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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03 19:08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 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并且应为会计专业 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
格力地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03 19:08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工作,建立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激励与 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方案和薪酬考核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以货币形式 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但不包 括独立董事;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指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职务名称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需经全体委员 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在任期内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
格力地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11-03 19:08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 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处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 ...
格力地产: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3-11-03 19:08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方式):经营性资金占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 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 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使用的资金等)。 第二章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 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使用: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
格力地产: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11-03 19:08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 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 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 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处,董事会秘书处是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 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书。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 ...
格力地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
2023-11-03 19:08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 一、目的意义 为推动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业 绩指标实现,充分调动和发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 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业绩成果与薪酬分配相匹配的现代企业激励机 制,科学合理确定董监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特制定 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1、目标导向、注重增量、效益优先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体系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董监高(以下简称"适用对象"), 包括: 1、董事:董事长、专职董事; 2、监事: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对象如在公司担任两个及以上职务的,薪酬标准按担任其中某一职务对 应的核定年薪基数孰高执行。 关于公司非专职董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职工监事)的津贴、 补贴等事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监事 会另行制定。 四、薪酬结构 1、应发年薪=核定年薪+经营考核年薪 1 (2)增量考核年薪是在公司设定的年 ...
格力地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1-03 19:08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 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应当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 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 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原则上应要求被担保人(控股子公司除外)提供反 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格力地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1-03 19:0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 ...
格力地产: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
2023-11-03 19:08
第一章 总则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报告和资产核销工作,确保公 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公司资产损失 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 收款项、租赁应收款、委托贷款、债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存货、合同资产、生物资产、长期股权投 资、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及商誉的减值确认及核销管理。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及下属各业务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 测试,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 生的各项 ...
格力地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1-03 19:08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