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60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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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2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信息[9][10]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10] 股份变动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当日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公告[10] - 集中或大宗交易转让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2]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和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5] - 离职半年内、任职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6][17]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19]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将受处罚[20] 其他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3][24] - 制度日期为2025年10月23日[25]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8:3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和一名证券事务代表[7,8]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解聘需充分理由,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6][17] 其他规定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文件[18] - 聘任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资料[14]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2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收到董事、高管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1] 董事补选 - 董事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职务解除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 信息申报与手续办理 - 董事、高管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2]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8]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8]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8]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8:32
投资决策原则 - 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7] 重大投资事项 - 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二项[12] 决策制度 - 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14] 审议条件 - 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需满足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六个条件之一[16]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的投资事项需满足资产总额占比5%以下等五个条件之一[19]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执行与监督 - 业务部门是投资决策具体执行机构[24] - 财务负责人制定资金配套计划调配资金[24] - 审计监察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24]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8: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8]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召集人与会议规则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8]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利害关系成员回避表决[20] - 不足法定人数作决议提交董事会[24] - 闭会期间可跟踪人员工作情况[22] - 细则股东会批准生效,修订报董事会[25]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8:3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权限 | 1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规则 2 | | | 第四章 | 附则 | 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四)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 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8:32
| |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 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事项; (十一)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8: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合作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 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 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 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 ...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8:32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工作职责,保障 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 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三)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有民主作风、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四) 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总经理办公会议其他成员的任职资格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八条《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 ...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8:32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 本制度。 第一条 定义 (一)公司指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其中,董事由内部董事、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构成;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三)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 董事; (四)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 (五)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关于独立董事的规定选举和聘任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董事的薪酬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公司根据董事任职身份的不 同,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向其发放或不发放薪酬。 第三条 公司内部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分 别按照公司《薪酬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