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药业(6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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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新药业(6032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15:5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3] - 目的是促进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3]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4] 沟通管理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6]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说明会、股东会等[6] 信息披露 - 指定信息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8] - 按法规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12] - 发布重大信息后及时报告并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12] 职责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8]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9] - 建立管理档案并分类保存资料,期限不少于3年[12]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2]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2]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2]
天新药业(60323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15:50
审计部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3] -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免[7] 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每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检查与评估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 审计部将对外投资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和评估重点[15] 审计流程 - 制定审计项目计划需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22] - 实施审计前五天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时送达[25] - 实施审计应编制审计方案并交负责人审核[25] -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要取得证明材料并记录于工作底稿[25] - 出具审计报告并含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25] - 审定后的审计报告作审计决定送董事会批准下达执行[25] 整改与监督 - 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对内部控制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监督落实[10][15] - 有关部门按审计决定整改并在规定时间报告审计部门[25] - 重要审计项目实行后续审计,发现问题应复审[25] 其他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8]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8]
天新药业(6032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15:50
选聘规则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可采用多种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8]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3] 费用与改聘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公司应说明情况[9] - 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1] 选聘程序 - 选聘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审计委员会承担多项选聘职责[7] - 选聘程序含提要求、报资料、审核等[8] 费用支付与评价 - 审计完成检查确认后支付费用[15]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评价工作质量[9]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纳入评价[14] - 违规严重可责令解聘并通报批评[14] - 股东会决议解聘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4] - 严重行为对责任人处罚处分[14] - 特定严重事务所不再被选聘[14] - 违规报告由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16] - 董事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6]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施行,修改亦同[16]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16]
天新药业(60323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8 15:50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控制公司、被控制公司法人控制、被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高的组织,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6] - 关联自然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高、控制公司法人的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6] 关联交易决策 - 总经理可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不含为关联人提供担保)[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批准[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上市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规定[15]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参考非关联交易价格、以合理构成价格定价[9]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9]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情况,以公司出资额、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决策规定[12]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以外其他资产,评估基准日距审议相关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18]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审计截止日距审议相关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6个月[20]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1][28]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19]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按规定提交审议,实际执行超预计总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19]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无义务等9种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1] 回避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总数[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3] 责任与义务 - 违背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董事会或股东会有关决议无效,已实施则其对公司损失负责[24] - 总经理、董事会行使职权应遵循“勤勉尽责、公司利益至上”原则[28] - 总经理决定并实施的关联交易须在3日内报告董事会作事后审查并备案[28]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充分披露可能的关联交易信息及资料[28] - 总经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报告义务,董事会可给予处分[28] - 董事会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向股东会报告义务,股东会可给予处分[28]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时,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28] - 关联人不得干预公司决定,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28]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30] - 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0]
天新药业(6032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5:50
担保额度限制 - 对外担保总额原则上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50%[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审议程序 - 担保行为须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署同意[4] - 股东会审议12个月内累计超总资产30%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9] 其他规定 - 被担保人债务展期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需重新办理手续[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公司应披露信息[14]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5]
天新药业(603235) - 公司章程
2025-08-28 15:5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778.00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3778.00万股[8][16] - 天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发起人4名,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5502万股[16] 股权结构 - 发起人许江南、许晶、王光天、邱勤勇持股比例分别为57.35%、16.65%、16.00%、10.00%[15]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31][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9]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9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9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5] - 公司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优先现金分红,利润分配周期原则上每年一次[148]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69] - 公司分立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67] 章程相关 -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并施行,原章程同时废止[185] - 有三种情形公司将修改章程,包括法律抵触、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180][181][184]
