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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13 19: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3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42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在上 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 062)。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问询函》中提 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内容等相 关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证券代码:600201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新增承诺的公告
2023-11-13 19:30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7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新增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该事项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并收到审核问询函, 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公开披露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本次发行 认购对象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张翀宇、张竞及公司对本次发行新增承 诺如下: 一、关于认购资金来源及不存在不当持股的承诺 1、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于近日出具了《关于认购资金来源及不存在 不当持股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来源正当、合法; 2、本公司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 其关联方(张翀宇、张竞及其控制的公司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4、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3-11-13 19:30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 股票代码:60020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JINYU BIO-TECHNOLOGY CO., LTD.)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 宇大街 1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3 年 11 月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和张 竞女士,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和张竞女士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构 ...
生物股份(60020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财务业绩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34亿元,同比增长14.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亿元,同比增长46.3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2亿元,同比增长37.8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5亿元,同比增长40.18%[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同比增长55.56%[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14元,同比增长55.5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94%,同比增加0.88个百分点[5]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2,189.89百万元[16] - 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83.09百万元[17]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54.55百万元[19]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货币资金为18.02亿元[13]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为9.23亿元[1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存货为3.00亿元[1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长期股权投资为2.66亿元[1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固定资产为15.49亿元[1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在建工程为2.40亿元[1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无形资产为3.28亿元[1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开发支出为3.32亿元[1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6.27亿元[1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应付账款为3.07亿元[14] - 2023年前三季度资本公积为8,648.58百万元[16] - 2023年前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为31,824.84百万元[16] - 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3,242.12百万元[16] - 2023年前三季度资产总计为67,997.85百万元[16] - 2023年前三季度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67,997.85百万元[16] 现金流量 - 公司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3.95亿元,同比增加117.8%[20] - 公司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2.14亿元,同比增加257.4%[20] - 公司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为1.03亿元,同比减少76.9%[20] - 公司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亿元,同比增加129.1%[20] - 公司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70亿元,同比增加242.6%[20] - 公司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37亿元,同比增加35.1%[20]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3] - 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 - 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9]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8:0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0 月修订)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7:58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董人美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7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 下: 1、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30 17:58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7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五十八条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 |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 | | 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 | | 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 | | 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 | 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 |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 至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7:58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直接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 管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7:58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 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司 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 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1.2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1.3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裁在董事会 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1.4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员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1.5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工作人员均须依照本条例开展工作并接受股东大会、 监事会、股东和公司员工代表的监督。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免程序 2.1 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不得兼任公 司的董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7:58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0月修订)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1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