 登记备案流程为知情人告知董秘后报送监管[12] - 重大事项需制作,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提交[14][15] 违规处理 - 公司核实追责违规知情人,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结果[17] - 视情节处罚,触犯法律移交处理[22]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负责制订等[25] - 未尽事宜或相悖按有关法律执行[25]
中国外运(60159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09 19:17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适用本制度及相关规则[2]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5] 披露操作要求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7] 材料保存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登记材料[6] 部门沟通与登记 - 办理业务相关部门应在两工作日内告知证券事务管理部门[8] - 董事会秘书登记相关事项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8] 特殊情况处理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1]
中国外运(60159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9 19:17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 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 规范和行为准则。 (2025 年 9 月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
中国外运(60159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9 19:17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9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保 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负责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是公司经理层及其成员工作的基本行为规范,是 指导制定公司经营管理的规定、办法和操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基本 依据。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首席数字官、总法律顾问(首席 合规官)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和分工 第五条 总经理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 ...
中国外运(601598) - 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9 19:17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境内上市地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25 年 9 月版)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管理的原 则。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 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 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计 ...
中国外运(60159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09 19:17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9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 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以及监 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人 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 1 门负责人、子公 ...
中国外运(60159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2025-09-09 19:17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2]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5]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才可提交董事会[5] - 会议召开三日前发通知及资料,特殊情况半数同意可不受限[7]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7]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9]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7]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8]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8]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0]
中国外运(6015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9-09 19:17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年9月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 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公 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监管局")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部门关于编制 和披露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与其组织的培训。 1 估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检讨公司对雇员 暗中就财务汇报、内部监控或其他方面的不正当行为提出关注 的安排 ...
中国外运(60159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09 19:17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9月版) 第一章 总则 1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三) 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 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五) 股票、基金投资; (六) 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 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八) 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公司证券上市地及对外投 资目的地的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 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 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对外投 资行为。 第二章 管理和监督机构 第五条 依照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 其授权机构或人员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对外投资行使审批决 策权。未经授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新 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 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 ...
中国外运(60159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19:17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9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前述上市 规则合称"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业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 选择并提出建议等事宜,以及评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等事宜。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 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改选委员的提案获 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提名委 员会应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1 第四条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