天新药业(6032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5:5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开[25][28] - 同一表决权对不同提案只能投一次同意票,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不得对提案修改[37]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6]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37] 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召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3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2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27]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6]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38]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9]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43]
天新药业(60323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8 15:5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 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 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 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天新药业(60323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8 15:50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条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4] 累积表决票数计算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8] 选票规则 - 每位股东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拥有董事选票数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应选董事人数[11] - 若某位股东投选董事选票数超最高选票数,所选董事候选人选票无效,所有选票视为弃权[11] - 若所投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董事人数,所有选票视为弃权[11] - 选票上股东使用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合法拥有有效选票数,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11] 董事当选条件 - 每位当选董事获得投票表决权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11] 第二轮选举情况 -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且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应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1] - 若因两名或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且得票总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不能决定当选者,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则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12]
天新药业(603235)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8 15:5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1.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3%[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4%[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5%[22] - 基本每股收益0.82元/股,同比增长3.80%[21] - 稀释每股收益0.82元/股,同比增长3.80%[21]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1.22亿元,同比增长5.23%[36]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亿元,同比增长3.14%[36] - 营业收入为11.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3%[47] - 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从2024年上半年的1,066,613,193.86元增长至2025年同期的1,122,350,298.53元,增幅为5.2%[136] - 公司营业收入从10.80亿元增长至11.21亿元,同比增长3.8%[140] - 净利润从3.45亿元增长至3.56亿元,同比增长3.1%[137] - 母公司净利润达3.88亿元,同比增长9.8%[140] - 基本每股收益从0.79元增至0.82元,同比增长3.8%[138] - 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从0.81元增至0.89元,同比增长9.9%[14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5.8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26%[47] - 管理费用7751.24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32.69%,主要因宁夏子公司开办费增加[48] - 财务费用为-2584.12万元人民币,主要因美元结汇导致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减少[48] - 研发费用4245.9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74%[48] - 销售费用1984.7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45%[47] - 营养品业务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1.53%[38] - B族维生素业务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7.81%[38] - 外销业务营业成本同比下降7.98%[38] - 公司合并营业成本从2024年上半年的618,000,807.55元下降至2025年同期的585,514,347.36元,降幅为5.3%[136] - 营业成本从6.58亿元下降至6.12亿元,同比减少7.0%[140] - 研发费用从4,505万元下降至4,246万元,同比减少5.7%[137] - 财务费用为负值-2,584万元,主要因利息收入1,748万元超过利息支出397万元[137] - 信用减值损失从-264万元转为正104万元,改善414万元[137]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2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75.16%[21][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42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75.16%[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5.1%至3.42亿元人民币[145]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351.5%至2.69亿元人民币[148] - 支付职工薪酬支出增长9.4%至2.48亿元人民币[145] - 税费返还收入增长70.7%至3251万元人民币[1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未披露,但销售商品收到现金10.39亿元[144] 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至30.73亿元人民币(主要来自其他投资活动)[146] - 购建固定资产支出达3.51亿元人民币[1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42.8%至2.84亿元人民币[146] - 汇率变动对现金产生正向影响969.5万元人民币[146]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正为2.29亿元人民币[14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为13.3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3.6%[126]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5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67.2%[126] - 应收账款为2.6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9.4%[126] - 存货为6.0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1%[126] - 在建工程为14.3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8.2%[127] - 固定资产为14.3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1.8%[127] - 长期借款3.2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期末大幅增长172.60%[49] - 公司合并长期借款从2024年末的117,432,594.11元大幅增加至2025年6月30日的320,126,570.48元,增幅达172.6%[128] - 公司合并货币资金从2024年末的1,045,663,761.04元增加至2025年6月30日的1,282,116,083.68元,增幅为22.6%[131] - 公司合并交易性金融资产从2024年末的481,678,112.75元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158,073,538.02元,降幅为67.2%[131] - 公司合并应付职工薪酬从2024年末的109,266,664.54元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62,666,641.22元,降幅为42.7%[128] - 公司合并应交税费从2024年末的27,687,703.41元增加至2025年6月30日的52,001,663.44元,增幅为87.8%[128] - 交易性金融资产1.5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67.18%,主要因理财产品赎回[49][5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达13.33亿元人民币[146] 业务线表现 - 营养品业务营业收入10.35亿元,毛利率52.34%,同比增长3.49%[38] - B族维生素业务营业收入8.98亿元,毛利率57.81%,同比增长0.82%[38] - 其他维生素业务营业收入1.37亿元,毛利率16.58%,同比增长25.18%[38] - 精细化工品业务营业收入7412.33万元,毛利率-7.43%,同比增长43.30%[38] - 外销业务营业收入6.51亿元,毛利率54.33%,同比增长10.51%[38] - 公司维生素B6和维生素B1产品价格同比上升,生物素和维生素B5价格维持低位波动[33] -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B族维生素、其他维生素和精细化工品三大板块,其中B族维生素包括B6/B1/生物素/叶酸/B5等产品[27] - 公司建立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客户主要为下游生产厂商[31] 行业和市场趋势 - 维生素行业2024年起经历整合,供应过剩局面改善,行业利润有所修复[33]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1973.53万元,主要由政府补助1918.35万元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58.65万元构成[24][25] - 政府补助贡献非经常性收益1918.35万元,占非经常性损益总额的97.2%[24]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收益为458.65万元,占非经常性损益总额的23.2%[24]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亏损84.39万元[24] - 其他非经常性收益项目贡献55.22万元[24] - 所得税影响非经常性损益368.36万元[24]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146亿元人民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5.172亿元人民币[99]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3.998亿元人民币,占募集资金总额的92.26%[99] - 