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6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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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7 19:0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3 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三)2023 年 11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进行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员安 排、审计范围和总体计划、审计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报 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 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17 19:06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4-01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话、电 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部分监事以视频 方式参会。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国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议案内容及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7 19:0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吴清池先生、薛黎曦女 士、张白先生。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及有关规定,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 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 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年度内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计提资产减 值等事项进行审议。 二、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1、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中联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磋商,确定了审计工作具体 事项,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向独立董事发送审计工作安排的函,并由独立董事书面 签收。 2、2023年1月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编制并拟提交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 具审阅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 指南、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4-04-15 17:16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逐项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 5,000 万元(含)-10,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8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 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即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 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7:38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4-01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023.78 万股,已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4%,购买的最高价为 1.99 元/股、最低价为 1.8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999.9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999.9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逐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 5,000 万元((含)-10,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8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最终回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北京海科建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29 17:07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4-01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北京海科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海科建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满足北京海科建资金需求,同意:(1)公司为北京海科建向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38,500 万元的连带保 证担保;(2)北京海科建以其名下的创富大厦的不动产权(建筑面积 28,555.47 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并以该不动产现有及未来 18 年的经营性收入(包括但 不限于租金、管理费等)提供质押担保;((3)公司及北京海科建分别以其持有的 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德成兴业")39.75%和 56.5% 共计 96.25%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4)北京德成兴业以其名下百旺家 苑部分商业(9,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03-08 19:2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第六条 董事会是公司担保行为的咨询和决策机构,公司一切担保行为,须 按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 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1)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2)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 司章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08 19:2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 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会议须由二分之一以 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 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3-08 19:2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福建省股份制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福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榕改委[1986]005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 式设立;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8166190Y。 第三条 公司于 1988 年 2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福州分行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0 万股,于 1997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ITYCHAMP DARTONG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州开发区快安延伸区创新楼 邮政编码:35001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91,668,739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性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4-03-08 19:2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