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亚光股份(603282)
icon
搜索文档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03-23 19:45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大 股东林培高先生持有公司 7,425,3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5%。上述股份来 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林培高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38,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 项,则本次减持计划的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 股东名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称 | ...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2025-03-14 16:30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合伙人:聂勇先生,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顺络电 子、深圳新星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晓云女士, 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过信质集团、梅花生物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聂勇先生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 表: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03-12 18:16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50.00万股A股,每股18.00元,募资总额60300.00万元,净额51747.82万元[2]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含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等3个项目[3] - 年产50套MVR项目拟结项,节余资金198.37万元,占比1.17%[6] - 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拟延至2026年3月15日,进度71.39%[9] 决策情况 - 2025年3月1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延期议案[13] - 保荐机构认为项目结项及延期程序合规,无异议[14][15]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关于注销参股公司的公告
2025-03-12 18:15
公司持股情况 - 公司持股河南玉衡19%[3] 河南玉衡情况 - 河南玉衡注册资本4500万元,2023年6月9日成立[2] - 因长期无实际业务,公司决定注销[4] 注销相关 - 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获董事长审批[2][4] - 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不变[4]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03-12 18:15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年产 50 套 MVR 及相关节能环保产品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对"年产 800 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 2025 年 3 月 15 日延期至 2026 年 3 月 15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 ...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12 18:1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下午3点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募投项目 - “年产50套MVR及相关节能环保产品建设项目”结项[3] - “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15日[3]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12 18:15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下午 2 点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 9 名,其中董事陈静波、杨尚渤、周夏飞、徐进、邵雷雷以通讯接入方式参加, 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国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 ...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5-02-28 17:01
业绩总结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滑35.81%[10]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39.57%[10] - 2024年前三季度扣非净利润下降40.85%[10] 合规情况 - 2024年4 - 9月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工资549.36万元,已于2024年底转回[7][8] - 公司建立健全机构体系和治理结构,三会运作良好[4] - 持续督导期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5] - 持续督导期内保持独立性,无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6] - 规范并有效执行关联交易等决策权限和机制[9] 建议 -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经营风险,加强与控股股东等沟通[11][12]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5-02-06 19:17
2024 年 4 月至 9 月,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 投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无关的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工资共 549.36 万元,存在将 部分募集资金用作其他用途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已将 549.36 万元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六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国华、总经理陈静波、 董事会秘书吴超群、时任财务总监罗宗举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 局决定对公司及陈国华、陈静波、吴超群、罗宗举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 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 规学习,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再次出现此类行为, 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 ...
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1-11 00:00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于2025年1月制定舆情管理制度[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2]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3] - 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管理,收集、分析、核实舆情[6] 处理原则与措施 -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回应等[7]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开会决策[7] 保密与责任 - 公司内部人员对舆情和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0] - 擅自披露致损失,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10]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制订并解释[10][11]