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林业(60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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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林业(60026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牛炳义)
2025-01-28 00:00
独立董事提名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牛炳义为云南景谷林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及任职特定情况人员不具独立性[2][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未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任职未超六年[4] - 提名人核实候选人资格符合要求[4]
景谷林业(60026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1-28 00:00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0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2 月 14 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2201A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
景谷林业(60026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洪才)
2025-01-28 00:0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1%[2] - 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2] - 不在特定大股东处任职[3] - 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ST景谷(600265)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4 19:20
2024年业绩预计 - 2024年年度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到-5500万元,将出现亏损[5][7] - 2024年年度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300万元到-11900万元[5][7] 上年度业绩情况 - 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2.2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7.36万元[8] - 上年度每股收益为0.05元[8] 亏损原因 - 主营人造板业务受产能增加和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量下降,毛利率下滑致亏损[9] - 汇银木业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目标,业绩补偿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9] - 因汇银木业业绩不及预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以及长期资产减值损失[9] 应对措施 - 公司将优化成本结构、调整策略、加强管理、拓展业务渠道[10] 业绩预告说明 - 业绩预告未经审计,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预告存在差异[12] 风险警示 - 若2024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仍为负且审计报告显示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2]
景谷林业: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的公告
2024-12-24 15:39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4-066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的基本情况、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 况 (一)基本情况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详情可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9 日、2024 年 12 月 14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编号为 2024-060、2024-061、 2024-065 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收到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变更云南景谷林业股 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 ...
景谷林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3 17:2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致: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 具。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12 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
景谷林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2-13 17:28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4-06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5,460,23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65.8399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凯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记名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 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贾琛律师、王源律师出席了会 议并作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
景谷林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11 20:29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 |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 --- | --- | --- | | |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 | | | | (2022)1610138 号)、《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审 | | 《审计报告》 | 指 | 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1600133 ...
景谷林业: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12-11 20:29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HUA CHUANG SECURITIES CO., LTD.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华创大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作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谷林业"、"发行人"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保荐人"或"华创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 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相关用语具有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