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轮胎(60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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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19:12
公司变更与收购 - 公司拟变更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2] - 2003年7月13日,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受让151,070,000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44.43%,受让后为境外法人股[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并、股东异议等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的,应1年内转让给职工[5]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董监高、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6]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8]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9] - 十名以上且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权的股东联名,可书面提出对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质询案[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0]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 董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提名[11] - 独立董事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11] - 如公司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1] - 选举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或监事最低得票数须达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12]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2][13]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3]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3]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3]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14]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其他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1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5]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5]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撤换[15] - 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16] 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交易[16]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时,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1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18] - 董事会决定公司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等事项,单次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额的30%,超授权需报股东大会批准[19]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董事2/3以上同意[19] 信息披露与财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2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3]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3] - 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百分之十,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24] -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24] -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24] - 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2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24][25] - 公司聘用、解聘、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25] 其他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6]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26] - 《公司章程》修订事宜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8] - 公司对19项制度作出制定及修订[29][30]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9][3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为新制定制度[30] - 制定及修订制度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或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30]
S佳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9:12
永证专字(2024)第 310134号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本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 会计政策变更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贵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进行专项说明。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的规定执行了专项审核工作,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专项意见提供了基础。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关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财政部于 2022年11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6 19:12
董事会换届 -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议案[1] -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李怀靖等6人[1] -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钟庆全、朱华友等3人[1]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议案[4] - 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有董民、程安顺2人[4] 其他 - 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5] - 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十届董事会按规定履职[5]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2024-04-26 19:12
业绩数据 - 2024年Q1轮胎产量399.47万条[1] - 2024年Q1轮胎销量420.41万条[1] - 2024年Q1轮胎销售收入10.63亿元,同比增1.16亿[1] 价格成本 - 2024年Q1轮胎销售价同比降3.23%,环比降0.10%[1] - 2024年Q1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同比降4.00%,环比降1.08%[2]
S佳通(600182)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9:12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S佳通营业收入为10.74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2.2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3亿人民币,同比增长73.5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9亿人民币,同比下降140.90%[4] - 总资产为38.83亿人民币,较上年度末略有下降,为-0.12%[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政府补助、金融资产变动损益等,合计为7.39亿人民币[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和销量增加影响,同比增长73.58%[7] 股东情况 - 前十名股东中,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持股数量最多,为1.51亿股,持股比例为44.43%[8] -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中,李陆军持有最多流通股数量,为503.22万股[8] 公司资产情况 - 公司未参与融资融券及其他相关活动[10] - 2024年第一季度,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资产总额为2,745,752,547.71元,较上期略有下降[12] -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137,157,807.94元,较上期略有增长[12] - 公司的资产总计为3,882,910,355.65元,与上期持平[13] 公司经营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达到1,074,104,257.45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14] - 公司的营业总成本为949,640,532.14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15] - 公司的净利润为92,665,380.11元,较去年同期有显著增长[15] - 2024年第一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92,665,380.1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1.2%[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777,057,454.6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5.4%[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822,967,327.8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6.4%[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184,116.5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45.8%[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523,410.3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410.6%[19]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9:12
人员与客户数据 - 截至2023年末,永拓有合伙人97人,注册会计师312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52人[1]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审计收费4329.95万元[1]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收入总额3517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6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106万元[1] - 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3447.49万元[2] 合规情况 - 近三年,永拓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处分0次[3] -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0次[3] 审计相关 - 2023年4月、5月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永拓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4] - 永拓已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及内控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5] - 永拓对多项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和审计报告[5] - 公司认为永拓具备审计资质和能力,履职勤勉尽责[5]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2024-04-26 19:12
产量与销量 - 2023年第四季度轮胎产量443.39万条[1] - 2023年第四季度轮胎销量408.80万条[1] 收入与价格 - 2023年第四季度轮胎销售收入10.85亿元,同比增1.95亿元[1] - 2023年第四季度轮胎销售价格同比降4.22%,环比降2.39%[1] 成本情况 - 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同比降8.53%,环比涨4.88%[2] 其他事项 - 本季度无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3]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郭博耀
2024-04-26 19:12
经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被选举担任佳通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之相关规定及要求,在 2023 年的工 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与战略, 并主动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与流程,也踊跃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 也认真审议,对公司主要事项也发表了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整体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郭博耀,男,1979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新加坡国籍。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Metro Transit Solutions Pte Ltd (Singapore) 总 裁 、 DTRO Singapore Pte Ltd (Singapore) 非执行董事、MTS Systems Engineer ...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
2024-04-26 19:12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 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确保公司 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佳通轮胎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 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系指本公司以赢利、保值增值或企业战略为 目的而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本公司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经资产评估后 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资产、股权以及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 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相关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 门审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 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 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二章 投 ...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26 19:12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 司能够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佳通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