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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通轮胎(60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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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
2024-04-26 19:1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4月6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0股,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0,000,000元[5]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共计发行156,070,000股[9] - 公司股份总数为340,00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9] 股份转让与收益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1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6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6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65] 高级管理人员与监事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8]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连任[73]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78]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78]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7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78] 其他重要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8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92][9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96]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6]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9:12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 佳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怀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4-26 19:12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正常运转与健康发展,结合本行 业发展趋势及人才市场的现状统筹规划并逐步推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制,推行 员工持股、期股期权等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下同)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 ...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4-26 19:12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部和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下同)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26 19:12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交易公司股票前,应知悉《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格履行申报、通知等义务,以保证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其持有公司股票及变动情况,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 ...
S佳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钟庆全
2024-04-26 19:1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 Cheong Keng Chuan,Alfred(钟庆全),已充分了解并 同意由提名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佳通轮胎股 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佳通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不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 ...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4-26 19:12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关于召开监事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监事会。 第三条 监事会分为例行会议(即定期会议,下同)和临时会议。 例行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10 日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主要是审议公司 定期报告及其他相关事宜。 如有特殊情况,该等通知期限可以适当缩短。 第四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邀请的人员。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 会议。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和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六条 监事应于会议召开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公司是否 参加会议。如本人不能参加,可书面委托其他监事出席会议。监事未出席监事会 会议,亦未 ...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
2024-04-26 19:12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原则上,公司只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如因公司发展需要对外提供担 保的,应严 ...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2024-04-26 19:12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联交易的报 告、审议和披露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章程》")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本办法规定的关联法人: 1、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 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 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称"上交所")或者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 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有以 ...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24-04-26 19:12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 佳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 本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事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