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6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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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更名称的公告
2024-03-25 15:52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更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 致行动人深圳邦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公司名称由"深圳邦民新材料有限 公司"变更为"深圳市诺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上述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 影响。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22 18:1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郑俊生律师、梁恒瑜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2 18:17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 8 号绿景红树湾壹号 A 座 16 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36,707,93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0.930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 ...
诺德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2024-03-12 16:07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汇编)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材料 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下午 14:0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投票方式及地点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 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也可参加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 8 号绿景红树湾壹号 A 座 16 层诺德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主持人:陈立志董事长 四、审议会议议题 1、《关于孙公司常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6 17:52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 会议应不迟于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除外[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6]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8]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2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26]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8] - 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提供书面资料[26][32]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且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2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不迟于前3日通知[3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37]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5] - 会议应不迟于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5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5] - 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十年[2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6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4] - 会议应不迟于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7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4] - 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十年[7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64]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8] 其他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部分规程废止[39][59]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3-06 17:52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董事会近日 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的辞职申请。陈友春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申请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李炬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同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6 17:51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 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孙公司常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 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孙公司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申请银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6 17:51
董事选举与任职资格 - 董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8]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1/2[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8]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董事[7]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7] 董事责任与独立董事规定 - 董事对公司资产流失等损失承担相应责任[15] - 董事会决议致公司利益受损,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异议并记载可免责[15]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1]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公司及本人应至少保存10年[24] 董事会会议相关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9]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提前三天送出,特殊情况除外[3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1]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或年度累计三次以上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7] 董事辞职与议案提交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17]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仍需履职至新董事就任[17] - 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交议案应在会前5日提交,不足者会前10日提交[3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42][43] - 董事会会议纪要等文件会后二个工作日内分发[43] -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多项职能[45][46] - 董事会提出经费预算方案,经审议报股东大会批准实施[48] - 董事会经费经常性费用由董事会秘书核准,非经常性需审核、董事长审批[51] - 董事会决议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33] - 董事会讨论重大可缓议议案,三分之一董事提请可缓议,已表决议案可复议不超两次[41] - 董事会重大事项决策包括投资等程序[39]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修改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负责解释[53]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06 17:51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3 月 22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 14 点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 8 号绿景红树湾壹号 A 座 16 层诺德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2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炬)
2024-03-06 17:5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炬,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 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被提名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