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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60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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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600273):25H1业绩稳步提升,分红回购持续推进
浙商证券· 2025-08-06 09:11
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5][9]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H1实现营业收入50.06亿元(同比+8.31%),归母净利润5.81亿元(同比+9.6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2%(同比+0.35pct)[1] - 2025Q2营收26.45亿元(同比+4.55%,环比+12.06%),归母净利润3.05亿元(同比-4.43%,环比+10.63%)[1] - 销售毛利率17.42%(同比+0.49pct),销售净利率11.60%(同比+0.13pct)[1] 业务驱动因素 - 脂肪醇(酸)板块营收23.19亿元(同比+60.21%),价差扩大至4206元/吨(环比+31.83%)[2][3] - 烧碱-原盐/煤炭价差2511元/吨(同比+34.3%),但Q2收窄至2344元/吨(环比-12.66%)[2] - 磺化医药系列产品需求回暖,量价齐升推动业绩改善[2] 产能与项目进展 - 脂肪醇二期15万吨/年项目加快建设,预计2025年下半年试生产[3] - 现有脂肪醇/酸产能20万吨/年(实际年产量30万吨),规模优势显著[3] 股东回报措施 - 2025年半年度拟每10股派现2元,年度股利支付率稳定在50%左右[4] - 2025年回购计划金额4-6亿元,截至7月底已回购1.86亿元[4] 盈利预测 - 预计2025-2027年营收105.96/119.57/130.50亿元,归母净利润12.16/13.95/15.74亿元[9] - 对应PE为10.22/8.91/7.89倍,每股收益0.90/1.03/1.16元[9][1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06 01:5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代码为600273,简称为嘉化能源 [1]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需到指定网站阅读全文 [1]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 利润分配预案 -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592,815.78元 [10] - 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95,983,938.57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5,122,977,740.83元,可供分配利润为5,818,961,679.40元 [10]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0] - 总股本为1,356,879,522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1,526,100股,剩余1,325,353,422股,拟派发现金红利265,070,684.40元,占净利润比例为45.66% [11] 公司章程修订 - 根据《公司法》(2024年修订)等法规,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6]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16][20]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3] 期货交易授权 - 追加授权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期货投资,累计授权额度为50,000万元 [38] -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末,额度可滚动使用 [38] 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章程修订等议案 [6][7][10][16]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7][48][51] 临时股东大会 - 拟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41] -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4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8-06 01:5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包括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或"调整为"或者","做出"调整为"作出"等表述修改 [1] - 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监事会"职责一并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9:15-15:00 [5] - 会议将审议包括特别决议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其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 [6]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65,070,684.40元 [1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592,815.78元,母公司税后净利润695,983,938.57元 [18] - 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15,058,320.4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1.49% [19]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公司积极推进脂肪醇二期、PVC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预计下半年将进入试生产阶段 [29] - 光伏产业发电量11,422.13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3.63% [30] - 公司与嘉兴大学共建"嘉兴市氢能源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推动氢能技术研发 [30] 2025年半年度经营数据 -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 [38] - 2025年上半年脂肪醇(酸)系列产品收入同比增长12.5%,聚氯乙烯收入同比下降8.3% [38] - 主要原材料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价格同比上涨15.2%,乙烯价格同比下降6.8% [38]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8日举行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40] - 投资者可在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或公司邮箱提交问题 [42] - 说明会将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参加 [43]
嘉化能源(6002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5 19: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9]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权限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单项不超30%[11]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内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金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单项低于20%[11]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融资借款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单项不超30%[11]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资产抵押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单项不超30%[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关联交易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标的可除外[13] - 关联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13] - 单笔捐赠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捐赠总额超一百万元及不足五百万元由董事会批准,超五百万元及以上由股东会批准后实施,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交董事长审批[13] 会议规定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1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者董事长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事项或提案,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不足三日会议日期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后按期召开[19]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事项或提案,应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做好记录[1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19] 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25]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并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7]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9]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9]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2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 董事在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并对决议担责,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30][31]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班子落实,董事会督促检查,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33] - 每次董事会由相关人员汇报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可质询,董事会秘书常汇报执行情况[33] - 规则与新规定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董事会有权修订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35]
嘉化能源(60027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05 19:01
行为规范 - 制定规范引导和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4] - 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6] - 转让股份应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及承诺[6] 权益维护 - 应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担保决策、机构独立[8][9][11] - 及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0] - 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12] 信息通知 - 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书面通知公司[14] 控制权认定 - 公司应客观认定控制权归属[16] 主体界定 - 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定义[23] - 多种主体行为视同其行为[23] 规范生效 - 规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
