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60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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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08 15:41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二零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82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保荐机构"、"本机构"、"中信证券")会同福建东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东百集团")、福建天衡联合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本着勤勉尽责、诚实 守信的原则,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报告期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报告期各期末指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 ...
东百集团: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3-09-08 15:41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东百集团")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3年8月16日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对发行人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之日至本承诺函签署目期间的会后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 (一) 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担任公众利益实 体项目合伙人或其他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时间不得超过五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依航自 2018年至 2022年已连续五年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因此不再担任本 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 字会计师为陈依航、何君飞,现拟变更为王永平、何君飞。 (二)相关承诺 针对福建 ...
东百集团: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3-09-08 15:4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报 告 华兴审字[2023]23000180048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逃²_此得用于证明该市计报告是否出具有效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一次行在 十六年号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CERTIFIED PUBLIC ACCOL 告 报 十 华兴审字[2023]23000180048号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财务报表, 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东百集团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 ...
东百集团: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3-09-08 15:41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二零二三年九月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 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 ...
东百集团: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08 15:41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引 言 2 | | --- | | 一、释义 2 | | 二、律师声明事项 3 | | 正 文 5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5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5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5 | | 四、发行人的设立和整体变更 5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5 | |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6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6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6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7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7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8 | |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8 | |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8 | |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9 | |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9 | |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9 | |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 ...
东百集团: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08 15:38
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华兴专字[2023] 23010200032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华兴专字[2023] 23010200032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3年4月28日出具的《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8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申报会计师"或"会 计师")作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发行人"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 现就具体内容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报告期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报告期各期末指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简称或 名词释义 ...
东百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3-09-08 15:3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东百集团")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 人")作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对发行人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之日至本承 诺函签署日期间的会后事项说明如下: (二)相关承诺 针对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 况,中信证券核查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依航、王永平出具的相关承诺。经核查: 1、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如下承诺: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担任公众利益 实体项目合伙人或其他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时间不得超过五年。原签字注册会计 师陈依航自 2018 ...
东百集团: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3-09-08 15:3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东百集 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8 月 16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衡律 师"、"本所")作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律师,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对发行人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之日至 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 (一)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担任公众利益实 体项目合伙人或其他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时间不得超过五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依航自 2018 年至 2022 年已连续五年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因此不再担任本 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 字会计师为陈依航、何君飞,现拟变更为王永平、何君飞。 ...
东百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08 15:3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二零二三年九月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或"本保荐人")接受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发 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 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的含义相同。 3-2-1 | 声 明 1 | | | --- | --- | | 目 录 2 | | | 第一节 4 |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一、 ...
东百集团(600693)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5 00:00
