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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60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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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0 18:52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十一时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到会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 下决议: | 证券代码:600461 |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7 |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 ...
洪城环境:洪城环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4-08 16:56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规则》")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受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 城环境")委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李沛律师、刘 洁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告,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 明。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截至 2024 年 4 月 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8 16:54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66,532,57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9.883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 1289 号江西洪城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4-03 15:34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股东大会须知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 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 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JIANGXI HONGCHENG ENVIRONMENTCO.,LTD.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 年 4 月 8 日 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 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一)股东发表意见,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二)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和提案进行审议的时间,以及每一股东的发言时 间和发言次数,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在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中规定并宣布。股东要求 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时,应在会前进行登记,并在会议规定的审议时间内发言,发 言顺序按股东持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洪城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4-01 17:47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洪城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代码:600461 |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7 |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已有822,640,000元"洪城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 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41,293,74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948,038,351股的14.9038%。其中,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共有 人民币552,985,000元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量为95,671,137股,占可转债转 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948,038,351股的10.0915%。 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洪城转债"金额为人民币977,360,000 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54.2978%。 ●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已有822,640,0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3-29 18:52
公司股权结构 - 水业集团注册资本21,772.27万元,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持股100%[9][10] - 市政公用集团注册资本327,068.761853万元,南昌市国资委和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分别持股90%和10%[13][14] - 市政投资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持股100%[17][18] 权益变动情况 - 2024年3月28日权益变动,持股数量不变,比例被动稀释[23][45] - 市政公用集团持有富春环保177,242,920股,持股比例20.49%[2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53.05%稀释至47.31%[23][28] - 市政公用集团权益变动后比例14.28%,稀释1.74%[28] - 水业集团权益变动后比例29.81%,稀释3.61%[28] - 市政投资权益变动后比例3.22%,稀释0.39%[28] 可转债情况 - 2020年11月20日发行180,000万元“洪城转债”,初始转股价7.13元/股,最新5.78元/股[22] - 截至2024年3月28日,期间转股132,585,719股,累计转股140,768,321股[23] 其他情况 - 截至报告签署日,水业集团持有限售股86,471,621股,质押122,303,745股,占比33.47%[27]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45] - 签署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2][47][48][49]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4-03-29 18:52
| 证券代码:600461 |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7 |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 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1 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自前次披露收购报 告书后至2024年3月28日期间转股132,585,719股,累计转股140,768,321股,公司 可转债转股使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超过5%,未 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由53.05% 被动稀释至47.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26 15:38
| 证券代码:600461 |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7 |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26日,公司 分别披露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6、临2023-078、临2024-007、临2024-013)。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协议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相关事宜正在推进中。公 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 ...
洪城环境: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爱军)
2024-03-20 16:49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刘爱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提名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0 16:49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 128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8 日 至 2024 年 4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