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美思德(603041)
icon
搜索文档
美思德: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4-26 20:52
产量销量营收 - 2024年1 - 3月硬泡匀泡剂产量4048.72吨、销量4070.86吨、营收9921.57万元[2] - 2024年1 - 3月软泡匀泡剂产量989.59吨、销量1183.28吨、营收3331.19万元[2] - 2024年1 - 3月有机胺系列产品产量1077.14吨、销量260.02吨、营收805.12万元[2] - 2024年1 - 3月公司产品合计产量6115.45吨、销量5514.16吨、营收14057.88万元[2] 价格数据 - 2024年1 - 3月硬泡匀泡剂均价2.44万元/吨,同比降5.06%,环比降6.15%[3] - 2024年1 - 3月软泡匀泡剂均价2.82万元/吨,同比降9.90%,环比降12.96%[3] - 2024年1 - 3月有机胺系列产品均价3.10万元/吨,环比降41.62%[3] - 2024年1 - 3月有机硅单体均采价1.30万元/吨,同比降17.20%,环比升3.83%[3] - 2024年1 - 3月烯丙醇聚醚均采价1.31万元/吨,同比降0.76%,环比降3.68%[3] - 2024年1 - 3月二元醇类均采价0.95万元/吨,同比升20.25%,环比降0.73%[3]
美思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20:5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 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 ...
美思德:江苏美思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20:52
江苏美思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美思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 ...
美思德:江苏美思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6 20:5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股东大会决议所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
美思德: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6 20:52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21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09 日(星期四)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 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29 日(星期一)至 05 月 08 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zqsw@maysta.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04 月 27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 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和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5 月 09 日下午 16:00-17:00 举行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 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 ...
美思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建波)
2024-04-26 20:5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建波 先生为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 意出任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美 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尚未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有关培训并取得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 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任职培训并取得相关证 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美思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4-04-26 20:5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141 号 委托单位:江苏美恩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141 号 报告日期:2024年4月25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讲行香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目录 | 页次 | | --- | --- | | 审计报告 | 1-5 |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 | 9-12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08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i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 ...
美思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20:5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04月27 日、2023年05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批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 立信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 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 ...
美思德: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20:52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美思德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吉林美思德拟向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吉林 美思德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 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 被担保人名称:美思徳(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美思 德"或"控股子公司"),系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美思德")的控股子公司,截止 2024 年 03 月 31 日,公司共持有其 98%的 股权。 (二)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预计为吉林美思 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为预计担保额度 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美思德: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2)
2024-04-26 20:52
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委托单位: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联系电话: 本文档中除附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需要按照表格样式填写外, 其他内容可以自由编辑。 (1) 附表中的字体、页边距可以调整,以满足排版要求; (2) 封面及附表前后预留页面,只是减少公司排版; (3) 对应有盖章要求的内容,可以将盖章内容扫描成图片,插入到当前文档,设置图片浮 动,拖动图片覆盖整个页面。 例如:Word 2013 以上操作:选中图片 – 图片工具 – 图片格式 – 环绕文字 – 浮 于文字上方。或按照自己熟悉的方式调整。 (4)此文档需要和年报一起上传,往年上传 PDF,今年需上传此 Word 文档。 【已阅后请双击此处,删除此表】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