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6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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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2023-08-08 16:04
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7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安动力"、"公司"、"发行人")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 行人律师"、"中伦文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申报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中兴华")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 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和书面说明,并对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说明或更新,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用释义与 ...
东安动力:东安动力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3-08-08 16:04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3-057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基于上述议案,公司编制了《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预案")及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者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东安动力:东安动力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3-08-08 16:02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3-058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 --- | --- | --- |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 | 更新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以及发行价 格、发行数量等发行方案调整情况等 | | 第一节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 更新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以及发行价 | | | ...
东安动力:东安动力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2023-08-08 16:02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3-056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 析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规定的相关要求,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 安动力")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 客观的分析和计算,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向特定 ...
东安动力:东安动力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3-08-08 16:02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13 栋) 二〇二三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八月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动力"、"公司"或"发 行人")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进一步 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的执行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全面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加快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9,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专项债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增强上市公司资金 实力,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 (一)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密集出台,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带来新的发展 机遇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与《哈尔滨东安 ...
东安动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08-08 16:0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二〇二三年八月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 目 录 2 | |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二、本次发行情况 10 | | 三、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3 | |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 | | 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4 | | 五、保荐人承诺事项 15 | |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16 | | 七、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核查 17 | | 八、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17 | |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1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机构"或"国金证券") 接受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动力"、"发行人"或 "公司")的委托,就发行人 202 ...
东安动力:东安动力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2023-08-08 16:02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3-059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核 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要求将审核 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 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更新部分以"楷体(加 粗)"字体显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 ...
东安动力: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08-08 16:02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三年八月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安动力")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出具了《北 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原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 年7 月10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72 号《关于哈尔 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 ") 之要求,本所对《审核问询函》中发行人律师需说明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 务所关于哈尔滨 ...
东安动力(600178) - 2023 Q1 - 季度财报
2023-06-22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2.4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07%[5][7]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2.1%至12.46亿元[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170.5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9.85%[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1494.9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6.87%[5][7] - 净利润由盈转亏,净亏损227万元[1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171万元[17] - 基本每股收益-0.0246元/股,同比下降158.16%[5][7] - 基本每股收益-0.0246元/股[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894%,同比下降1.89个百分点[5][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同比减少30.2%至12.50亿元[16]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6.0%至3464万元[1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5.95万元人民币[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36万元[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3.56亿元,主要用于取得子公司[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00亿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2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86亿元[21]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至19.707亿元,较期初21.466亿元下降8.2%[12] - 应收账款增加至6.801亿元,较期初6.493亿元增长4.7%[12] - 在建工程大幅增加至5.702亿元,较期初1.184亿元增长381.4%[13] - 短期借款增加至3.402亿元,较期初2.401亿元增长41.7%[13] - 应付票据减少至15.989亿元,较期初17.717亿元下降9.8%[13] - 合同负债增加至1.219亿元,较期初0.658亿元增长85.2%[13] 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5.2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下降0.41%[6][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至25.263亿元,较期初25.367亿元下降0.4%[14] -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至9.869亿元,较期初7.867亿元增长25.4%[14] 非经常性损益 - 政府补助490.41万元人民币[6]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2.59万元人民币[6] 股东信息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持有2.376亿股流通股,占流通股主要份额[10] - 摩根士丹利国际公司持有156.44万股流通股,持股比例0.33%[10] 其他财务信息 - 总资产78.1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3.90%[6][7]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不涉及新会计准则调整年初财务报表[23]
东安动力(600178) - 东安动力关于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3-05-11 15:32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形式为网络远程方式 [2] - 活动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4:00-16:30 [2] - 参与渠道包括全景路演网站、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全景路演APP [2] 活动内容 - 公司高管将在线交流2022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2] - 交流主题涵盖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 [2] 组织方信息 - 活动由黑龙江证监局、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 [2] 公司声明 - 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