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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60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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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1-24 16:44
| 证券代码:600461 |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 公告编号:临 | 2024-008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7 |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 |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洪城环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9,103 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4,103 万元 (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 境"、"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洪城环境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1-24 16: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10月16日水业集团拟受让市政投资持有的公司全部3.61%股份[3] - 截至2024年1月24日协议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相关事宜正在推进中[4]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7 16:5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到会监事 3 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证券代码:600461 |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 公告编号:临 2024-005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7 |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经一致表决 作出如下决议: 公司本次成立合资公司,是为了具体实施南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 特许经营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江西区域内污水处理业务市场的规模和 竞争力,增加公司收入和盈利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1-17 16:58
合资公司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3亿元,洪城环保出资6.2811亿元占99.7%[3][6][13] - 2024年1月17日公司审议通过设立合资公司议案[7][16] 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市政开发关联交易金额累计564.88万元[4][7] 市政开发业绩 - 2022 - 2023年末资产总计从102.1587038388亿降至99.6212282161亿[10] - 2022 - 2023年末负债总计从86.6545168093亿降至83.7872244473亿[10] - 2022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从15.5041870295亿增至15.8340037688亿[10] - 2022 - 2023年度营业收入从34.2465375524亿增至40.4133492737亿[10] - 2022 - 2023年度利润总额从1.2805141276亿降至0.5076489736亿[10] - 2022 - 2023年度净利润从1.0086259331亿降至0.2484223654亿[10] 中南院情况 - 中南院注册资本5亿元,与公司无产权等其他关系[11]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7 16:58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 - 本议案经相关会议事前审议通过[3]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3]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16 17: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1 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截至2024年1月15 日,累计转股54,909,551股,公司可转债转股使总股本增加,因此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 变化,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超过1%,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将由53.05% 被动稀释至50.87%,持股比例合计减少2.18%。 | 证券代码:600461 |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 2024-003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7 |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 | 3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1-12 15:34
担保情况 - 本次为宏泽热电担保4000万元,累计担保61600万元[2] - 为宏泽热电3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 - 累计对外担保32372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5.54%[8] 宏泽热电数据 - 注册资本24000万元[4] - 2023年1 - 9月净利润1799.42万元,资产负债率64.27%[5]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洪城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1-11 15:34
| 证券代码:600461 |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 公告编号:临 | 2024-001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7 |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 |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洪城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269,655,000元"洪城转债"转换 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45,622,60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948,038,351股的4.8123%。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 1,530,34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5.0192%。 ●本季度转股情况:本季度可转债转股的金额为216,435,000元,因转股形成的 股份数量为37,445,195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江西洪城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5 16:49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通知相关时间 - 监事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8] - 召集人收到符合要求的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0]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投票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表决与决议规定 -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3] - 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24] - 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4]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25]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7] 其他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9]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28] - 已登记的股东等可出席股东大会,其他人士不得入场[30] - 会议主持人可命令无资格、扰乱秩序等人员退场[30] -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主持人规定发言时间和次数[30] - 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时按法律法规执行[32]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原2023年5月6日规则废止[34]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2-25 16:45
| 证券代码:600461 |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 公告编号:临 2023-078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77 |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3年10月16日,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 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业 集团")与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拟以非公开协议受让市政投资持有的公司全部3.61%股份,并签署了本 次协议转让的《收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和《收购报告书》。 2023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 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