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6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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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600387)投资者索赔再收到赔偿款,前期已有投资者获赔
新浪财经· 2026-02-02 14:44
公司违规事实与行政处罚 - 2025年4月16日,海越能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4] - 经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两项主要违法事实[1][4]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详情 - 案涉期间,高鑫金控通过其全资持股平台汇能鑫(持有海越能源19.21%股份)实际管控海越能源,是公司控股股东[1][4]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组织指使下,海越能源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形式转出资金,供控股股东及其控制公司使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5] - 2021年1-6月资金占用发生额17,737.5万元,余额17,737.5万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均为5.37%[2][5] - 2021年全年资金占用发生额37,717.99万元,余额7,451.52万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1.08%和2.19%[2][5] - 2022年1-6月资金占用发生额41,319万元,余额31,292万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2.5%和9.47%[2][5] - 2022年全年资金占用发生额68,800万元,余额35,543万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20.67%和10.68%[2][5] - 截至2023年4月30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2][5] -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亦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仅部分披露且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2][5] 会计差错与财务报告虚假记载 - 公司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6] -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调减2022年半年度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各302,081.64万元[3][6] - 此次更正虚增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占更正前2022年半年度报告相应项目的49.33%和50.51%[3][6] 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1月30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收到赔偿款,投资者通过调解获赔[1][4]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1][4] - 此前已有部分案件收到民事调解书,部分投资者已调解获赔[1][4] - 律师认为,在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3][6]
2025年中国原油产量为21604.7万吨 累计增长1.5%
产业信息网· 2026-01-28 11:42
行业核心数据 - 2025年12月中国原油产量为1780万吨,同比下降0.6% [1] - 2025年中国原油累计产量为21604.7万吨,累计增长1.5% [1] 相关上市企业 - 新闻提及的上市企业包括:中国石油(601857)、中国石化(600028)、大庆华科(000985)、广汇能源(600256)、潜能恒信(300191)、ST海越(600387) [1] 相关研究报告 - 新闻提及智研咨询发布的《2026-2032年中国石油行业发展策略分析及投资前景研究报告》 [1]
2025年十大财务造假公司
财经网· 2026-01-14 17:3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查处力度,一个全方位立体追责体系正在深化[1] - 2025年查处的财务造假案件数量同比增加,但虚增收入总金额同比大幅下降,显示监管打击取得一定成效[2] - 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与关联方开展无商业实质业务是财务造假的主要手法,采用不符合规定的总额法确认收入成为监管新重点[3] - 财务造假行为常涉及公司高管、控股股东组织或参与,并通过收购、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增加隐秘性,部分案件造假周期长达数年[3] 监管查处概况与趋势 - 自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相关惩防工作意见以来,各部门加强了对财务造假的查处与追责[1] - 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做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12件[2] - 2025年因虚增收入利润被处罚的公司约43家,虚增营业收入合计约150亿元[2] - 与2024年(34家公司虚增收入超6000亿元)相比,2025年查处公司数量增加,但虚增金额大幅下滑[2] - 2025年查处的虚增收入前十名公司中,仅一家虚增超30亿元,多数在20亿元以下;而2024年前十名均超30亿元,三家超百亿元[2][3] 财务造假主要手法与特点 - 常见造假手法包括: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与关联方开展无商业实质业务[3] - 采用不符合规定的总额法确认收入成为监管重点查处的新领域[3] - 除虚增收入外,亦存在通过少计成本、研发费用、返利费用等方式虚增利润[3] - 造假行为常由公司多名高管组织参与,或由控股股东协调第三方提供资金配合,隐秘性高[3] - 部分公司因收购行为成为财务造假重灾区,有公司虚增收入长达近七年才被发现[3] 2025年虚增收入前十名公司案例详情 - **第十名 ST华闻 (000793.SZ)**:2021年至2022年,通过采用总额法确认互联网广告代充值业务收入,分别虚增收入1.83亿元、1.79亿元,合计3.62亿元[3][4] 截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逾期债务累计约6.38亿元,占2024年净资产的295.11%[5] - **第九名 ST创意 (300366.SZ)**: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在不具有商品控制权的情况下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多计收入2.68亿元、1.25亿元,合计3.93亿元,各期多计收入占营收比例均超12%[6][7] 公司被处以400万元罚款[7] - **第八名 东通退 (300379.SZ)**:2019年至2022年,通过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虚增收入合计约4.33亿元,虚增利润合计约3.14亿元,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219.43%[8] 公司因财务造假及证券发行文件编造虚假内容被终止上市[8] - **第七名 ST联创 (300343.SZ)**: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因子公司上海鏊投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导致公司累计虚增收入约7.53亿元,虚增收入占营收比例在3.46%至16.17%之间[9][10] 上海鏊投在被收购前(2016年)已虚增收入超1.8亿元[11] - **第六名 普利退 (300630.SZ)**:2021年至2022年,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0.31亿元(占两年披露营收合计超30%),虚增利润总额合计6.95亿元(占两年披露利润总额合计76.72%)[12] 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于2025年5月22日摘牌[12] - **第五名 ST美晨 (300237.SZ)**:2014年至2018年,因子公司赛石园林通过虚假采购、销售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约14.39亿元,其中2016年虚增7.23亿元(占当期营收超20%);同期累计虚增利润超6亿元,个别年度虚增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超70%[13] 子公司时任董事长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13] - **第四名 广道退 (920680.BJ)**: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通过制作虚假单据虚构业务,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14.66亿元,各期虚增收入占营收比例均超80%,个别年度超90%[15][16]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终止上市并摘牌[16] - **第三名 