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60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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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60027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5 17:31
关联定义 - 关联法人定义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五类[5] - 关联自然人定义含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等五类[5] 关联交易界定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含19项[6] 关联人名单管理 - 董事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审计委员会确认名单并报告董事会[8][9]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1]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重大关联交易(部分除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总经理有权决定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12] 财务资助与担保规定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4][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反担保[15]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适用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5][16]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对关联人提供担保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事项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多种原则,还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定价方法[21][22] 关联交易披露形式与内容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公告应含关联交易概述等多方面内容[24] - 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披露含关联交易方等内容[25] - 与资产收购和出售相关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含关联交易方、资产账面价值等内容[26] - 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披露含共同投资方、被投资企业信息等内容[26] - 与关联人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及时披露形成原因及影响[27] - 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且标的为公司股权,应披露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27] - 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在公告中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27] 重大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拟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需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31] - 以基于未来收益预期估值法评估拟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后连续3年披露实际盈利与利润预测差异[31] - 公司与关联人就资产实际盈利不足利润预测需签补偿协议[31] - 以特定估值方法评估拟购买资产需披露两种以上评估方法数据,独董发表意见[31]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等交易可免关联交易表决和披露[32] - 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担保可免披露[32]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关联交易表决和披露[33]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现金出资设公司,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33] 子公司关联交易披露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披露适用本办法,参股公司特定关联交易需参照披露[35]
嘉化能源(60027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5 17:31
制度内容 - 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4] - 特定事项、特别职权需经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9]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过半数出席或委托方可举行[9]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10] 其他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公司提供履职支持[10][13]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5]
嘉化能源(60027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05 17:31
行为规范 - 制定规范引导和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股份相关 -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6]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应遵守限制性规定及承诺[6] 独立性要求 - 控股股东应建立制度明确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保证公司独立性措施[8] - 控股股东不得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独立性[8][9] 资金管理 - 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0] - 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12] 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应保证披露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13] - 收到问询应及时回复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3] - 发生特定情形应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4] 其他义务 - 应配合公司完成信息披露相关工作[13] - 向公司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18] - 提出议案应考虑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影响[21] - 配合公司保护其他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21]
嘉化能源(600273)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5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4月3日经批准发起设立,200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6879522亿元[9] - 公司发起时发行股份总数12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56879522亿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规定[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35]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应在30日内决定是否提起诉讼[36] 交易审议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需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4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9]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召集股东在相关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3][56][58]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5][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60] 会议表决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7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 - 公司一年内对内投资等金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79] 董事相关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宣告缓刑,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92]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负有个人责任,自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92]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9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0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5]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4] - 独立董事履职需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9]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13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34]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4] 公司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48]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2]
嘉化能源(600273)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5-08-05 17:30
产品产量与销量 - 2025年上半年脂肪醇(酸)系列产品产量16.26万吨、销量15.02万吨[2] - 2025年上半年聚氯乙烯产量17.98万吨、销量16.01万吨[2] - 2025年上半年烧碱(折百)产量16.11万吨、销量15.36万吨[2] 产品营收与均价 - 2025年上半年脂肪醇(酸)系列产品营业收入231917.13万元,销售均价15436.35元/吨,同比增长64.22%[2][3] - 2025年上半年聚氯乙烯营业收入70567.42万元,销售均价4407.68元/吨,同比下降13.26%[2][3] - 2025年上半年烧碱(折百)营业收入40705.37万元,销售均价2649.90元/吨,同比增长11.23%[2][3] 原材料采购均价 - 2025年上半年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采购均价12722.94元/吨,同比增长69.97%[4] - 2025年上半年乙烯采购均价6407.22元/吨,同比下降8.49%[4] - 2025年上半年工业盐采购均价275.37元/吨,同比下降24.04%[4] - 2025年上半年硫磺采购均价1787.12元/吨,同比增长79.66%[4]
嘉化能源(60027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05 17:30
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56879522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4][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诉讼[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7]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6][7] - 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担责[7] 关联交易与决策 - 特定关联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9] - 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8][9]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决定多项事项,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决议[9] - 公司经决议可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9]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0]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副总经理5名[21]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22] - 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 董事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2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2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25] 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本次章程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7]
嘉化能源(6002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05 17:30
人事变动 - 董事辞任,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8]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 - 董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1] 追责复核 - 离职董高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4]
嘉化能源(600273) -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05 17:30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于8月18日13:00 - 14:00举行[3][4][6] - 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4][6] - 参加人员有总经理等四人[6] 投资者参与 - 可在说明会时间在线参与,8月11 - 15日16:00前预征集提问[3][6] - 预征集提问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或发邮件[3][6] 其他 - 2025年8月6日已发布半年度报告[3]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有电话和邮箱[7] - 说明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8]
嘉化能源(600273) -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
2025-08-05 17:30
项目进展 - 截至报告期末脂肪醇二期、PVC二期项目均在建设,预计下半年试生产[4] 发电数据 - 2025年上半年光伏产业发电量11,422.13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3.63%[4] 利润分配 - 2025年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合计派269,375,904.40元[5]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派现不超265,070,684.40元[7] 股份回购 - 2025年4月3日完成2024年度股份回购,累计回购25,849,343股,占当时总股本1.86%,用资19,721.07万元[7] - 2025年度股份回购计划预计回购金额不低于4亿、不高于6亿元[7] - 2025年上半年年度回购股份计划累计回购11,871,900股,占当前总股本0.87%,用资9,998.93万元[7] 股份注销 - 2025年6月16日完成注销34,165,685股回购股份[8] 信息披露 - 报告期内累计披露定期报告2份、临时公告61份,开展1次业绩说明会[9] 章程修订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对《公司章程》修订1次[3]
嘉化能源(600273)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5-08-05 17: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22日13点召开[3] -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嘉兴乍浦环山路88号嘉化研究院二楼[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3] 议案相关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4类议案,涉及利润分配等[5] - 议案于2025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等披露[5] 其他 - A股股票代码600273,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5日[11]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8:30 - 16:30,地点为董事会办公室[14] - 会务联系电话0573 - 85580699,公司地址浙江嘉兴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