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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通股份(6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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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通股份:如通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1 17:13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审计业务30.99亿元,证券业务18.40亿元,审计收费6.63亿元[2] 用户数据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同行业95家[2]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4月10日董事会通过续聘天健议案[12] - 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协商确定2024年审计费用[10] 其他信息 - 截至2023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超1亿,职业保险赔偿限额超1亿[3]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措施6次,涉50人[4] - 2023年对公司财务审计费65万,内控审计费10万[9] - 合伙人238人,上年末注册会计师2272人,证券服务836人[1] - 项目相关人员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7] - 天健及人员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8]
如通股份:如通股份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1 17:13
审计相关 - 审计公司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3]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9] 内控责任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4]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5] 内控情况 -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 内控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如通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伟)(1)
2024-04-11 17:13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刘伟) 作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如通股份")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 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担任如通股份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 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得额外的、未予披露 ...
如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1)
2024-04-11 17:1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汤敏智、刘伟、张友付组成,汤敏智任主任委员[1] 会议情况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发表意见[2] 监督与审阅情况 - 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其较好完成委托工作[3] - 审阅内部审计、财务报表、内控报告,未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4]
如通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1 17:13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7]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2]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2][13] 会议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对外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1]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不得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 董事委托出席遵循多项原则,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2] - 董事会会议可通讯表决,通知及议案提前十日(临时会议五日)发董事[24] 会议记录与资料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日期、地点、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内容[24] - 董事会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5] 董事责任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25] 议案相关 - 固定议案包括年度董事会、总经理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16] - 临时议案由提议人向董事长书面提议,经审核可提交审议[26] - 董事会资料包括召开通知、议程、目录、议案等,重大议案需附相关附件[18]
如通股份:如通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1 17:1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2024年4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 -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2] 提名规则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推荐[2][3]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向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2][3]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向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2][3] 董事任期与履职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任不超六年[5]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在改选出董事就任前仍需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会在董事辞职报告送达2日内披露情况[5] 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非高管,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部分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 董事会决策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7][8] - 董事会对外担保事项,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8][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并出具意见[9][1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征求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0][1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 - 公司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 - 公司修改章程以存续,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
如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1 17:1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1名[3] -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5] - 两名委员提议,召集人10天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召集[5] 会议规则 - 召开前3个工作日通知委员[5] - 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5] - 决议须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5] 其他 - 证券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8]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其负责解释[8]
如通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1 17:1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 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一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制度第二条关联法人中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 ...
如通股份:如通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11 17:13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6,006,025 股为基数,拟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计 41,201,205.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 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通过书面、电话 ...
如通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1 17:13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