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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60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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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603272) -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8 17: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 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5 年 9 月 9 日(星 期二)13:00-14: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联翔智能家居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5 年 9 月 9 日 ( 星 期 二 ) 13:00-14:00 通 过 网 址 https://eseb.cn/1r57sHfOZ6o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 流。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 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会议召开时间:202 ...
联翔股份(60327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8 17:23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 2887 号四楼会 议室。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9 月 16 日 至2025 年 9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
联翔股份(60327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7:22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东海大道 2887 号以现场方式举 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战峰主持召开。本次监事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
联翔股份(60327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7:21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 2887 号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 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卜 晓华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 ...
联翔股份(603272.SH):上半年净利润93.17万元 同比扭亏为盈
格隆汇APP· 2025-08-28 17:12
财务表现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39.08万元,同比增长38.72% [1] -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17万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43万元 [1]
联翔股份(603272)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8 17:0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7439.08万元,同比增长38.72%[21]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72%至7439.08万元,主要因装饰装修业务增长[22]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439.08万元,同比上升38.72%[37]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72%至7439.08万元[45] - 合并营业收入从5362.75万元增至7439.08万元,同比增长38.7%[1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17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362.6万元[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7.43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497.57万元[21] - 利润总额为209.29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429.9万元[21] -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17万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37] - 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43万元[3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从-1363万元改善至93万元,同比扭亏[140] - 基本每股收益从上年同期-0.13元改善至0.01元[22] -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从-0.14元提升至0.01元[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2.21%提升至0.16%[22] - 基本每股收益从-0.13元/股改善至0.01元/股[141] - 母公司净利润从-1155万元改善至-256万元,亏损收窄77.8%[144] - 公司成功扭转去年同期亏损局面,聚焦墙布窗帘主业提升经营竞争力[61] 成本和费用变化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5.52%至4965.13万元[45]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7.31%至415.64万元[45]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9.09%至240.66万元[45] - 合并营业成本从4297.98万元增至4965.13万元,增长15.5%[139] - 合并销售费用从663.02万元降至415.64万元,下降37.3%[139] - 研发费用从383万元下降至256万元,同比下降33.2%[143] - 财务费用由-188万元改善至-17万元,主要因利息收入增加至191万元[143] - 利息收入从194万元增长至343万元,同比增长76.7%[140] - 所得税费用从-69万元变为122万元,主要因盈利状况改善[140] 现金流量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43.19万元,上年同期为-1611.26万元[2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66.4%至9506.94万元[1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总额同比增长45.9%至1.13亿元[146]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激增2137%至1649.11万元[1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亏损1443.19万元[1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184.2%至5892.38万元[147] - 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900%至5000万元[14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51.4%至8502.8万元[147] - 母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下降4.9%至5086.49万元[149]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94.8%至5196.19万元[149]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同比下降57.3%至7268.33万元[150]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同比下降35.66%至8557.95万元[4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增长30.71%至5005.83万元[48] - 应收账款同比下降15.20%至5890.43万元[48] - 短期借款同比下降65.01%至1050.57万元[49] - 应付账款同比下降33.00%至4648.89万元[49] - 应交税费同比下降84.38%至220.68万元[49] - 货币资金从2024年底的1.33亿元人民币下降至8558万元人民币,降幅35.7%[132]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3829.66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5.83万元人民币,增幅30.7%[132] - 应收账款从6946.25万元人民币下降至5890.43万元人民币,降幅15.2%[132] - 存货从5423.55万元人民币下降至4882.29万元人民币,降幅10.0%[132] - 短期借款从3002.25万元人民币下降至1050.57万元人民币,降幅65.0%[133] - 应付账款从6938.39万元人民币下降至4648.89万元人民币,降幅33.0%[133] - 应交税费从1413.07万元人民币下降至220.68万元人民币,降幅84.4%[133] - 流动资产总额从3.01亿元人民币下降至2.60亿元人民币,降幅13.6%[132] - 合并负债总额从155.93亿元大幅下降至88.89亿元,降幅达43.0%[134]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1.06亿元减少至7323.48万元,下降30.8%[135] - 母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从3829.66万元增至5005.83万元,增长30.7%[135] - 母公司短期借款从2001.37万元降至1050.57万元,下降47.5%[136] - 母公司应付账款从3393.61万元降至2393.01万元,下降29.5%[136] 业务和行业表现 - 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3.5%,住宅销售面积下降3.7%[29] - 住宅销售额同比下降5.2%[29] - 期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69亿平方米,较5月末减少479万平方米[29] - 墙布窗帘行业呈现"轻装修、重装饰"趋势,功能性窗帘需求上升[31] - 公司墙布业务在行业波动下仍处于市场前列地位[36] - 公司聚焦墙布、窗帘研发生产及室内装饰工程业务[38] - 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6月30日顺利结项[39] - 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及108万米窗帘产能[60] - 公司为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副会长单位及墙纸墙布分会轮值会长单位[36] - 领绣墙布·窗帘于2023年8月获"健康人居卓越品牌"荣誉称号[42] - 领绣墙布·窗帘于2024年获"以旧换新"推荐品牌称号[42] - 公司销售网络覆盖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外31个省级行政区[42] 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35.74万元,其中政府补助34.26万元[24][25]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3.48万元[25] - 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亏损从115万元扩大至46万元[140][143] - 信用减值损失从-4.4万元改善至17万元,同比转正[14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1万元,净额为人民币31,199.10万元[108]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19.61万元,整体投入进度为70.26%[10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58.88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75%[108] - 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累计投入人民币15,251.06万元,进度76.26%[110] - 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6,000.00万元,累计投入人民币5,609.57万元,进度93.49%[110] - 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万元,累计投入人民币1,058.98万元,进度52.95%[111] - 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结项[112] - 