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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6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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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29 15:33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可触发临时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监事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提案与通知时间 - 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大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提前15日通知[13]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及网络投票时间[14]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股东相关规定 - 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会议主持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21]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监事主持[21] - 经出席股东过半数同意可推举主持人[21] 表决与披露规定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22] - 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情况、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2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 会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8]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29] - 规则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大会批准[3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华丽家族: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29 15:3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任期与办事机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7]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应于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16]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0]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2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时间为十年[17]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7]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细则中“以上”包含本数,“不足”“过”不含本数[19]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9]
华丽家族: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29 15:33
战略发展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下设小组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裁任组长[4] 会议规则 - 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1]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秘书保存十年[12]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4]
华丽家族: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29 15:33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成员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6]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应由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时间为十年[12]
华丽家族: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29 15:3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6]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工作机制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8]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天通知,临时会议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1]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议案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2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华丽家族: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9 15:33
会议情况 - 华丽家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8位董事均参加表决[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四项规则修订议案,均8票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3][4]
华丽家族(600503)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15:49
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相关 - 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6万元到369万元扭亏为盈[3] - 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3.5万元到-49万元[3] 2023年业绩相关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43.56万元[4]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42.94元[4] - 2023年每股收益为-0.0121元[4] 苏州项目销售情况 - 苏州项目别墅销售有较大幅度增长[4] 管理费用情况 - 公司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27.20%[5] 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3] 业绩预告数据性质 - 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以正式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7]
华丽家族: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4 19:21
股东大会信息 - 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5] - 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三新公路207号会议室[5]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8]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130人[4]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43,561,572股[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8.9597%[4] - 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6] - 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6]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中A股同意票数118,439,148,比例82.5005%[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中A股反对票数25,122,424,比例17.4995%[7]
华丽家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6-24 19:21
致: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4 年 6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丽 ...
华丽家族: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4 19:1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9日书面送达全体董事[1] - 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1] 议案情况 - 表决通过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1] - 调整后主任为袁树民,委员为辛茂荀、王宝英[1] - 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