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600067)

搜索文档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25 00:00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120个月,自2015年7月27日至2025年7月27日止[1][5] 员工持股计划买入情况 - 截止2016年1月19日,买入公司股票29,640,531股,成交均价约7.77元/股,占总股本1.99%[2] 员工持股计划不同时点持股情况 - 2018年6月13日,持有公司股票22,544,331股,占总股本1.51%[3] - 截至2025年1月25日,持有公司股票6,480,000股,占总股本0.47%[6]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16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止[5]
冠城大通(600067)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1 19:30
净利润预测 - 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000万元到-72,000万元[4] - 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4,000万元到-74,000万元[4] 上年同期净利润 -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457.64万元[5] -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952.40万元[5] 房地产业务状况 - 公司房地产业务已多年未新增项目,大部分项目处于尾盘状态,可售资源减少[8] - 受房地产市场环境影响,本期房地产销售及结算规模较小[8] - 公司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减值准备[8] 财务数据准确性 - 本次业绩预告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9] - 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报为准[10]
冠城新材:冠城新材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12-20 19:11
增资情况 - 东方资产通过SPV对大通新材现金增资3亿元,认购9840万股,增资后持股约19.35%[3] - 2024年12月20日董事会通过增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预计增资后大通新材注册资本从4.1亿元增至5.084亿元[9] 公司数据 - 东方资产注册资本682.42786326亿元,财政部持股约71.55%,社保基金理事会持股约16.39%[5][6] - 2023年末东方资产资产总计1272.056亿元,负债总计1110.577亿元,净资产161.479亿元[7] - 大通新材注册资本4.1亿元,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计32.963172亿元,负债总计21.894408亿元,净资产11.068764亿元[8][9]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大通新材每股净资产2.40元,SPV按3.048元/股增资[9] 股权结构 - 增资前冠城大通新材料持股99%,福建冠城汇泰持股1%;增资后冠城大通新材料持股79.84%,福建冠城汇泰持股0.81%,SPV持股19.35%[10] 投资与担保 - SPV投资期限1年,可延长1年,期满公司或指定第三方收购其持有的大通新材股份[4][10] - 公司以大通新材股份及北京太阳宫公司应收款为购回股份义务质押担保,北京太阳宫公司提供保证担保[4] 交易影响 - 公司通过市场化债转股引入权益性资金,用于偿还大通新材金融负债[12] - 本次交易有助于降低大通新材资产负债率、增强流动性、优化资本结构[13] -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13]
冠城新材:冠城新材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12-20 19:07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7158155.05元,净利润 - 574637.57元,资产负债率80.06%[7] - 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407246493.14元,总负债326046283.42元,净资产81200209.72元[7] - 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52756509.23元,总负债22638317.76元,净资产230118191.47元[7] 关联交易 - 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78.58万元[3]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188.26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57.02%[5] -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172.66万元[5] - 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84.82%[5] 新增与续租 - 北京冠城嘉和物业有限公司承租停车场租金预计88.16万元/年,为2025年新增关联交易[4] - 北京太阳宫和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办公场所及车位共计190.42万元/年,为2025年续租[4] 其他 - 北京和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256.2446万元[5]
冠城新材:冠城新材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9:07
会议决策 - 冠城大通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 - 《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全票通过[3]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3] 增资情况 - 东方资产对大通新材现金增资3亿元,认购9840万股,增资后SPV持股约19.35%[4] - SPV投资大通新材期限1年,可延长1年[4] - 公司以大通新材32422.8万股股份等为购回股份义务提供质押担保[5] 关联交易 - 2025年度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78.58万元[6] - 北京冠城嘉和物业承租停车场租金预计88.16万元/年[6] - 北京太阳宫等公司承租办公场所及车位共计190.42万元/年[6]
冠城新材:冠城新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12-11 18:47
公司动态 - 公司实际控制人薛黎曦因涉嫌内幕交易等被中国证监会立案[1] - 该调查系针对个人,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1] - 公告于2024年12月12日发布[2]
冠城新材:冠城新材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4-12-09 16:27
资产交易 - 拟将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控股股东或其指定关联公司[3] - 具体资产范围和价格需进一步协商[3] - 交易双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5] 中介服务 - 委托中信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5] - 委托律所等提供法律、审计、评估服务[5] 其他 - 交易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3][6] - 按规定履行决策、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5] - 公告于2024年12月10日发布[6]
冠城新材:冠城新材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6 17:02
会议情况 - 冠城大通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5名董事全参会[2] 议案审议 - 三项债权转增议案均全票通过[3] 增资情况 - 冠城汇泰15亿债权转南京万盛资本公积,注册资本不变[4] - 公司近3亿债权转香港大通股本,注册资本增至42136143美元[4] - 公司2亿债权转冠城元泰资本公积,注册资本不变[4] 股权比例 - 增资后南京万盛、香港大通、冠城元泰股权比例为100%、100%、93%,合并报表范围不变[4]
冠城新材:冠城新材关于以债权向下属控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11-26 17:02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61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权向下属控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为积极推进公司目前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厘清公司与下属控股公司 股权与债权债务关系,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城汇泰拟将持有的 对南京万盛 150,000 万元债权按照 1:1 的比例转为南京万盛的资本公积。同时, 公司拟将持有的对香港大通 299,999,999 元人民币(折合 42,134,853 美元)债权 按照 1:1 的比例转为香港大通的股本,将持有的对冠城元泰 20,000 万元债权按 照 1:1 的比例转为对冠城元泰的资本公积(该部分资本公积为公司独享)。 本次增资完成后,南京万盛、冠城元泰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动,香港大通注册 资本将由 1,290 美元变更为 42,136,143 美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标的公司名称:南京万盛置业有限 ...
冠城新材:冠城新材关于独立董事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11-21 19:14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59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冠城大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4-052),说明上述《警示函》中所涉及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胡超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 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胡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89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胡超: 经查,你作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大通或公司)独立董事, 你的证券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