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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科技(60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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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科技(60300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提名委员会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含两名独立董事[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委员会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选任需提前一月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相关规定 - 不定期召开,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2]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紧急或全体同意不受限[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材料保存与回避 - 会议记录等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9] 细则生效与修改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鼎龙科技(603004)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接待对象与负责人 - 接待和推广对象含持股5%以上股东等[7] - 董事长为接待第一负责人,董秘全面负责[6] 活动时间与沟通要求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重大信息公告前15日避免投关活动[7] - 与特定对象沟通要求其提供证明并签《承诺书》[9][10][14]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再融资注意信息公平,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0] - 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12] - 接待特定对象资料由证券部存档,保存不少于十年[1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6]
鼎龙科技(60300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网络投票资料提供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履行相关义务[2] - 需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资料电子数据[5] 时间规定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应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6]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交易时间段[8]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8] 投票规则 - 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部分情况应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交易系统投票无效[8] - 股东通过多个账户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1] - 设总议案时,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13] 结果统计与查询 - 审议重大事项时,单独统计并披露特定股东投票情况[15]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查结果,互联网投票可查一年内结果[15] 细则说明 - 细则未尽事宜或抵触规定时依相关规定执行[17]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和解释[1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7]
鼎龙科技(60300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6] 管理机制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内幕信息管理工作[2] - 证券投资部为内幕信息人登记备案日常工作部门[2] 档案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含多类信息,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1][15]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交易所备案[11] - 相关主体送达档案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7] 保密与合规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透露、交易相关股票[19] - 定期报告公告前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泄露相关数据[20]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 填报要求 - 填报知情人知情时间、信息内容、信息所处阶段等[30]
鼎龙科技(603004)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现任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至少提前三天,特殊情况除外[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会议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1]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16]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
鼎龙科技(603004)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资金占用管理 - 公司制定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长效机制[2] - 大股东等不得占用经营性资金,公司不得违规提供资源[3][4] 清欠措施 - 大股东承诺未归还占用资金前不转让股份,董事会办锁定手续[5] - 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原则以现金清偿[9] 监管与追责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严格管理资金支付[9] - 违规占用资金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和相应责任[12][13]
鼎龙科技(60300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投资定义 - 投资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为短期投资,超一年为长期投资[2] 投资审批 - 董事会审批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投资事项[7] - 股东会批准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投资事项[7][8] 关联交易与合作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8] -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无论金额大小均应披露并审议[9]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9] 投资决策与实施 - 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总经理负责实施[13] - 短期投资由财务预选对象等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5][16] - 长期投资由相关部门评估等按权限审批并签合同审核[18][23] 项目管理 - 财务编制投资建设开发计划并指导监督控制[19]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9] 监督与档案 - 多部门对投资项目监督并提处理意见[20] - 行政部门负责整理归档投资项目档案资料[20] 投资处置与人员管理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转让需按规定办理[21]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需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23][24][27] - 派出人员应履行职责,每年签责任书、提交述职报告[24] 财务与审计 - 财务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26] - 内部审计部门年末检查和审计[26] 信息披露与制度 - 对外投资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31]
鼎龙科技(60300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2][13]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或额度为计算标准,适用相关审议和披露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4]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投资发生额计算,全现金出资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15][16] 关联交易定价及其他要求 - 关联交易定价依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法或协议定价[9] - 关联交易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21] 审计评估时间要求 - 审计截止日距审议相关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21] - 评估基准日距审议相关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21] 股东会决议要求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4] 资金往来规定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担保,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及修改[27] 关联人名单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董事会秘书更新名单并向交易所报备[6]
鼎龙科技(60300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 - 暂缓、豁免事项范围原则与上市时一致,新增需充分证据[3] 披露范围与方式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5][7]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可特定方式豁免[7] 流程与管理 - 出现事项相关部门审核并报董秘,董秘登记相关信息[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违规处理 - 未及时披露或违规对相关人员惩戒[12]
鼎龙科技(603004)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中小投资者定义 -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管之外的股东[2] 股东会计票规则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计票[4] - 统计表决结果时另行统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 股东会投票方式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中小投资者可任选其一[7] 股东会信息披露 - 通知应载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事项、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流程[10] - 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事项、投票方式、中小投资者出席及表决情况[11] - 法律意见书应包含见证律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发表意见的情况[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