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60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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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60065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7:1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3]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要经股东会审议[9]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普通股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3][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会议通知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2]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34]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30]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30]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31]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3]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决议撤销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0] 规则修订 - 本规则与新规定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5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54]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55]
中安科(60065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7:15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兼任总裁等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9] 董事履职与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6] -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情况[6] - 董事不符合任职资格等,公司1个月内解除其职务[6]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前,2年内不得用核心技术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7]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6个月内仍有效[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8]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交易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单个债务性融资项目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长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会议召开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3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在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需在召开5日前通知,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随时通知[33]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时间等或增减提案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3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交易等特殊情况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可要求会议暂缓表决[44]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44]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49]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3] - 董事需在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并担责[50]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受损,参与决议董事或负赔偿责任[50] 决议落实 - 董事会决议由总裁组织经营班子落实[56] - 董事会对决议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56] - 董事会会议上董事长等汇报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可质询[56] - 董事会秘书向董事汇报决议执行情况[57] 规则相关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冲突部分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60]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61]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62]
中安科(60065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23 17:1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增设职工代表董事[2][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剩余持股5%以上卖出不受6个月限制[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期限为30日,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撤销期限为60日[5][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情况按规定诉讼[6][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7][8]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多种担保情况需审议[9] 股东大会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1] 董事相关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3]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4] - 董事应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4]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6个月内仍然有效[15] 董事会会议 - 代表1/10(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约33.33%)以上董事联名、1/2(50%)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6]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时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6] 独立董事与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担任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6][1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9]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公告报刊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2] - 公司拟同步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前两者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中安科(600654)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6-23 17:15
担保情况 - 为GFL、CSFI担保最高金额为6700万、2.1亿港币,实际担保0万港币[2] - 2.1亿港币授信担保协议保证期3年[9] - 董事会全票通过担保议案[10] 授信情况 - GFL、CSFI拟向汇丰银行申请2.77亿港币授信额度[3]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3月31日,CSFI资产负债率42.83% [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GFL资产负债率28.74% [8] -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9959.97万元,占比18.07% [11]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4]
中安科(60065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23 17:1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9日14点召开[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10] - 会议登记时间为7月8日9:00 - 11:00、13:30 - 15:00[13] 股东大会地点 - 股东大会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五栋召开[2] 股东大会议案 - 本次审议4项议案,含为子公司融资担保等[5] - 议案6月24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7] - 特别决议议案有2项[7]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1 - 4项[7]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3]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3]
中安科(600654) -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7:15
会议信息 - 中安科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通讯表决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7日以电话、邮件发出[2] - 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担保议案,3票同意[3][4]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议案,3票同意[5][7]
中安科(600654)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7:15
会议信息 - 中安科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9位董事全到[2]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9票同意,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6][7] 人事提名 - 拟提名薛玮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 其他事项 - 董事会拟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前提是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8] - 同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
中安科(600654) -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5-06-20 15:46
股份拍卖 - 武汉中院2025年7月6 - 7日将再次拍卖2663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0.9257%[5] - 1663万股评估价5753.98万元,起拍价3682.5472万元[6] - 1000万股评估价3460万元,起拍价2214.4万元[6] 持股情况 - 截至披露日,中恒汇志持股34294.0464万股,占总股本11.9217%,累计被冻结100%[9] - 若拍卖成功过户,中恒汇志持股将变为31631.0464万股,占总股本10.9960%[9] 过往拍卖 - 2022 - 2024年有多起司法拍卖,涉及成交价、占比等情况[7][8] 风险提示 - 中恒汇志股份质押比例高且触预警平仓线,仍有被冻结或处置风险[10]
中安科(600654) -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5-06-16 18:31
股份拍卖情况 - 2022 - 2025年多次法院拍卖股份,涉及多地[3][5][7] - 2025年6月13 - 14日2663万股流拍,占比0.93%[3][4] - 2025年6月30日3000万、3100万股拍卖进行中[7] 股东股份情况 - 中恒汇志持股34294.0464万股,占比11.92%[9] - 其累计被冻结股份占比100%[9] 其他影响 - 流拍不影响公司经营与控制权[8] - 中恒汇志业绩承诺补偿未完成[9]
中安科(600654) -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5-06-16 18:31
激励计划授予与登记 - 2023年4月17日向148名对象授予6550.00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含1015.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2.00元/股,5535.0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25元/股[7] - 2023年6月1日完成1005.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42人登记[7] - 2023年6月19日完成5332.0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121人登记[8] - 2024年4月2日向157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25元/股[9] - 2024年7月完成1199.1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148人登记[11] 回购与注销 - 2023年12月拟回购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1130000股限制性股票[8] - 2024年8月决定回购注销6名离职激励对象的9337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1.25元/股[11] - 公司将按1.25元/股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5] 行权与解除限售 - 2024年6月确定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10] - 2024年10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禁,15258614股上市流通[12] - 2024年第四季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2479460股,占可行权总数99.23%[14] - 2025年第一季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9000股,占可行权总数0.36%[14] - 106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解除限售11183850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0.39%[26] -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25年6月20日上市流通,数量为11183850股[27] 业绩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目标值定比2023年增长15%,触发值增长12%;净利润目标值定比2023年增长40%,触发值增长32%[21] - 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定比2023年增长32%,净利润目标值定比2023年增长80%[21] 业绩完成与解除限售比例 - 2024年公司营收30.51亿元,剔除费用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对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23] - 子公司中科智能等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对应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上海擎天为65%,中安消旭龙为60%,深圳豪恩、深圳科松为50%[24] 股份变动 - 本次变动前有限售条件股份为576838224股,变动 - 11183850股,变动后为565654374股[29] - 本次变动前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299769336股,变动11183850股,变动后为2310953186股[29] 合规认定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回购注销、行权及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