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60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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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安: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3-12-27 16:24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3-101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年审会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3)。公司已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 委派赵金、刘生刚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原签字注册 ...
ST中安:关于向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3-12-27 16:24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3-102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控股股东中恒汇志之间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纠纷事项,向湖北省武汉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9)。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3)鄂 01 民初 521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 本次公司所涉及诉讼的判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第五百零二条、第五百零二条、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原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恒汇志")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20 ...
ST中安: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公告
2023-12-27 16:2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一、承诺人: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 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关于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承诺 的函件。截至目前,中恒汇志累计持有公司股份 440,930,464 股,该部分股份的 限售锁定期将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 公司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中恒汇志自愿将该部分 440,930,464 股公司股票 限售锁定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3-100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1 二、承诺安排: 1、截至目前,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 440,930,464 股,该部分股份的限售锁 定期将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其自愿将该部分 440,930, ...
ST中安: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8 18:04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3-099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63,420,63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1.334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博文先生主持,采取 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五 栋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 ...
ST中安: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18 18:04
国浩律师(武汉) 事务所 关 于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 nat >> 】學務助 ANDALL LAW FIRM (WUHAN)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 1 号宏泰大厦 21 楼 邮编: 430077 The 21st floor, Hongtai Building, No. 1 Huanle Avenue, Hongshan District, Wuhan city, Hubei Province, China 电话/Tel: (+86)(027) 87301319 传真/Fax: (+86)(027) 87265677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12月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2023 鄂国浩法意 GHWH278 号 致: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之常年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
ST中安: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2023-12-15 17:25
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3-098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和解协议的对手方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深圳威大")原股东李志平。 根据 2018 年 4 月 28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承诺审核报告》,深 圳威大 2015-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合计 6,939.24 万元,与累计业绩承诺差异 1,204.92 万元,完成业绩承诺 期盈利的 85.21%,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深圳威大 原股东刘红星、李志平、王育华、徐宏及苏州亚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统称"深圳威大原股东")合计应向公司补偿现金 3,846.69 万元。其 中,李志平应承担对公司的业绩承诺补偿款金额为 1,417.89 万元,该业绩补 偿款项公司已于 2017 年抵减对李志平应付的股权转让款,截至 2017 年度期 末,深 ...
ST中安: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13 15:34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2 | | --- | --- | --- |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4 | | | 议案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4 |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规定: 一、董事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大会设立签到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大会签到处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 请勿超过三分钟,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五、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 ...
ST中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1 17:14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安科")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中安科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 ...
ST中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2-01 17:14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进展情况 1、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 1/5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 1,130,000 股。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 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3-093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ST中安: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1 17:12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3-096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王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 意对该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3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 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