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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6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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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关于东软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3 20:3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 称"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东软集团")的委托,担任东软集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 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东软集团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本次回购注销 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做了询问并进行了 必要的讨论。 在核查过程中,东软集团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要求 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该等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 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 ...
东软集团:东软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3 20:3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决策、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2] 各委员会人员构成 - 战略决策委员会3 - 7名董事,董事长任主任委员[4] - 提名委员会3 - 7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12] - 审计委员会3 - 7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 7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31] 各委员会会议要求 - 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前1日通知,1/2以上委员出席,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9] - 提名委员会提前1日通知,2/3以上委员出席,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16] -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4次,2/3以上委员出席,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前1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3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项[24] 会议其他规定 - 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7][36] - 可邀请人员列席,必要时聘中介机构[27][3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8][36]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29][36] 细则相关 - 细则依国家法律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9] - 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细则[39]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实施[39]
东软集团:东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2024-04-23 20:32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203,703,468股[1] - 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203,703,468元[1] 债权相关 - 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 - 债权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6月7日工作日特定时段[4] -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为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东软软件园[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是董事会办公室[4] - 联系电话为024 - 83662115[5] - 传真号码为024 - 23783375[5] - 邮政编码为110179[5]
东软集团:东软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20:32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 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6 个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 期召开,出现下述情形的,临时股东大会应该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 的 2/3 时 ...
东软集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软集团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4-04-23 20:3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054367万元,上年度946580万元[10]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054015万元,上年度945192万元[12] 审计情况 - 2024年4月22日审计机构对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2] - 审计机构认为2023年度营收扣除表编制合规[7]
东软集团:东软集团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3 20:3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法规要求[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2]
东软集团:东软集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3 20:32
人员与业务数据 -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3] - 2023年业务收入50.01亿元,审计35.16亿元,证券17.65亿元[3]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收费8.17亿元[4] 风险与费用 - 截至2023年末,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保险赔偿限额12.50亿元[4] - 2023年财务审计费180万元,内控65万元,合计245万元[9] - 2024年财务审计费180万元,内控待确定[9] 法律与监管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案15%债务担责[5]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29次、自律措施1次[6] 公司决策 - 十届十次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12] - 2024年聘请审计机构需股东大会审议[13]
东软集团: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薛澜
2024-04-23 20:32
公司治理 - 2023年董事会召开7次会议,现场3次通讯4次[4] - 2023年召开1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分别召开1、5、3、1次[6] 信息披露 - 2023年按要求披露多份报告[14] - 2022年披露内控评价及审计报告[15] 人员变动 - 聘任荣新节为首席战略官[18] - 完成董事会换届并聘任新高管[18] - 聘任陈宏印为高级副总裁兼CSLO[19] 股票回购 - 因考核未达及人员离职,回购注销995.9743万股[22]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94元/股[22]
东软集团:东软集团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20:32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42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598 号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集团)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软集 ...
东软集团:东软集团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3 20:3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9,841.54万元[1] - 本次计提使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9,841.54万元[8] 减值明细 - 2023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922.44万元[1] - 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6,687.09万元[3] - 2023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7,944.47万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