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通股份(6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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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19
控股子公司定义与管理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50%以上股份等情况为控股子公司[2] -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控股子公司组织、财务等指导管理监督[4] 人员委派与管理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并可调整人选[6] - 非委派董监高任命后1个工作日报公司备案[29] - 公司人事部组织派出人员业务培训[29] 财务与资金管理 - 控股子公司不得违规换财务负责人,需报告[9] - 参照公司制定财务制度并报备案[9] - 按要求报送报表资料并接受审计[10] - 委派人员月度后1个月报季度财报等[11] - 按制度安排资金,违规可制止报告[11] - 统一开银行账户并报备案,禁隐瞒收支[11] 经营计划与报告 - 年末编本年度报告和下年度计划并审批实施[13] - 按规定时间上报经营情况报告[30] - 超30万非日常资产重大行为需审议[35] 审计监督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43] - 内部审计含多项内容[44] - 高管调离需离任审计[47] 行政与文件管理 - 行政事务由公司行政部门归口管理指导[51] - 文件资料报送备案并及时更新[53] -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及时报送[55] 劳动人事管理 - 执行劳动法并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61] - 结合效益和薪酬水平制订制度报备案[29] - 及时上报劳动人事信息[29] 考核与激励 - 公司考核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并奖惩[32] - 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32] - 每年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33] - 控股子公司建立指标考核体系考评高层[33] - 中层及以下考核方案自行制定报备案[33]
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19
信息披露原则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遵循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等原则[3][4]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6] 信息披露工作分工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组织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工作[6]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是信息披露协办单位,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8] - 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有效运作[9] 信息披露主要事项 - 公司信息披露主要事项包括发行信息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收购报告书等[13] - 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由公司和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共同制作[16] 信息披露时间与标准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8]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公司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关联交易[2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除披露外还需聘请机构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公司需及时披露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10%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30] 信息披露变更与特殊情况 - 公司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上交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19] - 若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形,公司对达到披露标准的担保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应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和延期最后期限[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报告期财务数据[20] -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交易,除另有规定外,免于按本章披露和履行程序[28]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提供部门核对申请、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或授权代表核查签发、董事会秘书发布的流程[37] - 重大信息报告程序为董事等知悉后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各部门负责人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文件签署前后知会董事会秘书[37] - 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变化应报董事会秘书,以便及时披露[38] - 临时公告分需审批和无需审批两种情况,按不同流程草拟、审核、发布[39]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长签发后发布[39] - 信息披露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他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40] 信息报送与监管 - 信息对外披露后,董事会办公室按要求报送证券监管部门[41]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相关人员[41] 直通车业务 - 直通车是公司自行登记和上传信息披露文件的披露方式,上交所不事前审核[44] - 直通车业务按特定流程办理,上交所15:30起自动发送公告至网站[46] - 直通车业务出现问题应及时刊登补充或更正公告,上交所实行事后监管[47]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相关制度,知情人有保密义务[50] - 董事会采取措施控制信息知情人范围,明确各级保密责任人[50]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信息披露失职或违规行为责任人将受处分,重大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5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5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54]
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1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0]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1] - 集中竞价减持特定股份,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5] - 任意连续90日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16]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7] 买卖时间限制 - 违反《证券法》44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4]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4]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4]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信息[6]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披露情况[3]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9]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19] - 董事、高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告知董事会秘书[19]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1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的二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9]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20]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21]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办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3]
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1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4] 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9]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10] 会议主持与表决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19]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决议与执行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决议等资料并披露公告[27] - 股东会决议公告和书面决议应列明相关信息[27]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24]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0]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执行,经理层具体承办[32] 其他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8] - 股东会应制作会议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名[28]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情况需采取措施并报告[2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4]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34]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4]
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7:1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10]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8] 董事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议[1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审议[12]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16][20]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议,董事长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6] 议案相关 - 固定议案含年度董事会等报告及预案[20] - 临时议案提议人书面提,审核后可提交审议[20][21] 决议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5] - 关联董事无表决权,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8] 其他 - 会议记录由秘书制作,内容含日期等[30] - 会议资料保存10年以上,董事对决议担责[31]
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1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 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本条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三条所列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 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 ...
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7:19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离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 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 生效。除《规范运作》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 ...
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19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募集 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 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
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19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 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本公司批准。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本管理规定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1) ...
如通股份(603036)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7:16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本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