嘉化能源(6002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5 17: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9]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董事会选举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 投资与融资权限 - 董事会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单项不超30%[11] - 董事会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内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金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单项低于20%[11] - 董事会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融资借款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单项不超30%[11] - 董事会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资产抵押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单项不超30%[12] 关联交易与担保 - 董事会审议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12] - 关联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标的可除外[13] - 关联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13]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捐赠审批 - 单笔捐赠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捐赠总额超一百万元及不足五百万元由董事会批准,超五百万元及以上由股东会批准后实施,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交董事长审批[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1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者董事长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7]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发展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5]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董事表决意向分为赞成、反对和弃权[25]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应说明具体理由等,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异议意见[25] - 出现关联关系等情形,董事应回避表决[25]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应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7]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会议决议[29]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记录包含会议日期、出席人员、议程等内容[29] 董事责任 - 董事需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并对决议担责,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异议并记载可免责[30][31] - 董事应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有异议可发表意见,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31] 决议执行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班子落实,董事会督促检查,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33] - 每次董事会由相关人员报告以往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可质询,秘书常汇报执行情况[33] 规则修订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规则[35] - 董事会有权适时修订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及修改[35]
嘉化能源(60027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5 17:3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副总经理5名[5]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 总经理权限 - 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对外投资等事项[10] - 有权决定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低于公司该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且绝对金额低于2亿元的对外投资等事项[10] - 有权决定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低于公司该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对外投资等事项[10] - 有权决定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低于2亿元的对外投资等事项[10] - 有权决定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对外投资等事项[10] - 有权决定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单项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融资借款事项[11] - 有权决定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单项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资产抵押事项[11]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8] - 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会议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定期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指派副总经理召集主持[18] - 临时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提前一天通知[21] - 会议纪要或决议保管期限为十年[16] 辞职与解聘 - 总经理辞职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递交书面报告,董事会两个月内批复[23] - 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成员辞职提前一个月向总经理递交书面报告[23] - 董事会解聘总经理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3] 细则生效与修改 - 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9] - 修改时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意见,董事会批准[29]
嘉化能源(60027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5 17:31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6] - 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5][6] - 董事长是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具体协调[6]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编制[13]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的第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编制[13]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13]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起草草案,审计委员会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2]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披露[33] 需披露事项 - 交易金额达到或累计十二个月内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需报告[15][16] - 公司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须及时报告,披露相关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18]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22]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23] - 预计报告期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超50%需披露[24] -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30%需披露[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6] - 公司发生重大环境、生产及产品安全事故需披露[26] - 公司收到相关部门整改重大违规等决定或通知需披露[26]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6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等多种情况属于内幕信息范围[65][66] - 各归口单位或相关部门应自获悉内幕信息起填写备案表,并于5个交易日内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69]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69] 其他规定 - 业绩说明会应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62] - 重大或重要行为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或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6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监督情况[74] - 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等工作[74] - 公司各部门等发生规定事项未报告致信息披露问题,将处罚责任人[76] - 本制度冲突部分以国家及监管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82] - 本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审议批准[8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85]
嘉化能源(6002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5 17:31
持股变动报告与披露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8]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公告[21] - 董事、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23] - 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21] 买卖股票规则 - 董事长外的董事、高管拟买卖股票需通知并获确认书,董事长需在董事会通知[9]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8] - 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1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在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 董事、高管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3]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末股份基数的25%计算本年度可解锁额度[15] - 董事、高管离任后六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期满后无 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6] 信息申报与管理 - 董事、高管应在任职、信息变化等时点申报或更新个人及相关账户信息[7] - 公司应按要求对董事、高管股份管理信息确认并反馈结果[8] 减持进展披露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应披露减持进展[21] - 集中竞价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情况[22]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8]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追究责任方式多样[25] 制度解释 - 制度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最新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27]
嘉化能源(60027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5 17: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得再被提名[3] - 近三十六个月被处罚或谴责等不得被提名[6] - 过往任职有相关情况未满十二个月不得被提名[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特定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14] - 连续两次未参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辞职[15] 独立董事职权与意见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部分需过半数同意[17][18]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8]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18] - 签字确认意见并与公告同时披露[19]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保证知情权,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1] - 提供工作条件,人员配合行使职权[21] - 承担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给予适当津贴[22] 制度生效与修改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5] - 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批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