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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60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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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7 19:1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公司无职工代表董事[2] 董事任期与履职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3] - 董事一年内亲自出席会议少于当年会议次数2/3,监事会审议履职情况[3] 投资与融资限制 - 连续12个月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单项不超30%[8] - 连续12个月累计对内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金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单项低于20%[8] - 连续12个月累计融资借款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单项不超30%[8] 捐赠审批 - 单笔捐赠超100万且不足500万由董事会批准,超500万由股东大会批准[10]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11] - 审计等三个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1][12] 会议召开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通知,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并说明[13] 会议通知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会议日期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5] 委托出席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15] 决议表决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8][19] - 董事与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企业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出再次审议条件[20] 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收购股份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2]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责任承担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若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记录的董事可免责[23] 决议执行 - 董事会议案形成决议后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落实,董事会督促检查,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24] - 每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等汇报决议执行落实情况,董事可质询[24] - 董事会秘书常向董事汇报决议执行情况[24]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与新规定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机构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26] - 董事会有权适时修订本规则并报股东大会批准[2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6]
嘉化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2-17 19:11
章程修订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章程》议案[1] - 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会议通知 - 监事会定期会议通知提前时间10日不变,临时会议从5日改为3日[1] 授权事项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等手续[2]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4年12月18日[3]
嘉化能源:关于开展202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12-17 19:11
新策略 - 公司计划开展202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影响[1] - 202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金额不超4亿美元,额度可循环使用[2] 风险管理 -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存在汇率波动等风险[3] - 公司已审议批准相关制度,设专门风控岗位[4] - 内审部和审计委员会将核查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4][5]
嘉化能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7 19:1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1月2日13点召开[2] - 召开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乍浦环山路88号嘉化研究院二楼[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2日[2] 时间节点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5日[8]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8:30 - 16:30[12] 会议议案 - 会议审议8项议案,含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4]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8[4]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议案4[4] - 议案4关联股东有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 联系方式 - 会务联系方式为0573 - 85580699[14]
嘉化能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7 19:1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凡有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情形之一的,也 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和监事会依法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规范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嘉 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 ...
嘉化能源: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7 19:11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邮件发出,12月17日上午11:00现场召开[1] - 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由监事会主席汪建平主持[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
嘉化能源: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12-02 16:28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3月30日[1] - 实施期限为2024年4月22日后12个月[1] -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1]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581.51万股,占比1.14%[1] - 累计已回购金额11,671.03万元[1] - 实际回购价6.73元/股~8.25元/股[1] 其他信息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后不超11.78元/股[2][3] - 公司将在期限内择机回购并披露信息[5]
嘉化能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2024-11-08 15:41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3月30日[1] - 实施期限为2024年4月22日后12个月[1] -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1] 回购情况 - 累计已回购股数1,562.44万股,占比1.12%[1][4] - 累计已回购金额11,516.86万元[1][4] - 实际回购价6.73元/股~8.25元/股[1][4] - 原回购价上限调至不超11.78元/股[3]
嘉化能源: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11-01 15:41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3/30 | | | | | | --- |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 年 4 2023 | 月 | 22 | 日公司 |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 通过后 12 个月 | | | |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 | | |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 | | | | |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 | |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375.66 万股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99% | | | | | | 累 ...
嘉化能源: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6:35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6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十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