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及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112] - 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112] - 募投项目变更产生节余资金人民币380.55万元[110][112] 股东结构和股份变动 - 股东卜晓华持有42,000,000股,占总股本40.53%,报告期内无增减持[126] - 股东卜嘉翔持有7,500,000股,占总股本7.24%[126] - 股东卜嘉城持有7,500,000股,占总股本7.24%[126] - 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有3,750,000股,占总股本3.62%[126] - 上海森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减持231,000股,期末持股1,911,700股,占比1.84%[126] - 海通齐东(威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报告期内减持780,000股,期末持股750,000股,占比0.72%[126]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117户[124] - 公司限售股份全部解禁,解禁数量为61,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99%[120][121] - 解禁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增至103,6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120] -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48.49万股[127] - 控股股东卜晓华持有4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总股本比例显著[127] - 2024年累计回购股份4484912股占总股本4.33%[62] - 累计回购金额达5246.0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62] 公司治理和承诺 - 控股股东卜晓华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73] - 卜晓华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4]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75] - 舟山联翔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前股份[77] - 舟山联翔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7] - 卜嘉翔卜嘉城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前股份[79][80] - 董事高管彭小红等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前股份[83] - 董事高管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84] - 监事蒋文斌等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前股份[86] - 监事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86] - 控股股东卜晓华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持有发行前股份数量的50%[87] - 所有股东若公司触及退市标准则在退市前不减持股份[77][80][83][86] - 所有股东若违反减持承诺则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损失[78][81][82][85][86] - 公司回购股份单次不超过股本总额1%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不超过股本总额2%[93]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93]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20%[94] - 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总额[94]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少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30%[94] - 董事及高管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总额[94] - 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持股比例低于5%时除外)[89][91] - 其他方式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89][91] - 稳定股价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92] -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90个交易日[96]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终止条件包括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7] - 未履行股价稳定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8] - 董事/高管未履行承诺时公司可扣留等额薪酬[100] - 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时公司可扣留等额现金分红[98]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注册地址于2025年5月29日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17] - 其他流动负债减少至725,507.05元,同比下降34.5%,主要因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50] - 预计负债下降至337,781.26元,同比减少43.92%,主要因部分诉讼达成调解所致[50] - 递延收益增长至3,481,203.30元,同比上升29.68%,主要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50] - 受限资产包括保函受限资金281,000元及诉讼受限资金270,557.8元[51]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数为50,058,301.37元,本期购买金额为50,000,000元[53] - 出售浙江颐核股权转让对价为1,700万元,2025年4月收到首期款850万元[55] - 子公司领绣家居报告期净利润为176.45万元,领视文化传媒净利润为197.41万元[56] - 募投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600万元以上[60] - 自2022年上市以来连续三年现金分红累计金额达7209.44万元[62] -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实施分红或转增[68] - 公司被列为浙江省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70] - 共富工坊获评浙江省定向招工式共富工坊优秀实践案例[71] - 公司排污许可证合规更新无环境污染事故及处罚记录[70] - 公司以1700万元人民币转让浙江颐核16.6667%股权给控股股东卜晓华[103] -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浙江颐核股权[10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诚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记录[102]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02]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01] - 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101]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最高管理余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116]
联翔股份(6032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8 17:01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董事会设一名秘书,为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对董事会负责[2] - 需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等条件[2] - 自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等人员不得担任[5] 聘任与终止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8] - 秘书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等情形,董事会可终止聘任[10]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职责与责任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4] - 公司保证秘书履职所需工作条件[15] - 执行职务违法违规造成损害,应担法律和经济责任[18] 细则实施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8]
联翔股份(6032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7: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18]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表决与决议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5] 其他规定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40]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联翔股份(60327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8 17:0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 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界定 1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 的行为(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
联翔股份(60327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17:01
审计报告与整改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8] - 被审计对象、个人需在接到《审计报告》15日内提交审计整改计划[18]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8] 审计部职责 -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7] -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等的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8]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8] - 有权对公司的投资、基建工程预决算等进行审签[11] - 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相关文件、资料[13] 审计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工作需制定年度目标、计划等并经董事会批准组织实施[16] 审计报告要求 - 内部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时间、内容、范围、结论和建议[24] - 应建立内部审计报告审核制度[24] 审计档案管理 - 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执行[24] - 明确内部审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审计通知书等多种资料[24] 内控报告相关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审计部资料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4]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应要求其出具内控鉴证报告[2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等应专项说明[24] - 应在年报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和鉴证报告[25] 制度相关 - 制度按国家法规等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