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捷通(0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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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捷通(01588) - 翌日披露报表
2025-12-01 19:13
股份数据 - 2025年11月30日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135,612,411,库存288,800,总数135,901,211[3] - 2025年12月1日购回2,000股,占比0.001%,每股8.424港元[3] - 2025年12月1日结束时,已发行(不含库存)135,610,411,库存290,800,总数135,901,211[3] 购回情况 - 2025年12月1日购回2,000股,最高8.49港元,最低8.4港元,总价16,848港元[11] - 购回授权决议2025年5月20日通过,可购回总数8,250,000[11] - 已购回290,800股,占比0.35%[11] 其他信息 - 股份购回后新股发行等暂停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11] - 出售库存股份须按规则披露并填妥第三章节[13] - 场内出售库存股份报告不适用,呈交者鲍洁,职衔联席公司秘书[13]
畅捷通(01588)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12-01 17:48
股本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底,公司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25,772,499元[1] - 截至2025年11月底,H股法定/注册股份数目为135,901,211股,内资股为189,871,288股[1] 股份发行 - 截至2025年11月底,H股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为135,612,411股,内资股为189,871,288股[2] - 2025年11月,H股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减少192,000股,库存股份增加192,000股[2] 股份购回 - 2025年11月7 - 14日公司多次购回H股,如7日以每股8.8005港元购回16,200股[4]
畅捷通11月27日斥资21.71万港元回购2.56万股
智通财经· 2025-11-27 21:20
公司股份回购 -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执行了股份回购操作 [1] - 本次回购共斥资21.71万港元,回购股份数量为2.56万股 [1] - 回购价格区间为每股8.43港元至8.51港元 [1]
畅捷通(01588.HK)11月27日耗资21.7万港元回购2.56万股
格隆汇· 2025-11-27 21:18
公司股份回购 - 公司于11月27日执行了股份回购操作 [1] - 本次回购耗资21.7万港元 [1] -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56万股 [1]
畅捷通(01588)11月27日斥资21.71万港元回购2.56万股
智通财经网· 2025-11-27 21:17
公司股份回购 -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进行股份回购操作 [1] - 回购股份数量为2.56万股 [1] - 回购金额为21.71万港元 [1] - 回购价格区间为每股8.43港元至8.51港元 [1]
畅捷通(01588) - 翌日披露报表
2025-11-27 21:11
股份数据 - 2025年11月26日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135,638,011,库存263,200,总数135,901,211[3] - 2025年11月27日购回股份25,600,占比0.02%,每股购回价8.4795港元[3] - 2025年11月27日结束时,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135,612,411,库存288,800,总数135,901,211[3] 购回情况 - 2025年11月27日购回股份每股最高8.51港元,最低8.43港元,总额217,076港元[11] - 购回授权决议2025年5月20日通过,可购回总数8,250,000[11] - 已购回288,800,占决议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0.35%[11] 其他信息 - 股份购回后新股发行等暂停期截至2025年12月27日[11] - 出售库存股份须按规则披露并填妥第三章节[13]
畅捷通(0158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7 20:3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修订工作细则[1] 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董占多数[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董担任[5]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职责包括研究审查董高薪酬政策[7]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10] - 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10]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三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 中英文版本有歧义时以中文为准[19]
畅捷通(0158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7 20: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任命[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具体职责包括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委任建议、审查候选人等[8]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通知及材料提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7]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可现场、电话、视像等方式召开,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17][20]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及相关方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性质与程度[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2]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参与的表决结果[22] 细则规定 - “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24]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24] - 未尽事宜按法规、监管规则和章程执行[24] - 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后者执行并修改细则[24] - 中英文版本歧义以中文为准[24]
畅捷通(0158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7 20:28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以上单数董事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与独立审计师召开两次会议[9] - 对外部审计机构表现进行年度审核并提建议[8] - 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完整性、准确性及公正性[9] - 检查公司财务政策等并提完善建议[10] - 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并提意见[10] - 确保员工可暗中提关注,公司有调查及行动安排[12] - 建立程序接收、处理投诉及匿名举报并保密[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在董事会定期会议前召开[22] - 主任委员等可召集临时会议,半数以上委员提议或董事长建议也可召开[22] - 会议通知及材料提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22] - 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2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 - 审计监察部是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公司书面资料[15] - 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员,费用公司承担[24] - 现场会议有详细记录,送董事会成员传阅[2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如有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26]
畅捷通(015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20:2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1]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1] 担保与资产事项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在1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8]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4][15]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8] 会议相关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授权委托书至少提前24小时备置[29] - 会议记录应保存10年[3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行使表决权[25]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9]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确定会议主席[32]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30] -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4] - 违反投票规定或限制的表决不计入结果[3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9]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0] - 会议主席可组织点票,股东或代理人有异议也可要求点票[40] - 类别股东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参照股东会规定执行[4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4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3]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上报材料和办理公告事务[44]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生效[46] - 议事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