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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能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3-12-06 18:5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海汇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拟以现金 及转让债务方式向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都置业")出售其所持 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泰")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 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就 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 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1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 ...
汇通能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2023-12-06 18:52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海汇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拟以现金 及转让债务方式向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都置业")出售其所持 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泰")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发生变化。 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许 亮 张蓝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
汇通能源: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3-12-06 18:52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发生变化。 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 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及转让债务方式 向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
汇通能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3-12-06 18:5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海汇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 拟以现金及转让债务方式向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都置业")出 售其所持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泰")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上市公司 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 响后累计涨跌幅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披露《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市公司的股票自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情况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上证综指(000001.SH)、证监会 房地产(883028.W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 |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 |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 | | | | | --- | ...
汇通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6 18:52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 7 名,由路向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子议案 1、交易概况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路向前先生、赵殿华先生、 赵永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子议案 2、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路向前 ...
汇通能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3-12-06 18:5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海汇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拟以现金 及转让债务方式向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都置业")出售其所持 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泰")10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结果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 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 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 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市 ...
汇通能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3-12-06 18:5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锦都置业于 2021 年取得青云谱区青山湖大道以东、广州路以北、佛塔路以 西 CN207-F04、CN207-F06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取得了相应的《不动产权证 书》,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该房地产开发项 目正在建设过程中,部分楼栋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关于是否存在闲置用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的核查 (一)关于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土地闲置情形的核查 1、相关规定 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海汇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能源"、"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 任上市公司本次拟以现金及转让债务方式向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鸿都置业")出售其所持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泰")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 号)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 ...
汇通能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3-12-06 18:5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海汇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拟以现金 及转让债务方式向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都置业")出售其所持 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泰")10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 券就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及上市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 2022 年、2023 年 1-9 月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0449 元/股、0.2101 元/股,根据大华 ...
汇通能源: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3-12-06 18:52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重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 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及转让债务方式 向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重组中拟聘请的中介 机构情况如下: 1、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 3、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 4、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组的审阅机构; 5、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重组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的 ...
汇通能源(60060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营业收入相关 - 本季度营业收入37289038.59元同比增长59.4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87610518.32元同比增长24.73%[4]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87610518.32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70242287.43元[13] 净利润相关 - 本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10422.96元同比增长45.7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3346412.84元同比增长133.24%[4]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41450771.75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16809117.25元[13] - 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46412.84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18584659.70元[13] 资产相关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3019134207.95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1.94%[5]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3019134207.95元2022年12月31日为2288206146.20元[11] 所有者权益相关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79985733.3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75%[5] 非经常性损益相关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本季度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6066760.00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7311107.39元[6] 每股收益相关 - 本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50元/股同比增长45.7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210元/股同比增长133.24%[4] - 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10元/股2022年前三季度为0.090元/股[14] - 本季度稀释每股收益0.050元/股同比增长45.7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210元/股同比增长133.2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关 - 本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加0.19个百分点至0.82%年初至报告期末增加2.03个百分点至3.69%[4] 股东总数相关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650名[7]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相关 - 本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适用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64664536.30元[4]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4664536.30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200316410.89元[16]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相关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5480165.30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 -240790.00元[16]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相关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000元[16]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8007497.66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299979861.82元[16]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006,497.66 2022年前三季度为-299,979,861.82[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相关 - 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72,138,203.94 2022年前三季度为-99,904,240.93[17] - 2023年前三季度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01,635,098.03 2022年前三季度为379,094,443.30[17] - 2023年前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73,773,301.97 2022年前三季度为279,190,202.37[17] 营业总成本相关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70168655.18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48469526.14元[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