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6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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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5-07-29 17:32
收购主体信息 - 收购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7月27日,法定代表人朱华荣,注册资本2000000.00万元[13] - 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长安汽车100%股权,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4] - 中国长安汽车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期限从2025年7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13]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5月31日,中国长安汽车总资产5318632.34万元,总负债1002180.93万元,净资产4316451.41万元,资产负债率18.84%[20][21] - 2025年5月31日中国长安汽车流动资产合计622058.35万元,非流动资产合计4696573.99万元[80] - 2025年5月31日中国长安汽车流动负债合计207680.93万元,非流动负债合计794500.00万元[80] 收购情况 - 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存续分立,将持有的辰致集团100%股权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中国长安汽车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东安动力50.93%股份,成为间接控股股东[11] - 收购前兵器装备集团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东安动力237593000股,占比50.93%;收购后中国长安汽车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相同股份及占比[34] - 本次收购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准(如需)、完成辰致集团股权变更登记手续[32] 未来展望 - 收购人暂无未来12个月增持或处置东安动力股份计划,承诺收购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东安动力股份[29] - 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增持[104] 时间进程 - 2025年5月4日兵器装备集团董事会通过重组方案,6月4日获批分立,6月10日刊登分立公告,7月25、27日两地市监局核发营业执照[30] - 2025年7月27日兵器装备集团与中国长安汽车签订《分立协议》[31] - 收购报告书签署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107]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5-07-29 17:32
股权结构 - 收购后中国长安汽车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东安动力50.93%股份成间接控股股东[10] - 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长安汽车100%股权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3] - 中国长安汽车持有辰致汽车科技集团等多家公司不同比例股权[14] 财务数据 - 中国长安汽车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12] - 截至2025年5月31日,总资产5318632.34万元,总负债1002180.93万元,净资产4316451.41万元,资产负债率18.84%[20] 收购进展 - 尚需完成长安汽车股份过户及辰致集团股权变更登记[24] - 2025年5月4日至7月27日,收购已履行多项法律程序,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准(如需)及完成辰致集团股权变更登记[29][31] 未来展望 - 截至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暂无未来12个月增持或处置东安动力股份计划,但不排除变动[28] - 收购后中国长安汽车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东安动力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不受此限[28] 分立情况 - 2025年7月27日中国长安汽车与兵器装备集团签订《分立协议》[39] - 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注册资本365.6495212732亿元,分立后调整为165.6495212732亿元,中国长安汽车注册资本为200亿元[40][41] - 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持有的辰致集团100%股权全部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42] - 兵器装备集团与中国长安汽车对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的债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43]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7-29 17:32
权益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兵器装备集团间接持有东安动力2.38亿股,占比50.93%[20][48]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兵器装备集团不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变动比例减50.93%[19][49] - 权益变动后东安动力间接控股股东变为中国长安汽车,实控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20][34] 分立情况 - 2025年6月4日国务院批准对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分立[31] - 2025年7月27日兵器装备集团与中国长安汽车签《分立协议》[21][32] - 本次分立为存续分立,新设中国长安汽车[22] 注册资本 - 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注册资本365.65亿元[23] - 分立后兵器装备集团注册资本调为165.65亿元[24] - 分立后中国长安汽车注册资本200亿元[25] 目的与计划 - 分立目的是推进国企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16]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暂无未来12个月增持或减持计划[17]
东安动力: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长安汽车
证券时报网· 2025-07-29 17:32
公司股权结构变更 - 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存续分立 分立为兵器装备集团和中国长安汽车[1] - 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持有辰致集团100%股权全部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1] - 兵器装备集团不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1] 控股股东变化 - 中国长安汽车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东安动力2.38亿股股份[1] - 持股比例达东安动力总股本的50.93%[1] - 中国长安汽车成为东安动力间接控股股东[1] 实际控制权归属 - 国务院国资委仍为东安动力实际控制人[1] - 本次变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1] - 通过存续分立方式完成股权结构调整[1]
东安动力(600178) - 8-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9 17:31
公司信息 - 中国长安汽车成立于2025年7月27日,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12] - 上市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15] 收购情况 - 兵器装备集团将辰致集团100%股权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收购前后均间接持上市公司50.93%股份(237,593,000股)[6][15][17] - 收购尚需总局审查批准及完成股权变更登记[21] 时间节点 - 2025年5 - 7月完成重组方案审议、获批、公告、执照核发、协议签订等[20] 其他情况 - 收购人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后续披露[23][24] - 披露前6个月收购人相关人员无买卖股票情况[25][26] - 律师认为收购合规,无实质障碍和违法行为[27]
东安动力(600178)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9 17:31
收购结果 - 中国长安汽车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0.93%股份成间接控股股东[6] 收购人信息 - 中国长安汽车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2025年7月27日成立,营业期限无固定[12] 收购前后股权 - 收购前兵器装备集团间接持股50.93%,收购后中国长安汽车间接持股50.93%[15][17] 时间节点 - 2025年5 - 7月完成重组方案审议、通知实施分立等系列流程[20] 后续事项 - 收购需通过审查批准及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收购人需履行后续义务[21][23][24] 交易限制 - 收购人及董高直系亲属前6个月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25][26]
东安动力(600178) - 8-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29 17:31
