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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新药业(6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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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新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延莲
2024-04-23 17:01
会议与治理 - 2023年董事会召开会议6次,独立董事均出席并投赞成票[5] - 2023年召开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均出席[8] - 2024年将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9] 审计与报告 - 2023年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并披露信息[18]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 - 2023年相关报告,数据真实准确[17] 人事变动 - 报告期内第二届董监高换届选举[19] - 第三届董事会续聘罗雪林为财务总监[23] 合规与制度 - 关联交易遵循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14] -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17]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依法履职,完善公司治理[25]
天新药业: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7:01
监事会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3] - 特定情况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3] 会议通知 - 收到提议三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11] 会议规则 - 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形成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16] 其他 - 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至少用两天[6] - 会议资料保存十年以上[22] - 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22]
天新药业:公司章程
2024-04-23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37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778.00万元[9]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35502万股,现股份总数为43778.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8] 股东信息 - 发起人许江南持股203603970股,比例57.35%;许晶持股59110830股,比例16.65%;王光天持股56803200股,比例16.00%;邱勤勇持股35502000股,比例10.00%[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增加资本可采用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未执行规定的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起诉,责任董事承担连带责任[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或自行诉讼[30][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决议还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97]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114][11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17][118]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20%[13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7天通知[142]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49][150][15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6]
天新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17:01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根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 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天新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 金现 ...
天新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3 17:01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工业六路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
天新药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3 17:01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5.93亿元[3] - 2023年末总股本4.38亿股,扣除回购专户后以4.36亿股为分红基数[3] 利润分配 - 拟每股派现0.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2.18亿元(含税)[3] - 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达净利润45.86%[3] - 利润分配预案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
天新药业: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3 17:01
公司变更 - 公司注册地址将由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变更为江西省乐平市工业园[1] - 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董事长许江南变更为总经理余小兵[1] - 公司将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2] 股份收购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即可,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4] - 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的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持有比例规定[4] 股东大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规定[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及变更规定[5]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规定[5][6] - 股东提名候选人规定[6][7] 董事会与监事会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7]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时间规定[8] - 监事会会议召开频率、通知时间及决议通过条件[8]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9][10] - 现金分红条件及重大投资计划定义[9][10]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规定[12][13] - 利润分配方案表决及通过条件[14][15][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通过条件[17] - 公司应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18][20]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18][2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8][20]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9][21]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22] 其他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3] - 相关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在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成[23]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至办理完毕之日止[23]
天新药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3 17:01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www.zhcpa.cn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 · 浙24HCCl DN1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4]0789号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新药业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天新 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 ...
天新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3 17:01
选聘规则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邀请选聘需两个以上事务所参加竞聘[7] - 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 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12] - 选聘可采用多种方式[7] 选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9] - 董事会审核报股东大会批准[9] - 选聘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 职责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承担多项选聘职责[7] - 改聘需详细披露内容[15] - 主动终止审计应了解原因并改聘[15]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在年度评价中[15] - 违规造成后果应报告处理[15] 处罚与执行 - 特定严重行为不再选聘[17] - 违规出具报告通报处罚[17] - 处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7] - 制度依规定执行,股东大会通过施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天新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路遥
2024-04-23 17:01
人员任职与会议情况 - 独立董事刘路遥于2023年11月起任职[3] - 任期内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独立董事出席情况良好[5][10] - 任期内独立董事召集并主持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9] 公司治理与决策 - 2024年将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12]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管程序合规[19][21] - 2024年独立董事将依法履职维护股东利益[29]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合规,无承诺等变更情形[18][22] - 薪酬委员会考核董监高薪酬制度符合规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