ST太重 (600169.SH)**:2014年至2018年及2020年至2021年共七年,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少计成本费用等方式导致年报虚假记载,其中2014年、2016年分别多计营业收入7.57亿元、7.52亿元,占当期营收比例分别为8.39%、17.58%[17] 2014年多计利润1.5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63.89%[17] - **第二名 退市苏吴 (600200.SH)**:2020年至2023年,子公司通过与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累计虚增收入约17.72亿元,各年虚增收入占当期营收比例均超16%[19] 公司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实控人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20]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31日终止上市[21] - **第一名 退市海越 (600387.SH)**:2022年半年度,因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部分贸易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各30.21亿元,分别占更正前当期报告的49.33%、50.51%[22] 公司还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2021年至2022年间发生额分别为3.77亿元、6.88亿元[22] 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11日终止上市[23]
海越能源(600387)索赔案再调解获赔,提示两种条件投资者注意
新浪财经· 2025-12-17 17:21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海越能源因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于2025年4月1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组织指使下,公司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形式转出资金供控股股东使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6] - 资金占用具体金额为:2021年1-6月发生额17,737.5万元,余额17,737.5万元,占当期净资产5.37%;2021年全年发生额37,717.99万元,余额7,451.52万元,占净资产11.08%和2.19%;2022年1-6月发生额41,319万元,余额31,292万元,占净资产12.5%和9.47%;2022年全年发生额68,800万元,余额35,543万元,占净资产20.67%和10.68% [2][6] - 截至2023年4月30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2][6] - 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也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仅部分披露且不完整 [3][7] - 公司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各302,081.64万元,分别占更正前对应项目的49.33%和50.51% [4][8] 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5年12月16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收到绍兴中院调解书,投资者通过调解获赔 [1][5] - 此前已有部分案件收到民事调解书,部分投资者已获赔,部分案件赔偿款项已收到 [1][5]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5] 潜在索赔投资者范围 - 律师指出,在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4][8] - 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并在2024年4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也可发起索赔 [4][8]
海越能源(600387)两段条件投资者索赔再调解获赔,宁科生物(600165)索赔案再提交立案
新浪财经· 2025-12-03 14:30
海越能源(600387)违法违规及索赔进展 -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存在两项违法事实[1][7] - 第一项违法事实为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信息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仅部分披露且不完整[1][7] - 第二项违法事实为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8] -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调减2022年半年度合并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302,081.64万元[2][8] - 此次调减的金额分别占更正前2022年半年度报告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49.33%和50.51%[2][8] - 针对海越能源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取得进展,2025年11月28日再有投资者通过调解获赔[1][7]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1][7] - 律师界定的可索赔投资者区间有两段:第一段为在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2][8];第二段为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0日后卖出或持有[2][8] 宁科生物(600165)违法违规及索赔进展 - 公司于2024年4月4日收到证监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存在两项违法事实[3][9] - 第一项违法事实为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3][9] - 虚增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和46.59%[3][9] - 第二项违法事实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具体包括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4][5][6][10] - 针对宁科生物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取得进展,律师代理的案件已有投资者获得胜诉判决[3][9] - 2025年11月28日,律师团队再次向法院提交了新的投资者索赔案件立案[2][8]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3][9] - 律师界定的可索赔投资者区间有两段:第一段为在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6日后卖出或持有[6][10];第二段为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7][10]
扬子新材股民索赔案提交法院立案,海越能源(600387)索赔案再调解获赔
新浪财经· 2025-11-12 18:22
扬子新材行政处罚与投资者索赔案 -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 - 行政处罚认定公司2018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1] - 关联方资金占用2018年末余额约为1.976亿元 2019年末余额约为3.633亿元[1] - 2020年通过交易闭环虚增营业收入约1.371亿元 约占当期营业收入11%[3] - 投资者索赔案诉讼时效进入倒计时 不足两个月[1] - 在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此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3] 海越能源行政处罚与投资者索赔案 -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4] - 行政处罚认定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4] - 公司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5] - 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各30.208亿元 分别占更正前对应项目的49.33%和50.51%[5] - 部分投资者索赔案已达成调解并获赔[3] - 在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9日或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0日特定期间交易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6]
股票有索赔成功的么,谢保平律师代理:又有股票索赔案例成功啦!
