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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林业(60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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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谷(600265)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其他相关规定情形的说明
2025-11-14 18: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出售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51.00%股权[1] 合规情况 -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无内幕交易立案调查或侦查情形[1] - 近36个月无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或追究刑责情形[1] - 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情形[2]
ST景谷(600265)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5-11-14 18: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出售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51.00%股权[2] 其他新策略 - 公司聘请华创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2] -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2] -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2] - 公司聘请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2] - 除规定聘请机构外,无其他因本次交易有偿聘请第三方或个人情况[2]
ST景谷(600265)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2025-11-14 18: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云南景谷林业拟现金出售汇银木业51.00%股权[2] 财务顾问情况 - 华创证券为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2] - 财务顾问主办人为童东和陈昊[3] 财务顾问审查 - 华创证券履行尽职调查,核查披露文件,认为交易合规[2] - 专业意见通过内核审查,采取保密措施无内幕交易[2]
ST景谷(600265)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5-11-14 18: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出售汇银木业51.00%股权给周大福投资[1] 数据相关 - 2025年7月18 - 8月15日ST景谷股价涨跌幅5.56%[1] - 同期上证综指涨跌幅4.59%,万得林业产品指数涨跌幅4.91%[1] - 剔除大盘和同行业因素后涨跌幅分别为0.97%、0.65%[1] 其他 - 2025年8月16日首次披露出售资产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1]
ST景谷(600265)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5-11-14 18: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出售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51.00%股权[1] 其他情况说明 - 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改变股权结构[1] - 交易前后控股股东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1] - 交易前后实际控制人为郑家纯先生[1] - 交易未导致控制权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1]
ST景谷(600265)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5-11-14 18: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出售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51.00%股权[1] 其他新策略 - 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制定保密制度并督导知情人履行义务[1][2] - 公司记录内幕信息情况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1] - 公司在协议中约定交易信息保密事项[2]
ST景谷(600265)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防范摊薄风险的说明
2025-11-14 18:3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 防范摊薄风险的说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 交易方式向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所持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 银木业")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 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说明如下: | 项目 | 年 2025 | 月 1-7 | 2024 | 年 | | --- | --- | --- | --- | --- | | | 交易前 | 交易后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 (实际数) | (备考数) | (实际数) | (备考数)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 -20,592.11 ...
ST景谷(600265)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2025-11-14 18:3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有关规定的说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现金交 易方式向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所持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51.00%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审 慎分析,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各 项条件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1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
ST景谷(600265)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11-14 18:31
2、本次交易为出售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关于上市公 司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 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公司控股股东已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将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独立性并严格 规范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四)项规定。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 交易方式向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所持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 银木业")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 ...
ST景谷(600265)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5-11-14 18:3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周大 福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所持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 了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认真审 阅了公司所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估值分析资料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 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属于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 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除本次业务关系以外的其他利益关系 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