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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6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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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越:海越能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烈(更正版)
2024-05-09 20:5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更正版) (沈烈)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烈,1961 年 8 月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同时担任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兼职情况符合要求。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作为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我作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严格按 ...
*ST海越:海越能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鹏(更正版)(1)
2024-05-09 20:5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更正版) (张鹏) 我作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议案,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鹏,男,汉族,1980 年 7 月出生,法学学士,历任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大 连分所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辽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场外市场部董 事总经理,上海兰迪(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作为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 ...
*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4-25 20:38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越能源")股票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4 月 24 日、4 月 2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达 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 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4 月 24 日、4 月 2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 ...
*ST海越: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海越能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2024-04-25 20:37
2、在海越能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4年 4 月 23 日、4 月 24 日、4 月 25 日),我公司不存在买卖海越能源股票的行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董事会的关于《海越能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已经收悉,经认 真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截至目前,不存在与贵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 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 者等重大事项。 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海越能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特此回复。 ...
*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04-24 18:0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 独立董事沈烈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个人原因,沈烈先生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申请辞去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 沈烈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人数比例低于三 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沈烈先生的辞职申请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就任 前,沈烈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 事的补选工作。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沈烈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向沈烈先 ...
*ST海越: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2023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2024-04-23 17:39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2023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 | 上市公司 A 股简称 | ST 海越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名称 | 黄松 | 上市公司 A 股代码 | 600387 | | 报告年度 | 2023 年度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4月20日 | 本保荐机构保证核查意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核查意见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海越能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情况 根据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越能源")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 支付 1.800 万股对价股份,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目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可获付 3.0 股对价股份。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东不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 革的对价安排,即不支付对价股份,也不获付对价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无追加对价安排。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06年 10 月 12 日, ...
ST海越: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4-19 22:41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同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尽快消除不利因素,切实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 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 《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 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 意见 ...
ST海越(60038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9 22:4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股权投资和物业租赁,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碳酸锂的生产和加工[23] 财务表现 -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4,694,948.81元[6] - 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6,757,523.21元[7]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128,081,368.11元,较上一年下降67.70%[14]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464,680.00元,较上一年下降538.01%[14]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6,384,578.19元,较上一年下降25.33%[14]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69,038,670.26元,较上一年末下降7.92%[14]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52元,较上一年下降533.33%[15] - 公司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52元,较上一年下降533.33%[15]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20%,较上一年下降9.97个百分点[15]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78,790,297.14元,较第三季度下降91.33%[16] -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1.30亿元,但因市场价格变动导致净利润-24,866.96万元[19] - 营业收入同比减少67.66%,主要因为商品销售业务减少导致[29] - 营业成本同比减少70.7%,主要因为商品销售业务减少导致[30] -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31.99%,主要因为海越能源短期借款增加导致[31] 股东情况 - 王彬、曾佳、覃震等股东增持比例较大[81] 经营计划与发展战略 -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是以石化贸易及仓储物流为基础,通过培养内生潜在发展动力,实现打造能源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的整体战略[70] - 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主要包括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耕新能源业务,优化业务结构,创新业务模式等方面[71]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所有股东能够依法充分行使权利[76] - 公司董事会设有独立董事,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召开会议,作出决议[77] -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77] - 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处罚[101] - 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01] - 公司因资金占用、会计差错更正及未及时回复监管问询函等事项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101]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资产交易性金融本期期末数为1,334,000.00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3%,较上期期末数下降88.49%[45] - 公司存货本期期末数为726,419,799.75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6.54%,较上期期末数增加43.91%[49] - 公司应付票据本期期末数为199,950,000.00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55%,较上期期末数增加64.50%[54] - 公司预付款项本期期末数为151,193,554.26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75%,较上期期末数下降65.86%[48] - 公司短期借款本期期末数为648,942,130.03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78%,较上期期末数增加166.82%[53] 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 公司未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报告期内未投入环保资金[135] - 公司未采取减碳措施,报告期内未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5] - 公司未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136] 其他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在中国市场创下了iPhone收入纪录,达到967.7亿美元[110]
ST海越:海越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9 22:4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徐向春任主任委员[1] 审计工作安排 - 2023年底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2] - 2024年初审阅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意见[2] - 2024年4月中旬审阅2023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及相关报表并发表意见[3] - 2024年4月下旬出具《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协调各方沟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4] 审计工作成果 - 2023年促进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5] 未来策略 - 2024年强化事前审核,加强内部审计指导和外部审计沟通协调[5]
ST海越: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19 22:41
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4]1700040 号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4]1700040 号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相关说明,提供真实、合 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海越能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 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 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计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