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6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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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空调(600202)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9 00:00
会议安排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1月8日召开[2] - 董事会定于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 提案通过 - 《关于投资空冷器制造绿色工厂改造升级项目的提案》获通过[2] -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获通过[2][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获通过[4][5]
哈空调(600202)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1-09 00: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1月24日14点30分在哈尔滨召开[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15:00至24日15:00[5] - 审议《关于投资空冷器制造绿色工厂改造升级项目的提案》[6] 股票与登记信息 - A股股票代码600202,简称为哈空调,股权登记日2025/1/20[12]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9:00 - 11:00、13:00 - 15:00[14] - 会议登记地点为哈尔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4]
哈空调(600202)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会议资料
2025-01-09 00:00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 关于投资空冷器制造绿色工厂改造升级项目的提案……………………………………3 1 三、审议会议议案: 《关于投资空冷器制造绿色工厂改造升级项目的提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投票表决。 五、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情况并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六、监票人统计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并宣读表决结果。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24 日 14:30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 7 号十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 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3 日 15:00 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 15:00 一、主持人宣布 ...
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9 16:25
会议信息 - 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4日发出[2] - 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2] - 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2] 提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3] - 关联监事桑艳萍审议提案时回避表决[3] -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3] 公告情况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6]
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9 16:25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12月14日发通知,12月19日9:00通讯表决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2] 提案表决 -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8票同意通过[2] - 三项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案均9票同意通过[3][4]
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2024-12-19 16:25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向交通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 务,金额人民币 1.30 亿元,期限 1 年,利率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担保方式为 保证担保。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5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业务的提案》《关于向交通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 案》 一、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 务,金额人民币 0.52 亿元,期限 2 年,利率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担保方式为 保证担保。 (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 ...
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2-19 16:25
业绩数据 - 2024年1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10.93万元,净利润1361.47万元[11]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56042.82万元,净资产25361.17万元[11] 关联交易额度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08%[3] - 2024年向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购买商品预计额度9900万元,实际发生2392.35万元[6] - 2024年向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预计额度4000万元,实际发生8.85万元[6] - 本次向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购买产品预计金额330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3.31%[6] - 本次接受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预计金额5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2.47%[7] 关联方数据 - 过去12个月内,与关联方控制企业合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592.89万元,占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17.29%[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资产30104.37万元,净资产8747.81万元,2023年营收8024.88万元,净利润541.26万元[9]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资产29909.95万元,净资产8912.88万元,2024年1 - 9月营收4449.58万元,净利润256.74万元[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3358.75万元,净资产23190.63万元,2023年营收17069.98万元,净利润1970.16万元[10] 其他要点 - 工投集团持有哈空调34.03%的股权,持有东北水电、电碳厂100%股权[11] - 公司与东北水电、电碳厂构成关联方,交易为关联交易[11] - 公司和关联人交易主要为购买产品、销售产品、接受服务[12] - 东北水电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12] - 电碳厂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确定劳务人员工时费用[13]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具体合同或协议[13] -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利于资源配置、扩大市场、稳定经营[14] -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价格和条件,不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14] - 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7]
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5:37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47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桑艳萍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 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参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空 调股份有 ...
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5:37
会议决策 - 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 - 更换仪征市永辉散热管制造有限公司董事[4] - 更换哈尔滨工投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并推荐董事长[5][6] - 同意向昆仑银行申请0.30亿元流动资金贷款[6] - 同意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7] 人员信息 - 杨峰出生于1983年6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等职[10] - 张大兴出生于1978年11月,现任公司生产运营中心主任[10]
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4-10-29 15:3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大会决定[3]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选聘评价要素及方式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8]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情况[12]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7] - 监督选聘过程,违规由董事会处罚责任人[19] 评价及聘任决策 - 对参与评价人员意见记录保存,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提议续聘,否定性意见提议改聘[12] 信息披露要求 - 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 每年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19] 其他规定 - 六种严重情形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再聘用该会计师事务所[19] - 选聘等文件资料妥善归档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0][21] - 办法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