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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6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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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01
内幕信息界定 - 2025年9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生效[1]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抵押超30%属内幕信息[4] - 新增贷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 重大损失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4]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属内幕信息[5] 管理责任 - 职能部门负责人是内幕信息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3] - 董事会负责登记制度实施,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信息保存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2]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2] - 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3] 违规处理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给予处罚,违法移交机关[20] - 接收方泄密公司要求赔偿,涉罪移送司法[26] 档案与备忘录 - 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悉时间等信息[31] - 重大事项备忘录需人员签名确认[34]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会及派出董事评价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01
制度生效 - 子公司董事会及派出董事评价办法于2025年9月29日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 评价指标 - 董事会评价指标规范性占30%,有效性占70%[8] - 规范性中制度建设、机构设置各占5%,权责运行、信息沟通各占10%[8] - 有效性中定战略占15%,做决策占25%,防风险占15%,企业改革发展成效占15%[8] 工作要求 - 派出董事每年对每家任职子公司调研不少于1次并形成调研报告[10] - 派出董事每年1月31日前提交年度履职工作报告[11] - 子公司1月31日前完成董事会运行测评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 - 子公司1月31日前将外派董事评价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7] 评价等级与标准 - 董事会和委派董事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19][21] - 董事会测评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 - 90分为良好,60分(含) - 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27] - 派出董事年度业务考核评价表满分100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 - 90分为良好,60分(含) - 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38] 处理措施 - 评定为一般的董事会限期整改,较差的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19] - 委派董事评价结果为一般及以下的,不建议续聘[22] 考核细则 - 指导督促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情况考核占10分[37] - 指导督促董事会建设及运行情况考核占20分[37] - 参与重大决策情况考核占25分[37] - 忠实履行职责情况考核占20分[37] - 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考核占15分[37] - 检查决策执行情况考核占10分[37] - 提出对企业有较大促进作用建议方案实施后有实际效果加2 - 5分[37]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0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于2025年9月29日经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董事构成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多于内部董事[6] 履职保障 - 公司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撑和服务保障,每年视情况组织实地考察或现场调研[11] 履职规范 - 公司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外部董事履职问询予以书面答复并做好记录[12] - 2名以上外部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且不能及时补充时,可联名提议缓开董事会或缓议议题[14] 履职管理 - 公司应强化日常工作服务、规范履职业务培训、建立履职纪实台账、配合撰写履职报告[13][14] 考核评价 - 集团公司对委派的外部董事进行考核与评价,上市公司应配合[16] 薪酬办法 - 独立董事评价与薪酬按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执行[16] 责任追究 - 外部董事履职出现七种情形应当追究责任[18] 辞职退出 - 外部董事辞职或退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01
投资者投诉处理制度 - 制度于2025年9月29日经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诉处理主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5] - 投诉受理渠道有电话、邮件等[7] - 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60日内办结(除当场处理)[8][9] - 台账等资料保存不少于两年,异常情况启动预案并报告[11] - 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解释修订,经审议批准后实施[13]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5] - 董事每届任期不超3年,外部董事连续任职一般不超6年[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四次[14] - 特定情况董事长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4]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5]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16]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7]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7]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2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0] 经费预算 - 董事秘书编制董事会年度工作经费方案,纳入公司当年财务预算[33] 表决方式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表决,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33] 回避表决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4]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后续会议通报[2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01
投资授权 - 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年度投资预算计划累计金额为5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5] - 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长期股权投资累计金额在8000万元以下[5] - 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风险投资累计金额为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5] - 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年度投资预算计划累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下[11] - 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风险投资累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下[11] 资产处置授权 - 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处置闲置固定资产原值为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6] - 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处置不含土地的股权净值为5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6] - 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处置闲置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下[11] - 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处置不含土地的股权净值在500万元以下[11] 其他授权 - 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决定公司累计交易金额小于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13] - 租入或租出资产,董事长批准单项租金≥300万元且<1000万元,总经理批准单项租金<300万元[23] - 预算内大额资金(不含零部件货款)支付,董事长批准≥1000万元,总经理批准<1000万元[24] - 预算外大额资金支付,董事长批准≥500万元,总经理批准<500万元[24] - 会计估计变更,总经理批准对净利润影响数<上年净利润的10%[24] - 公司所属单位破产、改制等重组事项,董事长批准股权净值≥500万元且<8000万元,总经理批准股权净值<500万元[24]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0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2025年9月29日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 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4] - 离职6个月内等情形股份不得转让[4]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5]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1个月内申报信息[6][7] - 已申报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7] 股份转让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8] 减持披露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区间不超3个月[11]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变动公告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公司二日内公告[12] 违规处理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事和高管责任[14] - 董事会按《证券法》收回违规收益并披露[14]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民事赔偿[14] - 触犯法律法规,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14] 其他规定 - 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完整记录[14] - 按规定向证监会、上交所报告或披露[1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01
提名委员会细则 - 工作细则于2025年9月29日经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 成员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会议召开情形 - 六种情形可召开会议[14]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9]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会议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01
制度生效 - 董事长专题会制度于2025年9月29日经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职责与流程 - 职责包括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6] - 召开时间和议题由董事长确定,通知由行政部发出[8] - 一般现场召开,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8] 参会要求 - 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准时参会,不能到会需请假[7] 决策流程 - 研究或决定问题,由议案编制部门负责人报告内容[8] - 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8] 后续工作 - 行政部负责会议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11] - 会议纪要包括会议日期、地点等内容[11] - 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行政部督促检查[13]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8:01
ESG制度 - 公司ESG工作制度于2025年9月29日经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 ESG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ESG管理及信息披露的领导和决策机构[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8] - ESG推进小组是ESG工作的协调和执行单位[8] ESG职责履行 - 公司应积极履行ESG职责,不定期评估并披露ESG报告[4] - 公司董事有权对公司履行ESG职责情况提意见建议[10] - 公司将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11] - 公司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听取利益相关方反馈[11] - 董事会评价内控有效性时,应把ESG职责纳入评价范围[11] 公司治理 - 公司应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股东,保障债权人利益[13] 职工权益保护 - 公司应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6] - 公司应尊重职工人格,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16] - 公司应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健康安全环境[16] - 公司应与职工签订履行劳动合同,遵循按劳分配原则[16] - 公司应及时办理员工社保,足额缴纳社保费[16] - 公司应遵守法定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16] 商业合作 - 公司应诚实守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保护其知识产权[19] 环保责任 - 公司应遵守环保法规,超标排放需缴纳排污费并治理[21] 社会责任 - 公司应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促进所在地区发展[22] 报告披露 - 公司应按要求编制发布ESG报告并披露相关信息[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