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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60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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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60327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17:01
审计报告与整改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8] - 被审计对象、个人需在接到《审计报告》15日内提交审计整改计划[18]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8] 审计部职责 -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7] -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等的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8]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8] - 有权对公司的投资、基建工程预决算等进行审签[11] - 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相关文件、资料[13] 审计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工作需制定年度目标、计划等并经董事会批准组织实施[16] 审计报告要求 - 内部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时间、内容、范围、结论和建议[24] - 应建立内部审计报告审核制度[24] 审计档案管理 - 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执行[24] - 明确内部审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审计通知书等多种资料[24] 内控报告相关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审计部资料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4]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应要求其出具内控鉴证报告[2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等应专项说明[24] - 应在年报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和鉴证报告[25] 制度相关 - 制度按国家法规等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联翔股份(6032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7: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3] - 设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8]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2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日常办事机构应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会议(特殊情况除外)[22] - 会议记录应在会议召开后两周内交证券部保存[27] 审议规则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会议审议议案和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履职相关 - 公司提供履职所需经费[20] - 披露委员会人员和年度履职情况[21]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22]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3]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24] 委员职责 - 委员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一年内出席次数低于总次数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22] 规则相关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8] - 规则制定时间为2025年8月[29]
联翔股份(60327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17:0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6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15] - 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1次[14] 募投项目管理 - 搁置超1年,重新论证可行性和预计收益[10]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3] 协议相关 - 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可使用资金[6] - 签协议2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7] - 银行3次未配合,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9]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资金投资保本高安全性、高流动性产品[17] - 超募资金12个月内补流或还贷不超30%[22] 节余资金处理 - 低于100万或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3] - 单个项目完成后用于其他项目需审议公告[24] - 全部完成后净额10%以上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5] - 低于净额10%,经审议公告可使用[25] - 低于500万或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25] 项目变更 - 变更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27] - 拟变更项目,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29] 报告披露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32] - 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32] - 独立董事等聘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承担费用[35] - 董事会收到报告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35] 督导核查 - 保荐机构半年度现场调查1次[35] - 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披露[35]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规定修订报股东会审议[39]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9]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联翔股份(60327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获批发行2590.675万股普通股,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362.70万元[7] - 发起人卜晓华持股1100万股,比例64.7059%;陈燕凤持股600万股,比例35.2941%[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7][10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362.70万股,均为普通股[18]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6]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9]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等[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56]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1] - 召集人应提前公告通知股东[61]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6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65] - 股东会通知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6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9]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84]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85] - 股东会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87] - 股东会通过分红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8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8] - 多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115] 高管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14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45] -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每届任期3年[150] 财务与分红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47]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7] - 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5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151]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80%且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52] - 上市后前三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5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1][17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0]
联翔股份(60327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8-28 17:0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 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 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 或间接拆借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 1 / 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 ...
联翔股份(60327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7:0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报告内容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12] 报告审核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 审计委员会应对定期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2] 重大情况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大需披露[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4] - 公司出现重大亏损、违约、安全事故等需披露[13][17]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需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18] 临时报告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应提交董事长审核签发[20] - 以审计委员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应提交审计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发[22] 会议资料报送 - 控股子公司召开相关会议需向公司证券部报送会议资料和决议[24] 信息披露程序 - 公司信息披露按董事会秘书审查等程序进行[26]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按临时报告程序处理[26] 审计委员会审核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审核需说明编制和审核程序及内容合规性[29] 会计师事务所解聘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更换原因及事务所陈述意见[34] 档案管理 - 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和董事等履职情况的档案管理[3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违规应担责[37]
联翔股份(60327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17:0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管理职责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监督等工作[3]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度实施监督[3] 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2] - 重大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12]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14] 其他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6] - 公司代码为603272[20][22] - 公司简称是联翔股份[20][22]
联翔股份(6032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17:01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候选人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不得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8]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7] 任职资格与提名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特定股东及其亲属等[12] - 提名时,提名委员会需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14] 选举与补选 - 选举前,公司应将被提名人材料报送相关机构[14]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5]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8]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5日[23] 公司支持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6]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6]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6]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有关人员应配合行使职权,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 可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28] 失职与责任 - 泄露商业秘密等五种情形属严重失职[29] - 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联翔股份(60327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7:01
担保额度与审批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原则上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8] - 12个月内累计担保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批[8] 审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4] - 股东会审议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担保额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 调剂金额限制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 担保限制条件 - 申请担保人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公司原则上不担保[8] - 曾为申请担保人担保出现逾期等未处理情况,公司原则上不担保[8]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0] 担保管理与责任 - 财务部指定人员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并定期核对[18] - 发现异常担保合同向董事会等报告并公告[18] - 经办责任人督促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还款并持续关注报告[1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约公司及时披露信息[18]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18]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担责[18]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有关责任人提请公司参加分配[18] - 擅自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21]
联翔股份(6032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7:0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2][11] - 特定主体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书面通知[13] 委托出席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14] 履职要求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会议少于当年次数三分之二,审计委员会审议履职情况[15]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表决规则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不得对有关提案表决[19] - 董事会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1]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2]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2]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22]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10年以上[30] 表决方式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现场可投票或举手,通讯应投票表决[21] 异议处理 - 独立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1] 结果通知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29] 表决统计 - 董事在宣布结果或表决时限结束后表决,表决情况不予统计[30] 记录确认 - 董事既不签字确认又不书面说明不同意见,视为同意会议和决议记录内容[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