搜狐财经· 2025-10-09 09:56
文章核心观点 - 谢保平律师团队在2025年9月期间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领域极为活跃,业务进展覆盖获赔、判决调解、开庭及立案等多个关键环节 [1][2][3][5][7][8][9][10] - 涉及公司数量庞大,覆盖多个行业及地域,显示出此类法律诉讼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普遍性 [2][5][7][8][9][10] - 法律程序推进迅速,从开庭审理到收到赔偿款或达成调解的时间周期相对较短 [1][2][3] 获赔案件动态 - 2025年9月1日,代理的000523广州浪奇投资者顺利收到赔偿款 [1] - 2025年9月16日,代理的002052同洲电子投资者顺利收到赔偿款 [1] - 2025年9月22日,代理的600289亿阳信通投资者顺利收到赔偿款 [3] - 2025年9月29日,代理的杭州某公司投资者顺利收到赔偿款 [3] - 2025年9月30日,代理的北京某公司投资者顺利收到赔偿款 [3] 判决与调解案件动态 - 2025年9月2日,收到000796凯撒旅业案件民事判决书,投资者将于近期获赔 [2] - 2025年9月2日,收到北京某公司案件民事调解书,投资者将于近期获赔 [2] - 2025年9月3日,收到002052同洲电子案件二审判决书,投资者已获赔 [2] - 2025年9月3日,收到300225金力泰案件民事判决书,投资者将于近期获赔 [2] - 2025年9月5日,代理的100多名600387海越能源投资者达成调解,将于近期获赔 [2] - 2025年9月12日,收到688565力源科技案件民事调解书,投资者将于近期获赔 [2] - 2025年9月18日,收到600532未来股份案件二审判决书,投资者将于近期获赔 [2] - 2025年9月18日,收到002052同洲电子案件民事调解书,投资者已获赔 [2] - 2025年9月25日,收到江苏某公司案件民事调解书,投资者将于近期获赔 [2] - 2025年9月25日,收到杭州某公司案件调解协议,投资者已获赔 [2] - 2025年9月30日,再次收到600387海越能源案件民事调解书,投资者将于近期获赔 [2] - 2025年9月30日,收到600289亿阳信通案件民事调解书,投资者将于近期获赔 [2] 开庭审理案件动态 - 2025年9月期间,律师团队共有12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开庭审理,涉及多家上市公司 [5] - 涉及公司包括688565力源科技、300311任子行、000802北京文化、600187国中水务等 [5] - 审理法院分布广泛,包括上海金融法院、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等主要金融司法机构 [5] 新立案案件动态 - 2025年9月期间,律师团队新立案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异常庞大,共计88起 [7][8][9][10] - 新立案案件涉及超过80家不同的上市公司,覆盖行业极为广泛 [7][8][9][10] - 立案法院遍布全国多个城市,显示此类诉讼的地域普遍性 [7][8][9][10] - 部分公司被多次立案,如002052同洲电子、600387海越能源等,表明其可能面临多名投资者的集体诉讼 [2][7]
2025年1-8月中国原油产量为14485.8万吨 累计增长1.4%
产业信息网· 2025-10-04 09:04
行业产量数据 - 2025年8月中国原油产量为1826万吨,同比增长2.4% [1] - 2025年1-8月中国原油累计产量为14485.8万吨,累计增长1.4% [1] 相关上市公司 - 新闻提及的上市企业包括中国石油(601857)、中国石化(600028)、大庆华科(000985)、广汇能源(600256)、潜能恒信(300191)、ST海越(600387) [1] 相关研究报告 - 新闻引用了智研咨询发布的《2026-2032年中国石油行业发展策略分析及投资前景研究报告》 [1]
海越能源成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齐鲁晚报· 2025-08-26 09:00
公司税务违法事实 - 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以68.55万元罚款 [1][2] - 公司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60份 涉及金额1.56亿元 税额2652.78万元 [1][2] - 公司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 涉及金额1.56亿元 税额2652.78万元 [1][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 [2]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闫宏斌(男性) [2] 信用状况 - 公司已被信用中国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
海越能源因证照未变更被罚
齐鲁晚报· 2025-08-18 09:11
行政处罚事件 - 海越能源因未按规定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被诸暨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8500元 [1] - 公司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于2024年10月31日由王某变更为闫某 但截至检查日未申请经营许可证变更 [1] - 处罚依据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处罚类别为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 [2] 公司退市情况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6月6日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退市整理期起始日为2025年6月16日 共计15个交易日 [3] - 公司股票将于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被摘牌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为退市海越 [3][4]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7日起停牌 停牌类型为A股停牌 [4] 公司基础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26日 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铜川市国资委 是一家综合性能源企业 [2][5] - 主营业务包括油品贸易 成品油批发零售 仓储 碳酸锂业务 物业租赁及创投等 [5] - 总资产约45亿元 旗下拥有北方石油 诸暨海越 铜川海越新能源等成员公司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