股权变动 - 兵器装备集团将辰致集团100%股权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中国长安汽车成间接控股股东[7] - 本次收购前,兵器装备集团间接持股上市公司237,593,000股,占比50.93%[30] - 本次收购后,中国长安汽车间接持股上市公司237,593,000股,占比50.93%[30] 公司信息 - 中国长安汽车2025年7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国务院国资委持股100%[14][16] - 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9227.34万元,持股比例100%[16] - 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400万美元,持股比例50%[16] -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股44.65%[17] 时间节点 - 2025年5月4日,兵器装备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重组方案[26] - 2025年6月4日,兵器装备集团收到国务院国资委通知实施分立[26] - 2025年7月25日、7月27日,两市监局分别核发分立后《营业执照》[26] 收购情况 - 收购人拥有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权益股份,持有财务公司和金融公司股份[21][22] - 收购人暂无未来12个月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计划[25] - 本次收购尚需总局审查及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不涉及对价支付[28][42] - 本次收购符合规定,可免于要约增持股份[43][72] 相关承诺 - 中国长安汽车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55][60][63] 合规情况 - 《收购报告书》符合规定,中国长安汽车具备主体资格[71][72] - 本次收购履行必要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72]
东安动力(600178)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29 17:31
股权变动 - 兵器装备集团持有的辰致集团100%股权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收购后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长安汽车,实控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7][24] - 收购前兵器装备集团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37,593,000股股份,占比50.93%;收购后中国长安汽车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相同数量股份,占比不变[30] 公司信息 - 中国长安汽车成立于2025年7月27日,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人民币,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其100%股权[14][16] - 中国长安汽车控制多家核心企业,如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9227.34万元,持股100%;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400万美元,持股50%[16] 时间节点 - 2025年5月4日兵器装备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重组方案[26] - 2025年6月4日兵器装备集团收到国务院国资委通知实施分立[26] 未来展望 - 截至签署日,中国长安汽车暂无未来12个月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计划,但不排除业务和战略需要进行整合或资本运作[25] - 中国长安汽车承诺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东安动力股份不得转让[26] 其他 - 本次收购不涉及现金或非货币资产对价支付,符合规定,收购人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42][43] - 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注册资本为3,656,495.212732万元,分立后调整为1,656,495.212732万元[36]
东安动力(600178) -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7-29 17:30
收购信息 - 兵器装备集团汽车业务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辰致集团100%股权也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5] - 分立后中国长安汽车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东安动力50.93%股份,成间接控股股东[5] - 收购后东安动力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长安汽车在东安动力权益股份超30%[5] - 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收购财务顾问[5] 公司财务数据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19] - 截至2025年5月31日总资产为5318632.34万元[2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总负债为1002180.93万元[2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净资产为4316451.41万元[2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18.84%[21] 时间节点 - 2025年5月4日兵器装备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重组方案[31] - 2025年6月4日兵器装备集团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分立通知[31] - 2025年7月25日、7月27日两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32] - 2025年7月27日兵器装备集团与公司签订《分立协议》[33] 未来展望 - 收购人暂无未来12个月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等重大计划[36][38][39] - 收购人尚无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调整计划[40][41][42][43] - 收购完成前后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收购人承诺保证其独立性[44][45] 其他情况 - 兵器装备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与东安动力无同业竞争[52][53] - 中国长安汽车2025年7月27日设立,前24个月与上市公司无关联交易[54] - 收购前关联交易已披露,收购不新增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5] - 收购人承诺减少关联交易,按规定操作并披露[55] - 收购人承诺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56] - 收购人出具多项承诺函和说明[45][53][55] - 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计划及承诺利于上市公司发展[43][53][56] - 前24个月收购人及其董高与上市公司无大额资产交易[58] - 前24个月收购人及其董高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无大额交易[59] - 前24个月收购人及其董高无更换董监高计划及补偿安排[59] - 前24个月收购人及其董高无重大合同安排[60] - 收购中除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外无聘请其他第三方情形[61] - 收购人可免于要约增持股份[62] - 前6个月收购人及其董高和直系亲属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63] - 财务顾问认为收购合法有效,免于要约收购符合规定[64]
东安动力(60017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7-29 17:30
收购情况 - 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存续分立,汽车业务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5] - 分立后中国长安汽车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东安动力50.93%股份成间接控股股东[5] - 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5] - 中国长安汽车在东安动力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将超30%[5] - 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收购财务顾问[5] 财务数据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19] - 截至2025年5月31日总资产为5318632.34万元[2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总负债为1002180.93万元[2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净资产为4316451.41万元[2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18.84%[21] 时间节点 - 2025年5月4日兵器装备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重组方案[31] - 2025年6月4日兵器装备集团收到国务院国资委通知实施分立[31] - 2025年7月25日、7月27日分别核发分立后的《营业执照》[32] - 2025年7月27日兵器装备集团与公司签订《分立协议》[33] 未来展望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等计划[36][38][39] - 收购人尚无对公司章程条款等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40][41][42][43] 合规情况 - 收购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并披露内容[16] - 财务顾问核查收购报告书未见重大遗漏等情形[16]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具备收购主体资格[18] 竞争与交易 - 收购前后均不存在同业竞争,长安汽车出具避免同业竞争说明[52][53] - 收购人2025年7月27日设立,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54] - 收购前关联交易已披露,收购不新增关联方和关联交易[55] 其他 - 收购人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等[45][55][56] - 收购人可免于要约增持股份,财务顾问认为收购合法有效[6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