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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7 19:0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 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 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 2023 年末, 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 省、安徽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地设有分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 编号为 12010023 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 书编号为 08181001 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 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 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执业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17 19:06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4-01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的下属控股子公司;被担保人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创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下属子公司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 90,500 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含下属控股公司)实 际为江苏大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0,774.50 万元; (2)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邵武创鑫向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 12,900 万元 的借款提供担保。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含下属控股公司)实际为邵武创 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552.00 万元。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公告
2024-04-17 19:06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4-020 在新增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时,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单笔金额不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且全年实际借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 资金拆入事项。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 日止。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 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决定下列经营事项: 一、对外投资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全权决定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对外投资,授权金额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20 亿元。 (2)投资理财:授权公司总裁决定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独立董事吴清池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7 19:06
本人在经济利益、产生程序等方面与公司独立,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 的限制,且现任职及兼职情况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吴清池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清池,曾任福建中旅集团公司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及高级顾问、福 建中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10年9月到龄退休。2017年1月至今任冠城 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以现场及视频方式亲自参加了全部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未发生连续2次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会议审议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 体资料并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出席董事会会 议时,积极参与有关议题的讨论和表决,尽己所能,提出相关参考建议,有力地 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和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也给予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本人工作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签署表决票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独立董事张白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7 19:06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以现场及视频方式亲自参加了全部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未发生连续2次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张白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白,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注册会计师;兼任中国商业 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本人在经济利益、产生程序等方面与公司独立,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 的限制,且现任职及兼职情况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会议审议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 体资料并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出席董事会会 议时,积极参与有关议题的讨论和表决,尽己所能,提出相关参考建议,有力地 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和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也给予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本人工作 独立性的情况发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4-04-17 19:06
√是 □否 注:如选是请继续填写后续内容。 二、 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公司代码:600067 公司简称:冠城大通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请年审会计师对该报告中公司填报的内容核实并确认。 年审会计师是否已核实确认:√是 □否 年审会计师姓名:陈小勇、章育玲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 | | | | 三、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资产组名称 | 是否存在减值迹 | 备注 | 是否 计提 | 备注 | 减值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象 | | | | | | | | | | 减值 | | | | | 因并购北京太阳宫房 | | 商誉净额为 元,金额较小, 1,051,922.18 | | | 累计已计提减值准备 |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17 19:06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4-01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话、电 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部分董事以视频 方式参会。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及 2024 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董事会会议议案内容及审议情况 3.1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陈玲女士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吴清池先生 20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17 19:06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4-01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话、电 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部分监事以视频 方式参会。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国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议案内容及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7 19:06
业绩总结 - 审计公司认为冠城大通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10] - 公司董事会认为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5]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7]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29][30] 数据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86.02%[2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97.41%[20]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管理水平[33]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7 19:06
公司代码:600067 公司简称:冠城大通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