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06693)
搜索文档
赤峰黄金(06693)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6-03-12 18:31
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情况 - 制度于2026年3月12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5] - 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保障投资者利益[5]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5] 制度具体要求 - 明确资金占用定义,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资金[6][7] - 注册会计师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7] 责任与执行 - 董事长为规范工作第一责任人[7] - 董事会负责调查、报告和制定解决方案[8]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需符合规定[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0]
赤峰黄金(06693) - 赤峰黄金公司信用类债券资讯披露管理制度

2026-03-12 18:28
制度审议 -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6年3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5] 适用范围 - 公司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适用本制度[8] 管理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9] 发行披露 - 公司发行债券,应于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等文件[15] - 公司应在投资者缴款截止日后一个交易日内公告债券发行结果[16] 定期报告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7] - 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7] 特殊情况 - 公司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应于规定披露截止时间前披露未按期披露的说明文件[18] 重大事项 - 存续期间发生重大事项,如公司名称变更、股权结构变化等,公司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时,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9] 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发生情形的时点后,原则上不超两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资金用途 - 公司发行债券时应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使用主体及使用金额,变更用途需履行程序并提前披露[21] 特殊条款 - 债券附特殊条款,公司应及时披露条款触发和执行情况[22] 兑付公告 - 存续期内,公司应在债券本金或利息兑付日前披露兑付安排情况公告[22] 风险提示 - 债券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或违约,公司应及时披露风险提示或未兑付公告[22] 增进义务 - 公司无法履行支付义务提请增进机构履行信用增进义务,应及时披露启动公告[22] 保密义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31] 信息泄露 - 当未披露信息难以保密、已泄露或证券价格异常波动,公司应立即披露该信息[3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4]
赤峰黄金(06693)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6-03-12 18:24
对外捐赠管理 - 2026年3月12日通过对外捐赠管理办法[5] - 捐赠遵循自愿无偿等原则,有多种类型[10][11] - 不同捐赠额度审批流程不同[14][16] 其他数据 - 某数据为6[21]
赤峰黄金(06693)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有关员工进行证券交易管理制度

2026-03-12 18:20
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6年3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5]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二日内申报个人等身份信息[11]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二日内申报信息[11][12] 减持规定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披露区间不超三个月[12] - 减持区间内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应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并说明关联性[13][14] - 减持计划完成或时间届满后二日内报告并公告减持情况[14] 特殊情况披露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二日内披露[14] - 公司董事及总裁首次持股、不再持股等情况发生后三日内提交权益披露表[14] 交易通知 - 董事及员工买卖公司证券需提前书面通知,获批有效期A股不超三个月、H股不超五个交易日[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18] - 董事及员工在公司公布财务业绩当天及特定期间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9][20]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情况[21] 可转让股份额度 - 每自然年以董事、高管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23]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23] 离婚股份处理 - 董事或高管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在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30] 股东交易参照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参照本制度及相关规则执行[30] 交易申报 - 董事及有关员工拟进行公司A/H股股票交易[34] - 交易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受让[34] - 需申报董事及有关员工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情况[35] - 交易类别分为买入和卖出[35] - 需逐笔申报分多次多笔交易的价格、数量和时间[35]
赤峰黄金(06693)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6-03-12 18:16
董事会授权管理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于2026年3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5] - 董事会授权分为常规授权和临时授权,临时授权以董事会决议形式进行[8] - 被授权人需检查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审核公司经营计划等[9] - 当授权事项与被授权人有关联关系时被授权人应回避并提交董事会决定[12] - 被授权人应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作决定并定期报告执行进展和结果[12] - 董事会是授权管理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负有监管责任[15] -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生效[19][20] 投资项目标准 - 单笔投资项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5%,累计占比<10%[13] - 单笔投资项目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0%,累计占比<10%[13] - 单笔投资项目净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0%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且占总市值<5%[13] - 单笔投资项目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占比<5%或绝对金额有相关要求[13] - 单笔投资项目涉及资产对应营业收入占比<5%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14] - 单笔投资项目涉及资产对应净利润占比<10%且绝对金额<公司税前利润5%,税前利润<100万元[14] 营业租赁与业绩 - 营业租赁若规模因涉及金额或数目扩大200%或以上通常被认为有重大影响[11] -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0万元[14] 人事管理 - 子公司董事等由公司高管联席办公会提名、公司任免[15] - 其他员工(含子公司高管)工资等方案由总裁拟定,高管联席办公会审批[15] 责任规定 - 被授权人有违规行为致公司受损应承担相应责任[17] - 授权决策事项出问题,董事会责任不予免除[17]
赤峰黄金(06693)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6-03-12 18:11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关证书及上交所认可资格证书[9]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三次以上行政监管措施者不得担任[10]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上市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11]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聘任 - 连续不能履职达一个月以上,董事会应一个月内解聘[13] - 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及时报告并公告,三个月内完成聘任[1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决议不召开股东会,应五日内公告并说明理由[17] - 负责信息披露保密、内幕信息管理,遇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需报告[19] - 关注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核实情况并提处理建议[19] - 组织董事和高管培训,发现问题报告并提整改建议[19] - 督促董事和高管遵守规定,发现违规决议提醒并报告[19] - 有权参加会议、查阅资料,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20] 公司配合措施 - 制定重大事件报告等程序,确保董事会秘书及时获取信息[20] -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问题应向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秘书通报[21] 履职保障与报告 - 履职受妨碍先向董事长报告,仍受妨碍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2] - 发现公司信息披露等问题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2] 考核管理 - 接受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导考核[19][22]
赤峰黄金(06693)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办法

2026-03-12 18:08
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 于2026年3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5] - 有权提案主体含董事、委员会、高管、持股1%以上股东[8] - 提案类型有十一种[9][10] 提案审核与管理 - 实行分层对口审核制度[12] - 董事会秘书汇总提案,董事长审核决定是否列为议案[12] 提案要求 - 应符合合法、有明确议题等条件,考虑多因素并附材料[14][15] - 定期会提前12个工作日、临时会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17] 提案修改规则 - 不符要求退回修改,提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17]
赤峰黄金(06693)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6-03-12 18:04
人员离职 - 董事辞任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 董事长辞任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9] - 董事、高管被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公司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12] - 董事、高管离职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5]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生效,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9]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12] - 董事会决议解聘高管,决议作出之日生效[13] 后续处理 - 离职董高涉及重大事项,公司审计部门启动离任审计[16] - 公司确定任期内被解任董高赔偿补偿数额[13][15] 义务与追责 - 董高离职后两年忠实义务有效[19] - 董高对公司秘密保密至公开[19] - 董高离职后遵守竞业禁止义务,违规支付违约金[20] - 公司有权选择不履行竞业限制条款[20] - 任职未结束董高擅自离职致损应赔偿[22] - 已离职董高任职期间违规致损应赔偿[22] - 公司发现离职董高违规,董事会制定追责方案[22]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22]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规定为准[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
赤峰黄金(06693)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3-12 17:59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通讯表决召开,10位董事全出席[5] 制度表决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表决全票通过[6][8][10][11][12][13][14] 制度调整 - 新制定6项制度,废止11项制度[27]
赤峰黄金(600988) - 赤峰黄金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6-03-12 17:15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于2026年3月12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公司可按规则暂缓、豁免披露报告相关内容[2] 豁免披露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或法规禁止披露信息可豁免[5]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5] 后续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6] 登记与申请 - 确认符合条件,董秘应登记并要求签保密承诺函[10] - 涉及香港规则需向交易所申请获批[10] 材料保存与报送 - 董事会办公室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11]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