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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鑫科技(6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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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鑫科技:2024年净利润同比下降76.81%
快讯· 2025-04-17 22:00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12.16亿元,同比下降12.4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5.21万元,同比下降76.81% [1] - 基本每股收益0.0315元/股,同比下降76.75% [1]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吉鑫科技(601218)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5-01-24 00:00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 2024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 2024 年签字注册会 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
吉鑫科技(601218)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17 18:10
净利润情况 - 2024年年度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13.46万元至3391.83万元,同比减少79.33%到74.17%[2][3] - 2024年年度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3.69万元到1542.06万元,同比减少92.93%到87.38%[3] - 2023年年度利润总额14,387.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129.50万元[4][5] - 2023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215.71万元[5] 每股收益情况 - 2023年年度每股收益0.1355元[5] 利润减少原因 - 受产能过剩影响,风电铸件产品售价在报告期内有较大降幅,导致主营业务亏损[6] - 与某战略客户和解,相关费用使公司2024年度整体净利润减少约5300万元[7]
吉鑫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25 16:39
激励计划 - 2022年4月1日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 - 2024年10月和11月决定终止激励计划,回购注销8人1,092,696股[8] 回购相关 - 回购价2.397元/股,预计12月30日完成注销[8][13] - 注册资本将由977,095,932元变为969,033,512元[10] 其他 - 债权申报期未收到申报债权及要求[11]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2024-12-25 16:39
回购注销计划 - 公司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1,092,696股[2] - 2024年10 - 11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3] - 回购价格由2.60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8] - 预计2024年12月30日完成注销,总股本变更[9] - 回购注销涉及8名激励对象[6] 权益分派与账户申请 - 公司2021 - 2024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8] - 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递交申请[9] 结果与合规 - 回购注销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0股,无限售条件不变[11] - 公司决策和披露合规,律所认为符合规定[12][13]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实施的公告
2024-12-16 17:57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实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销原因:根据《公司法》、《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如未能在股份 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和员工持股计划,对应未转 让的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1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股) | 注销股份数量(股) | 注销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6,969,724 | 6,969,724 | 2024 年 | 12 | 月 | 17 日 | 一、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 ...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2-13 15:57
控股股东持股 - 包士金持股214,849,388股,占总股本21.99%[2] - 包士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15,949,388股,占总股本22.10%[2] 股份质押 - 包士金累计质押119,2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55.48%[2] - 本次解除质押后,包士金剩余质押100,600,000股,占总股本10.30%[2] - 2024年12月13日,包士金解除18,600,000股质押,占总股本1.90%[3] 其他 - 包振华持股1,100,000股,占总股本0.11%,无质押[5] - 包士金解除质押后暂无后续质押计划[4]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2-02 15:37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5,949,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0%;其持有公司股份合计质押 155,2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1.87%。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包士金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剩余被质押股份 119,2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55.2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0%。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的通知,获悉包士金先生 将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 36,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包士金 | | | | | | --- | --- | --- | --- | --- | ---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36,000,000 | | 股 | |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6.76% | | | | | | ...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11-28 15:37
控股股东持股与质押 - 控股股东包士金持股214,849,388股,占总股本21.99%[2] - 本次质押52,800,000股,占其所持24.58%,总股本5.40%[2] - 累计质押155,200,000股,占其所持71.87%,总股本15.88%[2] 质押到期情况 - 未来半年到期54,600,000股,占其所持25.28%,总股本5.59%,融资余额6000万元[7] - 未来一年(不含半年内)到期36,500,000股,占其所持16.90%,总股本3.74%,融资余额4000万元[7] 其他信息 - 本次质押起始2024/11/27,到期2026/12/31,质权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4] - 质押融资用于偿还债务[4]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和冻结股为0[6] - 还款资金含生产经营等收入[7] - 本次质押不影响控制权和公司经营治理[7]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11-15 15:33
股东持股与质押 - 控股股东包士金持股214,849,388股,占总股本21.99%[2] - 包士金本次质押36,500,000股,占其所持16.99%,占总股本3.74%[2] - 包士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102,400,000股,占其所持47.42%,占总股本10.48%[2] 质押详情 - 本次质押起始2024/11/22,到期2025/11/21,质权人为中原信托[4] - 融资用于偿还债务,未作其他担保用途[4] 其他股东情况 - 包振华持股1,100,000股,占总股本0.11%,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为0[6] 风险应对 - 包士金资信好,质押比例可控,若平仓将补充质押或提前还款[7] - 本次质押对公司经营和治理无实质影响[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