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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视传媒(60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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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视传媒(601929)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18:47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1/2以上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4] 人员增补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委员[5]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3]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14] 会议举行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9]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9] - 委员每人一票表决权[20] - 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21] 文件保存 - 决议书面文件公司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3][24][2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等多项内容[25] 回避制度 - 委员个人或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27] - 会议在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审议并决议[28] 委员职权 - 闭会期间可跟踪了解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情况[30]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32] - 可向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32] - 根据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薪酬作出评估[32] 人员定义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等[34] 细则执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5]
吉视传媒(601929)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15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月25日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8] - 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00,000股[9] - 公司于2012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9,788,168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1,799.88万股,每股金额1元[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489,788,16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7]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4]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瑕疵,股东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撤销[3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5] 关联交易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需满足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43]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需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44]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累积交易金额需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的交易事项[4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设董事长一人[82]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8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9]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9] - 公司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21]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10%[124]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12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60天通知[13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7]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公示系统公告[13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3]
吉视传媒(601929)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18:47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会在成员内选举产生[6] 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及时增补[6]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4个月内召开[11] -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不限[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6][27] - 决议违规致损,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26]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29] - 细则修改需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9]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吉视传媒(601929)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8: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五种情形之一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8] 提议与请求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8] 会议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8]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东进行会议登记后未在股东会召开后三十分钟内参加会议,其所持股份数不列入出席会议股份总数,也不能投票表决[2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对其他提案逐项表决[26]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7]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7] 会议结束与决议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8]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28] 方案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反章程的决议[32]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32] - 法院判决前相关方应执行股东会决议[32] 其他 - 公司等应履行职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公司运作[32]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32]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其他不含[34] - 本规则与相关法律相悖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5]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通过[35]
吉视传媒(601929)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18:47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吉视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 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确保对董事、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 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 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并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 ...
吉视传媒(601929)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2-15 18:47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 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业务规则和《 ...
吉视传媒(601929)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18:47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 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使董事会规范、高效地 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 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 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 委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 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独立董事) 履 ...
吉视传媒(601929) - 吉视传媒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12-15 18:46
| 证券代码:601929 |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 | 公告编号:临 | 2025-049 | | --- | --- | --- | --- | --- | | 证券代码:250052 | 吉视 证券简称:23 | 01 | | | 吉视传媒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12 月 15 日,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 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公司的《监 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 在 ...
吉视传媒(601929)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15 18:45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0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 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18 楼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
吉视传媒(601929) - 吉视传媒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5 18:45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5-048 证券代码:250052 证券简称:23 吉视 01 吉视传媒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4 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监 事 4 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吉林展鹏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账面长期挂账应付款项进行了专业 鉴定,根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应付账款呆死账中被追偿风 险较低的应付账款共计 119 项,合计 16,926,115.98 元;其他应付款呆死账被追 偿风险较低的应付账款共计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