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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6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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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600210)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6:53
制度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同步制订、修订或废止28项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4][5] 股本与股份 - 已发行股份数为1,516,736,158股,均为普通股[9]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9] - 收购本公司股份按不同情形有相应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10]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1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0] - 股东对公司合并等决议持异议可要求收购股份[11] 会议与决策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担保等事项有金额标准[14] - 不同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规定[15][16] - 股东大会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需相应表决权比例[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成员四分之三以上应为中国公民[24]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一定金额内的资产抵押等事项[25]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通过[27] 独立董事 - 部分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和评估独立性[2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9]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议事有程序规定[30] 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时报送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有范围和条件限制[31] - 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33]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37]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8] - 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9]
紫江企业(600210)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9 16:5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26日14点在上海召开[4] - 网络投票11月26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6] - 审议8项议案,1 - 3、5 - 8项经董事会,第4项经监事会审议通过[8][9]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8日,A股股东有权参会[14] - 现场会议股东11月19日持证件登记,可传真或信函登记[18] 其他 - 公司拟用上证所服务向股东推送参会邀请等信息[11]
紫江企业(600210)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6:52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3名监事实到[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报告,3票同意[1]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职权并修订章程,待股东大会审议,3票同意[1][2]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待股东大会审议,3票同意[3][4]
紫江企业(600210)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6: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传真和 E-MAIL 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 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的职权,《上海 ...
紫江企业(600210)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6:35
收入和利润表现(同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25.7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5%[2]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8.8%至78.22亿元,2024年同期为71.88亿元[15] - 净利润同比增长80.4%至10亿元,2024年同期为5.54亿元[1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3%至9.66亿元,2024年同期为5.28亿元[16]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4.71%[2]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3.05%[2] - 第三季度利润总额6.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1.40%[2] - 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11.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0.05%[2]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89%[2] - 营业利润同比大幅增长88.5%,从4.88亿元增至9.19亿元[25] - 净利润同比增长78.1%,从4.90亿元增至8.72亿元[26]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6%,从7.08亿元降至5.91亿元[25]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1.1%至5654万元,2024年同期为5090万元[15]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67.5%,从607.38万元增至1017.50万元[25] 投资收益 - 报告期转让子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收益,导致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559.08%[4] - 投资收益大幅增至3.49亿元,2024年同期为2103万元[15] - 投资收益显著增长90.1%,从5.01亿元增至9.51亿元[25] 现金流表现(同比)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7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7.8%,从7.59亿元增至8.94亿元[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从1.66亿元流入变为2.31亿元流出[2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74.5%,从2.70亿元增至7.42亿元[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6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2.05亿元流出扩大[2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6.4%,达到2.46亿元[29]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325元/股,同比增长185.09%[2]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83%至0.637元/股,2024年同期为0.348元/股[16]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994%,增加5.974个百分点[2] 资产和负债变动(时点/时期对比)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12.4%至21.33亿元,2024年同期为18.98亿元[13] - 合同负债同比下降86.5%至5900万元,2024年同期为4.36亿元[13] - 资产总计为133.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3]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9.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1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081,230,893.93元,较2024年末略有增加[1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为1,699,807,901.79元,与2024年末基本持平[1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存货为1,540,367,841.61元,较2024年末下降约19.2%[1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6,120,312,102.78元,较2024年末下降约4.9%[1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为3,812,677,666.09元,较2024年末增长约4.2%[12] - 期末货币资金为20.36亿元,较期初的20.07亿元略有增加[1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65亿元,与上年同期的14.67亿元基本持平[29] - 母公司总资产增长7.3%,从88.42亿元增至94.92亿元[22][23]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增长29.9%,从16.998亿元增至22.077亿元[23] - 母公司短期借款增长17.0%,从9.26亿元增至10.84亿元[22] - 母公司长期借款增长5.1%,从14.18亿元增至14.91亿元[23] 经营活动现金流构成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83.95亿元,与上年同期的83.40亿元基本持平[1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58.41亿元,较上年的57.68亿元增长1.2%[19]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为9.87亿元,较上年的9.29亿元增长6.3%[19] 投资活动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10.92亿元,主要用于购建长期资产(9.63亿元)[19] 股权交易 - 公司转让紫江新材27.89%的股份(16,562,301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9,851.59万元[9] - 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紫江新材31.05%的股份(18,437,970股)[11] - 此次股权转让预计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约2.4亿元[11]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5,646户[7] - 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395,207,773股,持股比例为26.06%[7]
包装印刷板块10月29日跌0.24%,大胜达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入3969.77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29 16:34
包装印刷板块整体表现 - 2023年10月29日包装印刷板块整体下跌0.24% 表现弱于大盘 当日上证指数上涨0.7% 深证成指上涨1.95%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 佳合科技领涨 涨幅达9.88% 大胜达领跌 跌幅为5.61% [1][2] 板块内涨幅居前个股 - 佳合科技涨幅最大 收盘价37.13元 涨幅9.88% 成交额6069.86万元 [1] - 宏裕包材涨幅5.61% 收盘价35.03元 成交额2.18亿元 [1] - 沪江材料涨幅5.25% 收盘价20.65元 成交额4774.00万元 [1] - 英联股份涨幅3.59% 成交额4.46亿元 位列涨幅榜第四 [1] 板块内跌幅居前个股 - 大胜达跌幅最大 为5.61% 收盘价9.08元 成交额2.10亿元 [2] - 新巨手跌幅5.37% 收盘价8.64元 成交额1.01亿元 [2] - 龙利得跌幅2.61% 收盘价6.72元 成交额1.00亿元 [2] - 合兴包装跌幅1.95% 收盘价3.52元 成交额5836.47万元 [2] 板块资金流向 - 包装印刷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和游资净流入 主力资金净流入3969.77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7026.44万元 [2] - 散户资金净流出1.1亿元 显示资金流向出现分化 [2] - 鸿博股份主力净流入额最高 达6980.51万元 主力净占比11.22% [3] - 紫江企业主力净流入3186.43万元 主力净占比10.55% [3] - 英联股份主力净流入3097.34万元 主力净占比6.94% [3]
紫江企业(600210)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9 16:3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含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 ...
紫江企业(600210)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9 16:3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尚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和报送事宜 ...
紫江企业(600210)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16:34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紫江企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 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 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其所承诺 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 ...
紫江企业(600210)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9 16:3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