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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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2025-11-17 19:31
审批标准 - 证券投资交易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并披露[7] - 证券投资交易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等特定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并披露[7] - 证券投资未达标准由党总支扩大会议等审议决定[7] - 衍生品交易未达标准由董事会审议决定[8] 交易规则 -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用自有闲置资金[2][5] - 套期保值衍生品品种与生产经营相关[4] - 遵循合法等原则,建立内控制度[6] - 证券投资实行逐级审批,衍生品交易需编制报告并审批[9][13]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交易金额不超审议额度[10] 监督披露 - 证券投资交易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提交股东会[12] - 证券投资人员每季度后十日编制报告抄报董秘[13] - 衍生品交易损益及亏损达特定标准及时披露[14] - 审计监察部每半年至少审计一次授权情况[19] - 独立董事可检查资金使用并聘任外部审计[20] 其他规定 - 交易执行联合控制制度[12][19] - 开户等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15] - 交易只能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账户进行[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衍生品交易情况[19] - 公司针对衍生品设定止损限额[21] - 明确衍生品相关情况及套期保值效果[25] - 投机交易准确披露目的,不得变相投机[25] - 套期保值结合被套期项目披露效果[25]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实施[27]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2025-11-17 19:3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1 月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 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 ...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2025-11-17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3月20日获批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4194741元[8]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844194741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卖出股票六个月内收益归公司所有[23]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公司治理与决策程序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9] - 股东要求董事会收回特定股票买卖收益,董事会未在三十日内执行的,股东可向法院起诉[2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31][3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撤销请求权,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30]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4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7]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1]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6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8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0]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的股东需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8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80] - 除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外,每位董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出[6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5] 董事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8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4]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董事[92]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董事一人、董事长一人[10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9]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20] - 临时董事会会议于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董事[11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2]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13]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1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16]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2]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6]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56]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158]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超过二亿元[160] - 公司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2]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最低要求[162]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4]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178]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15天事先通知[17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三十日内公告[181][182]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需十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87] - 公司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让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187] - 清算组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公告,债权人三十日(接到通知)或四十五日(未接到通知)内申报债权[189][191]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99]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2025-11-17 19: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2] 召集反馈 - 独立董事提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规则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0]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2] 投票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保机构可征集股东投票权[17] 投票制度 - 30%以上股份或选两名以上独董采用累积投票制[17]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1] 方案实施 - 派现、送股等方案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1] 回购决议 - 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22]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2] 规则生效 - 规则自审议批准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6]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2025-11-17 19:31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 股东会审批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多项指标,绝对金额5000万、500万[6] - 董事会审批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多项指标,绝对金额1000万、100万[8] 对外投资程序 - 包括项目收集、立项、可行性研究、决策、实施五个阶段[12] 投后管理 - 投资发起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参股公司,定期走访[18] 项目退出 - 分回收和转让,回收有经营期限届满等原因,转让有公司战略变化等原因[21] 股权处置 - 拟订意向书草案,上报审批后签订协议,发起部门统筹实施并备案结果[22] 其他规定 - 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监督对外投资事项[24]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26]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11-13 16:45
担保债务情况 - 2020年5月与东方资管签《保证协议》,债务人尚需偿还本金2.81亿元[2] - 2024年1月债权人变更为东阳金投,2025年11月转让给金投投资[2][3] - 该笔担保债务已逾期但未涉诉[4] 后续安排 - 关注担保债务进展,判断对损益影响并及时披露[5]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5]
浙江国企改革板块11月10日涨0.39%,浙江东日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5.03亿元





搜狐财经· 2025-11-10 17:04
板块整体表现 - 浙江国企改革板块在11月10日整体上涨0.39%,表现优于深证成指(上涨0.18%),但略逊于上证指数(上涨0.53%)[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浙江东日以9.99%的涨幅领涨,小商品城则以-6.36%的跌幅领跌[1][2] 领涨个股表现 - 浙江东日收盘价为48.43元,涨幅为9.99%,成交量为9.21万手,成交额为4.30亿元[1] - 东望时代涨幅为5.80%,收盘价5.11元,成交量为61.55万手,成交额为3.17亿元[1] - 古越龙山涨幅为4.07%,收盘价9.98元,成交量为29.39万手,成交额为2.906亿元[1] - 三变科技涨幅为4.04%,收盘价16.49元,成交量为80.49万手,成交额为12.76亿元[1] 领跌个股表现 - 小商品城收盘价为16.49元,跌幅为-6.36%,成交量为131.50万手,成交额为21.74亿元[2] - 运达股份跌幅为-4.19%,收盘价17.60元,成交量为20.36万手,成交额为3.61亿元[2] - 杭氧股份跌幅为-3.04%,收盘价28.02元,成交量为21.15万手,成交额为5.97亿元[2] 板块资金流向 - 当日浙江国企改革板块整体资金呈净流出状态,主力资金净流出5.03亿元[2] - 游资资金净流入2.11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92亿元,部分抵消了主力资金的流出[2] 个股资金流向 - 巨化股份主力净流入1.14亿元,主力净占比10.00%,但游资和散户资金均为净流出[3] - 浙文互联主力净流入8594.82万元,主力净占比10.89%[3] - 宁波精达主力净流入6229.46万元,主力净占比11.24%,游资净流入2548.73万元[3] - 浙江东日主力净流入6085.74万元,主力净占比14.16%[3]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07 07:21
核心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5日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 - 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 [3] 差异化分红具体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为分派对象,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6] - 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833,935,757股,公司总股本为844,194,741股,经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约为0.02元 [4] - 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楼忠福先生所持全部股份及楼明先生所持部分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7] 除权除息处理 - 因本次仅为现金分红,不涉及送股或转增,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4]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格 = 前收盘价格 - 0.02元/股 [4][6] 现金红利派发实施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 [6]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6]
东望时代: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06 22:11
公司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A股每股现金红利0.02元(含税)[2] - 股权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11月12日[2] - 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设定为2025年11月13日[2]
东望时代(600052.SH)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利0.02元
格隆汇APP· 2025-11-06 18:23
公司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1] -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1] - 本次权益分派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1] 权益分派实施安排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设定为2025年11月12日 [1] - 除权除息日设定为2025年11月13日 [1] - 若在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注销等导致总股本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