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60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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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7:10
公司股本 -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以79,942,626.30元净资产按1:1折为3000万股股本,余额计入资本公积[4] - 公司股本总额13382万元,股份总数13382万股,每股面值1元[5] - 陈国华认购10478625股,持股比例34.93%[5]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有权请求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定违法决议无效[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诉讼[1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13] 担保决策 - 多种高额及特定对象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7]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17]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18] 股东大会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公告[18][19]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表决[19] - 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需实行[2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23]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28] - 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披露[30] 公司治理制度 - 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修订多项管理制度,17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51] - 制度全文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1][53]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10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时间为2025年10月[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原制度废止[17] 管理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五类[2] -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九类[4] 工作开展与信息管理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4] - 公司业务宣传样稿和媒体采访计划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5]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7] - 公司不得在官网转载传媒和分析师报告[7] - 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说明会与档案保存 - 公司应在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9] 责任与部门设置 -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13]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13] - 证券办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13] 工作内容与人员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职责[13] - 聘用投资者关系顾问需注意避免内幕信息泄露,且其不得代表公司发言[14]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18] 违规限制与未尽事宜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情形[18]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并报董事会批准[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并解释[20]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10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 需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召开[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4][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或相关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7][8][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8][9]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15]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1] 股东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5]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授权委托书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姓名等多项内容[27] 出席会议资格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存在多种情况时,出席会议资格无效[23] 年度股东会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7]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2] 关联关系表决 - 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34]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2] 议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4] 事项授权 - 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8] - 特别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8] - 法律等规定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必须由股东会审议[48] - 股东会可在必要、合理、合法时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事项[48]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并解释[48]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8]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10
子公司治理 - 子公司董事、监事人员委派需报公司董事长审批[5] 财务与报表 - 子公司财务会计业务接受公司财务部指导、监督[8] - 子公司每月报送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和资料[8]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按规定报送季度和近一期财报[8] - 公司向子公司下达年度经济指标[10] - 子公司按规定时间上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10] 业务限制与管理 - 子公司不得违规对外投资、提供资金,制止无效需报告[10] - 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按公司制度执行[10] 法务与合同 - 公司对子公司法律事务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10] - 子公司重大合同需经会审并报送备案[13] 重大事项 - 子公司超固定资产总额5%重大行为需审议[13] - 子公司应报告重大事项信息[13]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管理第一责任人[13] 审计与检查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6] - 内部审计包括多种类型[16] - 公司对子公司经营管理进行例行和专项检查[16] 人事与薪资 - 子公司非委派人员任命后1个工作日备案[16] - 子公司按章程制定薪资政策并报备[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8]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10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往来不得占资金[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公告和实施[8] - 为关联方担保应具合理逻辑并披露[9] 监督机制 - 审计委员会日常监督防范资金占用[14]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往来[18] - 独立董事至少季度查阅资金往来[19] 资金清偿与制度规定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2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亦同[12]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解释[12]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10
第七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 董事会负责。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权利义务和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浙江亚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根据经营需要,可设立若 干总经理助理职位。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10】月)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 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 ...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10
信息披露制度 - 适用人员包括董秘、董事等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2] - 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董秘是具体执行人和联络人,证券办负责具体工作[4] - 遵循如实、客观等原则[4] - 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规定媒体[5] - 公告文稿用中文文本,中外文不一致以中文为准[6] - 特定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6] - 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6] - 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变动超50%,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19]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半年度结束15日内预告[18] - 净利润扭亏为盈,不晚于一季度业绩公告披露上年业绩快报[20]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及时披露[25]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等立即披露[25]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10%以上及时披露[3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单笔财务资助超净资产10%特殊审议[34]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达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及时披露[41]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相关义务[42] 报告流程与责任人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多环节审核后披露[47] - 向监管部门报告由证券办草拟,董秘审核[47] - 信息公告由董秘发布,他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47][50] - 董事等是重大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48] - 重大信息报告等有明确程序[48][49][50] 子公司信息管理 - 合并报表内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50] - 控股子公司建立内部报告制度,专人沟通[62] - 每月提交月度财务等报告[63] - 重大事件及时报告,不同情况报送要求不同[64][65] 股份变动披露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53] - 持股5%以上股东等特定情况报告并披露[53] 其他制度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人员[62] - 信息披露档案由证券办管理,保管不少于十年[62] - 各责任人对保密工作负责[62] - 内部审计监督财务内控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67]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财务内控[67]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67] - 董秘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建档案[6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聘用机构提供真实资料[67] - 违反制度将处分并追责[6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制订解释[67][69]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1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及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0] 薪酬计划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7]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7]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10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5][6] - 最近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形不得担任[8]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11] - 被解聘或辞职时,公司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14]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办理移交手续[15]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一个月内将其解聘[17]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1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6][18]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董事会筹备、通知等工作[20] - 负责股东会筹备、核对股东资格等工作[20][21] - 协助董事会召集并召开股东会,保证会议秩序[22] - 做好股东会会议记录并及时公告决议[22] - 管理保存股东会会议文件和记录[22] 其他规定 - 公司保证董事会秘书参加上交所后续培训[20] - 指派人员负责与上交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2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0] - 股东会召开前置备相关会议资料供股东查阅[22] - 本工作细则2025年10月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3]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10
制度适用 - 适用人员为董事、高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适用的其他人员[4] 审议职责 - 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3][5] 委员会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8]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非独董和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福利补贴构成,按规定发放[11][13]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原制度废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