股权交易与转让 - 公司2018年转让佛山睿优80%股权,现持股比例为20%[8] - 公司2019年转让天津兴建80%股权,现持股比例为20%[8] - 公司2019年转让成都欣嘉80%股权,现持股比例为20%[8] - 公司2020年转让佛山睿信80%股权,现持股比例为20%[8] - 公司2022年转让嘉兴大恩100%股权[8]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常熟榕通100%股权的转让[8]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常熟神州通100%股权的转让[8] - 2022年就转让3家仓储物流项目公司100%股权与香港领展基金签署协议,暂定对价9.47亿元,部分股权已完成交割[23] - 2023年公司完成常熟神州通、常熟榕通100%股权转让交割,暂定对价分别为12,014.33万元、33,440.54万元,最终确认常熟榕通对价为33,439.76万元[39] - 2023年报告期因处置股权丧失控制权的子公司有2家,因收购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2家[1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控股股东为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8] - 公司负责人为施文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林建兴,会计机构负责人为林学运[3] - 报告期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9.92亿元,较上期增加0.83亿元,同比增长9.13%[12] -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亿元,较上期略有增加,同比增长0.82%[12] -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97亿元,较上期增加0.03亿元,同比增长3.42%[12] - 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2亿元,较上期减少2.84亿元,同比下降7.73%[12] - 2023年上半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2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0.24亿元,同比增长0.69%[12] - 2023年上半年末总资产145.2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0.30亿元,同比增长0.21%[12] - 2023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0.1155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0.79%[12] - 2023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113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3.44%[12] - 2023年上半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5%,较上年同期减少0.01个百分点[12] - 2023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5%,较上年同期增加0.06个百分点[12] -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2亿元,同比增长9.13%;净利润1.00亿元,同比增长0.82%;扣非净利润0.97亿元,同比增长3.42%[25] - 按总额法口径计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4亿元,较上期增加1.98亿元,增长9.88%[25]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6.88%,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2.29%,其他收益同比下降58.56%,投资收益同比下降62.20%[26][27] -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长803.20%,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长93.73%,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53.28%[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7.81%,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2.74%[27] - 货币资金期末数298,124,357.28元,占总资产2.05%,较上年期末增长53.05%[33] - 应收款项期末数32,955,720.35元,占总资产0.23%,较上年期末减少52.60%[33] -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393,421,764.51元,占总资产2.71%,较上年期末增长74.54%,新增1.67亿元仓储物流业务股权转让款[34] - 在建工程期末数9,633,941.99元,占总资产0.07%,较上年期末增长58.73%[34] - 应付票据期末数4,909,367.48元,占总资产0.03%,较上年期末减少86.73%[34] - 预收款项期末数30,324,079.30元,占总资产0.21%,较上年期末增长127.59%[34]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13,846,902.00元,占总资产0.10%,较上年期末减少70.80%[3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5,561,361,049.67元,占总资产38.28%,较上年期末增长1.15%[34] - 2023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为298,124,357.28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94,783,135.26元有所增加[93] - 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为32,955,720.35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9,531,409.76元减少[93] - 2023年6月30日存货为2,487,099,597.60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603,655,340.15元减少[93] - 2023年6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3,318,917,127.67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208,174,195.69元增加[93] - 2023年6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11,208,755,707.53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1,289,269,383.05元减少[94] - 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计14,527,672,835.20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4,497,443,578.74元增加[94] - 2023年6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5,561,786,587.19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5,576,793,423.75元减少[94] - 2023年6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4,771,312,958.48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793,518,999.20元减少[94] - 2023年6月30日负债合计103.33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03.70亿元减少0.36%[95] - 2023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41.95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1.27亿元增加1.63%[95] - 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资产总计69.89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8.82亿元增加1.55%[96] - 2023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9.92亿元,较2022年半年度的9.09亿元增长9.13%[98] - 2023年半年度营业总成本8.75亿元,较2022年半年度的8.39亿元增长4.31%[98] - 2023年半年度营业利润1.88亿元,较2022年半年度的2.28亿元减少17.24%[98] - 2023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92亿元,较2022年半年度的2.32亿元减少17.33%[98] - 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1.44亿元,较2022年半年度的1.30亿元增长11.03%[98] - 2023年6月30日货币资金7638.65万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555.60万元增加67.68%[96] - 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165.21万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44.78万元减少52.08%[9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上半年为100,477,512.24元,2022年上半年为99,661,456.18元[99] - 少数股东损益2023年上半年为43,369,402.86元,2022年上半年为29,897,844.34元[99] - 综合收益总额2023年上半年为110,934,446.04元,2022年上半年为129,372,036.39元[99] - 基本每股收益2023年上半年为0.1155元/股,2022年上半年为0.1146元/股[99] - 营业收入2023年上半年为352,332,937.03元,2022年上半年为386,096,922.71元[101] - 营业利润2023年上半年为24,606,250.62元,2022年上半年为28,224,618.04元[101] - 净利润2023年上半年为34,304,439.72元,2022年上半年为30,772,961.35元[1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年上半年为338,233,934.12元,2022年上半年为366,582,880.42元[1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年上半年为 - 69,508,930.67元,2022年上半年为249,966,125.70元[10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年上半年为 - 159,194,529.83元,2022年上半年为 - 104,226,886.27元[104] - 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8,689,395.55元,较2022年同期1,013,831,699.24元下降27.14%[105] - 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8,497,871.58元,较2022年同期712,021,770.16元下降3.30%[105] - 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191,523.97元,较2022年同期301,809,929.08元下降83.37%[105] - 2023年上半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400.00元,现金流出小计12,989,973.83元,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59,573.83元[105] - 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95,791,498.39元,较2022年同期994,993,847.38元增长30.23%[105] - 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94,736,870.07元,较2022年同期959,779,242.59元增长34.90%[105] - 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4,628.32元,较2022年同期35,214,604.79元下降97.01%[105] - 2023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286,578.46元,较2022年同期328,170,927.40元下降88.34%[105] -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为67,442,133.74元[106] - 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为120,427,074.68元[108] - 2023年上半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935,621,806.64元,较期初减少9,187,872.58元[110] - 2022年上半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955,473,590.63元,较期初增加30,772,961.35元[111] - 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34,304,439.72元[110] - 2023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金额为 -43,492,312.30元[110] - 2022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30,772,961.35元[111] 市场环境数据 - 2023年上半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76万亿元,同比增长8.2%,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百货店零售额同比增长9.8%[18] - 2023年上半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160.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8%,二季度环比提高1.6个百分点[18] - 2023年第一季度一线城市高标仓整体租赁需求保持平稳,部分二线城市及卫星城净吸纳量较去年同期下滑[19] - 截至目前已有3只以仓储物流基础设施为底层资产的公募REITs成功上市,中金普洛斯REIT和红土创新盐田港REIT于报告期内实现扩募[19] 业务战略与模式 - 公司以“商业零售 + 仓储物流”为双轮驱动战略,商业零售业态包括百货、购物中心等,仓储物流采用“投 - 建 - 招 - 退 - 管”闭环运作模式[16] - 商业零售百货业态经营模式以自营、联营为主,购物中心业态以租赁为主[16] - 仓储物流收益来源分为资产收益(租金和资产增值)和资产管理费收益(开发管理费、资产管理费等)[1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