年产1000吨维生素A项目一期累计投入3.416亿元人民币,进度为79.21%,500吨产能已于2024年10月达到预定使用状态[101] - 年产3000吨维生素B5项目累计投入1.623亿元人民币,进度为101.43%,已于2024年2月结项[101] - 年产350吨胆固醇项目累计投入6424.88万元人民币,进度为83.38%,延期至2026年7月[101][103] - 企业研究院项目累计投入1.091亿元人民币,进度为84.70%,延期至2026年7月[101][10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023亿元人民币,进度为100.57%[102] - 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累计投入3.101亿元人民币,进度为100.03%[102]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导致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计划投资总额[102] - 维生素B5项目从原计划7000吨调整为3000吨,并于2025年4月完成结项[10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2024年4月)和人民币2亿元(2025年4月)[107][10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通知存款余额为1亿元[108] -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和"企业研究院项目"延期至2026年7月[109]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820户[114] - 控股股东许江南持股203,603,970股,占总股本46.51%[116] - 股东许晶持股59,110,830股,占总股本13.50%[116] - 股东王光天持股56,803,200股,占总股本12.98%[116] - 股东邱勤勇持股35,502,000股,占总股本8.11%[116] - 天台县厚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24,000,000股,占总股本5.48%[116] -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已回购股份2,609,720股,占总股本0.60%[11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8亿元人民币[163] - 公司总股本为4.38亿股[163] -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为2.91亿股[163] -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为1.47亿股[163] 所有者权益变化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42%,同比下降0.50个百分点[21] -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01%,同比下降0.54个百分点[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8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41%[22]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6.16亿元人民币[151] - 公司202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增加496.8万元人民币[151]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分配利润增加6,009.78万元人民币[151] - 公司2025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3.56亿元人民币[151] - 公司2025年半年度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金额为496.8万元人民币[152]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对股东分配利润2.96亿元人民币[152]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增至46.81亿元人民币[154]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2.33亿元人民币[153] - 公司本年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232,947,161.44元[156]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345,168,461.44元[156] -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4,968,011.54元[156][159] -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减少未分配利润218,205,866.00元[156] - 母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388,439,531.07元[159] - 母公司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减少未分配利润295,915,790.40元[160] - 母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799,503,294.73元[160]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327,816,595.20元[157] - 本期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减少其他项目37,061,173.22元[156] - 母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702,011,542.52元[159] -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2.72亿元人民币[161]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3.54亿元人民币[161] - 公司对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2.18亿元人民币[161]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增至43.76亿元人民币[162] - 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从2024年末的2,073,595,303.61元增长至2025年6月30日的2,166,119,044.28元,增幅为4.5%[134] 关联交易和承诺 -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7,072.25万元,报告期内实际发生1,971.60万元,完成率27.9%[91][92][93]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实际发生946.21万元,占预计金额1,552.00万元的61.0%[92][93]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实际发生931.18万元,占预计金额4,510.00万元的20.6%[93] -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实际发生90.91万元,占预计金额1,006.65万元的9.0%[93] - 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0][72][73] - 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侵占公司资金或资产[70][72] - 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和公平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4][75] - 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侵占公司资金或资产[74][76] - 关联董事及股东在关联交易表决时需履行回避义务[74][75] - 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原则并按公允市场价格执行[87] - 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74][75][76]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88] 担保情况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30亿元,占净资产比例7.05%[97] - 为控股子公司青铜峡热力提供担保余额1.49亿元[98] - 为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提供担保余额1.80亿元[98] - 全部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担保,无对外担保[97] - 担保对象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债务担保金额为3.30亿元[97] 股份限售和减持承诺 - 实际控制人许江南、许晶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63] - 股东王光天、邱勤勇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63] - 股东厚鼎投资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63] - 陈为民等11名股东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63] - 厚泰投资、厚盛投资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63]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66][68]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100%[67]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66][68]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股[66][68] - 控股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开发行前股份[67][69] - 特定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开发行前股份[67]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68] - 违反承诺时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67][69] - 控股股东许江南持有限售股2.04亿股,限售期延长至2026年12月[119] - 实际控制人许晶持有限售股5911.08万股,限售期延长至2026年12月[119] - 员工持股平台厚鼎投资持有限售股2400万股,自愿延长限售期6个月[119] 股价稳定和回购承诺 - 公司承诺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年度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份回购[79][80][8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股价触发条件时通过增持股份稳定股价[80][81] - 新聘任董事及高管需延续原有股价稳定承诺[80] - 稳定股价措施在上市后三年内持续有效[79][80][81]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度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将触发股价稳定措施[82] 避免竞争承诺 - 实际控制人保证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76][77][78] - 若获得与公司存在竞争的商业机会将优先让渡给公司[77] - 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天新药业主营业务相同或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82][84][86] - 公司承诺不向竞争对手提供经营资质、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关键资源[84][86][87] - 公司若获得与天新药业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将立即通知并转让给天新药业[83][84][86] - 公司承诺在天新药业拓展业务范围时通过停止经营、业务整合或转让第三方方式避免竞争[84][85][86] - 所有承诺在作为天新药业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84][85][87] - 违反承诺导致天新药业权益受损时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赔偿责任[84][85][87] 其他重要事项 - 半年度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59]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司数量为2个[60] - 许江南解决关联交易承诺为长期有效[63] - 许晶解决关联交易承诺为长期有效[63]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决关联交易承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