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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1 21:13
会议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通过相关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法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1] - 独立董事、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十日内反馈[13]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公司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确定股权登记日[19]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定后不得变更[19]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0] - 股东会在公司住所地或指定地点现场召开,可采用网络等方式便利股东[22] 表决权相关 - 关联股东、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规定比例买入部分股份在规定时间内无表决权[25][2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达30%及以上,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1]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通过派现等提案需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3][35] - 回购普通股、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35][37]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等达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其他事项 - 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提供担保、订立业务管理合同等有相关审议要求[48][49][5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54][55] - 决议执行结果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向股东会报告[54] - 议事规则按需修改完善,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董事会,通过后生效[56][58][59]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11 21:12
会议决策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通过议案,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和弃权[6] 人事管理 - 董事辞任、高管辞职生效时间规定[12]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12]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后60日内完成补选[13] 股份转让 - 董事及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年转让股份不超25%[18]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及新增股份,不超1000股可全转[18]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实施[24]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11 21:10
会议决策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6] 信息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11][13] - 出现规定情形、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12][13] 内部流程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需填表格,经登记、签字后归档保管十年[15] - 内部审核经业务部门申请、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18]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材料[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24]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11 21:09
制度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审议通过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6] 舆情管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重大指传播广、影响大的舆情[11]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12] - 信息采集小组借助监测系统监控舆情[14] - 舆情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15] 处置流程 - 知悉舆情后向董秘报告,一般舆情报组长,重大报组长和工作组[17] - 一般舆情组长和董秘处置,重大舆情组长视情况召集会议决策[17] - 重大舆情处置措施包括调查真相、与媒体沟通等[18] 其他规定 - 公司可聘专业机构核查重大突发舆情,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19] - 舆情处理结束后消除影响、总结经验[19] - 相关人员对舆情有保密义务,违规追责[2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2025-09-11 21:08
回购决策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6] - 因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情形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0] 回购条件与期限 -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需满足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等条件之一[10]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回购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期限不超三个月[15] 回购方式与要求 - 回购股份可采取集中竞价交易、要约等方式[13] - 集中竞价交易申报价格不得为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等[25] - 要约方式回购价格不得低于方案公告前三十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2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至少披露董事会决议和回购股份方案[22] - 应在披露回购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股东信息[22]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回购报告书[22] 其他规定 - 回购提议人向董事会提议应遵守证券交易所规定[21] - 独立董事应就回购事宜发表独立意见[23] - 回购方案至少包括目的、方式、价格区间等内容[21] - 实施回购前应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回购专用账户[16] - 回购股份拟注销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应通知债权人[23] - 回购方案披露后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得变更或终止[23]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有不同阶段的公告要求[25][26] - 要约方式回购需将所需资金全额存放指定银行账户[26] - 要约方式回购预受股份数量超出预定按比例回购,不足则全部回购[26]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11 21:07
会议议案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5]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相关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北交所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0]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北交所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1]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提前报告并披露计划,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提前15个交易日,3个月内超1%提前30个交易日[12][13][14] - 每次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董事高管离职半年内、相关处罚或判决未满6个月、本人违法未缴清罚没款(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减持[16] 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8]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18][19]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21][22] - 本制度“及时”指两个交易日以内,违反制度依法担责,公司视情节处理[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公开徵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
2025-09-11 21:05
会议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审议通过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6] 征集主体及限制 - 可作为征集人的主体包括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投资者保护机构[13] - 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不得征集[13] 征集人条件及要求 - 董事会征集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公告决议,独立董事征集须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4] - 征集人行使征集获得的股东权利不得转委托第三人(指派本单位工作人员除外)[14] 征集公开渠道 - 公司应通过官方网站等公开接收征集文件方式并确保畅通,征集人应通过此渠道发送征集文件[17] - 征集人应依法充分披露信息,通过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披露征集文件[17] 征集公告内容 - 征集公告应载明征集人资格声明、征集事由及拟征集的股东权利等内容[18] 股东授权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股东应签名或盖章并提供证明材料[20] 征集流程 - 征集人启动征集应将拟披露公告及备查文件提交召集人[20] - 召集人收到文件后两日内披露征集公告[21] - 征集人征集表决权应在股东会召开两日前提交材料[21] 股东会披露 - 公司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征集授权股东人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等信息[21] 提案权征集 - 征集人征集提案权提案内容应符合规定[22] - 征集人应在征集公告中披露提案内容及相关资料[23] - 提案权征集公告不以公司披露股东会通知为前提,满足持股比例可行使[24] - 征集人应于最近一期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报送征集结果公告及备查文件[24] 法律意见及撤销 - 征集人行使权利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披露[25] - 征集人撤销公开征集应在确权日前披露撤销公告[26] 档案保存 - 征集人、公司应建立公开征集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1 21:04
会议决策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6]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等[12] 重大事项界定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属于重大变更事项[18] - 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等多种情况[15] - 关联交易事项指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17]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十以上需关注[22]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4] 制度规定 - 子公司应在制度制订及修订后两日内将制度全文报董事会秘书备案[10]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10] 担保关注情形 - 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形需关注[18]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信息发生前或触及特定时点后当日预报信息[26] - 重大信息首次报告后发生变化或进展需再次报告[27]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重大信息,需披露则组织编制公告文稿[27] - 重大信息需审批时,董事会秘书提请相应程序并披露[28] - 未达披露标准的重大信息由总经理跟踪,达标后告知董事会秘书披露[28] 信息报送要求 - 公司应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28] 信息保存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保存相关信息期限不少于十年[28] 数据使用标准 - 信息报告义务人使用数据应以公司公告为准[29]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11 21:0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8]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11]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22] - 预计年度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规定时间预告[25] - 业绩快报等数据差异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6]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达一定比例应及时披露[29]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达标准应及时披露[35] 股份相关披露 - 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42] - 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比例增减5%应披露[47]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达标准应及时披露[43] - 公司出现停产等重大风险应及时披露[49]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37] 责任人与保存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51]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3] 违规处理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55]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应组织检查并更正[5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8]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9-11 21:00
制度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6] 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11]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4]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6]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2025年9月11日起生效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