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600718)

搜索文档
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规范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 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 ...
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21:0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 务的有关责任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告知董事 会办公室。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 责 ...
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2025年8月修订)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 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并充分兼顾投资者能及时和方便地获得信息,保障所有投资者 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 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 ...
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离任等情形。 第二章 具体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 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具 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第四条 除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 ...
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 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可依照本制 度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暂缓、豁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各业务单元负责人,以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及其负责人; (四)公司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 ...
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 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员工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 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 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以下统称"分 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公 司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 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 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七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类型和对象包括: (一)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 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 等地 ...
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融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融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 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首席执行官(CEO)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CEO 及高管工作细 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主要包括: 第三条 公司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二)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遵从公司的统筹安排; (三)合理配置融资资源,降低融资成本,实现效益最优; (四)权衡资本结构对公司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评估 分析公司的偿债能力,防范偿债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二章 融资审批权限与信息披露 第五条 本制度实行融资活动的决策审批程序,应严格按照《 ...
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0] - 定期报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 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性应投反对或弃权票[11]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董事会做专项说明[12] - 临时报告含董事会决议等,及时报送并披露[14]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4] - 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应立即披露起因、状态和影响[15]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1] - 定期报告编制由高管组织,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秘组织披露[18] - 临时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董办编制,董秘签发提交上交所披露[18] - 信息公告由董秘负责对外发布[19] - 各级组织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25] 信息保密 - 信息正式公开前,相关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8] - 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28] - 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签保密协议[29] - 重大事件筹划采取保密措施,信息不可控公告进展[29]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及时报告并公告[29] 其他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存10年[19] - 相关人员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4] - 公司建立有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制度[28]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内控制度并报告[2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34]
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7 21:0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 出相关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 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东软集团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