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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培动力(603121) - 华培动力: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9 21:48
中小投资者定义 - 除公司董事、高管和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3] 重大事项表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3] - 此类重大事项包括提名任免董事等16项[3][5] 股东会投票方式 - 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中小投资者可任选[5] 计票相关要求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需单独登记信息,统计表决结果时另行统计[5] 信息披露 - 股东会主持人宣布出席和表决结果时需单列中小投资者情况,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信息[5][7]
华培动力(603121) - 华培动力: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1:48
制度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年报信息披露质量[3] 责任追究 - 适用于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3] - 七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五种情况从重惩罚[4]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4] 责任划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4] - 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4] 追究形式 - 包括责令检讨等七种,可视情况结合使用[11]
华培动力(603121) - 华培动力: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9 21:4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10]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4]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14] 协议终止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0]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2]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6]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变相改变用途、提供给关联人等[14] 现金管理与审议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补充流动资金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8]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方可使用[20]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20]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可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2]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22] 报告编制与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9]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报告披露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32] 情况汇报 - 需汇报募集资金置换、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超募资金使用等情况[34] 适用范围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适用本办法[35] 办法说明 - 本办法中“以上”“达到”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35]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35]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5] - 本办法相关规定与日后颁布法律法规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35]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华培动力(603121) - 华培动力: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9 21:48
子公司管理规定 - 子公司指全资及持股超50%等三类控股子公司[3] - 子公司重要文本保管期不少于10年,报送文件不低于10年[10] - 子公司开会提前5日报材料,会后2日告知重大事项[9] - 子公司银行账户开设或销户需财务总监审批并备案[15] - 子公司对外担保等事务由公司职能部门集中办理[16] - 子公司及时报送财报并接受审计[17] - 子公司董事等报销在公司办审核程序[18] - 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任命需审批并报公司批准[21] - 子公司年度报告及计划经审议后报公司多部门[9] 人员责任与构成 - 委派人员违规造成损失担责,涉罪依法追责[22] - 子公司运营会成员原则上5名[25] 决策与资金事项 - 超20万资产净损失属重要决策事件[26] - 预算内单笔50万资金调动属大额度运作事项[26] - “三重一大”决议5票4通过[28] - “三重一大”决议和纪要2个工作日内向运营委员会报备[29] 绩效考核 - 子公司月度绩效结果经负责人批准报备人力部[40] - 子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季度和年度绩效及奖惩方案报运营委员批准[40] - 子公司负责人季度和年度绩效及奖惩方案报总经理批准[40] 办法施行 - 办法经总经理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42]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华培动力(603121) - 华培动力: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1:48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二章 定义与术语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培"或"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以及经营管理中的 监督职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审计部应配置足够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和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 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 ...
华培动力(603121) - 华培动力: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1:48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 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 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 ...
华培动力(603121) - 华培动力: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1:48
交易审议规则 -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经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通过[3]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8]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0] 交易额度与期限 - 公司可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0] 内部控制与管理 -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制定决策程序和风险监控措施[13] - 公司指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13] - 公司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各类期货和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13] - 公司拟在境外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审慎评估相关风险[14] -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跟踪净敞口价值变动并评估套期保值效果[15] 审批流程与责任 -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业务部门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经法务、财务、董事会办公室会签,由董事长决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7] - 当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风险,业务部门应汇报,管理层提出应对措施,董事长下达操作指令[17] 部门职责 - 业务部门负责交易可行性分析、操作及管理,向审计部门提交风险分析报告[18] - 法务部门负责审核交易相关合同,评估法律风险[18] - 财务部门负责账务核算,资金部门负责资金管理[2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21] 报告内容与核算 - 可行性分析报告应包含交易目的、品种、规模等内容及止损限额和应急处置预案[22] - 公司应按会计准则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进行核算和披露[22]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开展交易或上报虚假信息等,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5]
华培动力(603121) - 华培动力: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1:48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3]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0]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5] - 申请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资料保管十年[6] 登记要求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表格,涉商业秘密登记更多事项[6][7] - 知情人填《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备案,资料保管十年[7] 报送时间 - 在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涉商业秘密登记材料[10] 执行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亦同[1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9]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披管理制度执行[10] 披露相关确认 - 确认是否完成内部审核程序[13,15] - 确认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13,15] 披露信息说明 - 注明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13,15] - 注明披露对公司或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13,15] - 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13,15] 披露方式与类型 - 豁免或暂缓披露方式包括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内容[13,15] - 所属文件包括年报、半年报等[13,15] - 信息类型有重大交易、日常交易等[13,15] 恢复披露 - 暂缓披露涉及恢复披露情况确认[15]
华培动力(603121) - 华培动力:反舞弊与举报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1:48
反舞弊原则 -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原则[3] 工作机构 - 指定审计部为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7] 工作重点 - 将四种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重点[7] 举报途径与处理 - 各级员工及社会各方可多种途径举报[8] - 实名举报普通或中层由审计部调查报总经理评估[8] - 举报高管由审计部报审计委员会决定调查[8] 调查要求 - 网站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及保护规定[8] - 实名举报立即调查,匿名需附带证据线索[8] - 收到举报信息原则上3周汇报结果[8] - 调查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8]
华培动力(603121) - 华培动力: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1:48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8]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等,一个月内解聘[10] - 解聘需充足理由,不得无故解聘[9] 其他规定 - 空缺超三月,法定代表人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6] - 聘任秘书同时聘证券事务代表[7] - 离任需审查并办理移交手续[11] - 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查阅职责内文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